2023年宝安区政务服务质量提升项目采购需求-11440306MB2D076974/2022-00067
2023年宝安区政务服务质量提升项目采购需求-11440306MB2D076974/2022-00067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宝安区政务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二)项目预算金额或预算金额之下的最高限额
人民币30万元
二、项目需求
(一)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服务内容
1.协助开展办事信息规范准确性工作
(1)根据各级关于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内容为参考,结合宝安区办事信息公示实际情况,项目期间更新一次宝安区办事信息公示规范文档,提升公示信息可读性和易懂性。
(2)设立专项工作组,以季度为周期对宝安区办事服务清单事项开展“系统+人工”排查,逐要素清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问题;按业务部门分别制定问题清单统一提交我局审核;按要求开展为期两轮的问题复查,对整改有困难的部门采取帮扶方式提升,协助我局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委托第三方公司,协助我局配合完成各级迎检评估期间办事要素的统计工作。在迎检期间,采用委派专员驻点的方式,定期对各项办事要素开展统计分析,输出可视化图表,对各项数据波动情况及时向上级反馈汇报;跟进并协助各相关部门完成办事要素优化提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协助开展办事材料归档规范性评查
(1)以深圳市办事审批流程与材料归档规范为参考,委托第三方公司,协助我局提前做好抽查检查,制定材料归档规范性评估指引与问题记录模板,统一评估人员工作认知。通过业务量按比例随机抽取各部门一定数量办事归档材料的方式,对其审批流程规范性、材料归档规范性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记录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统一提交至我局审核,定期开展问题复核。
(2)基于办事材料归档规范性评估结果,深化挖掘分析,针对现存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最终输出研究报告,为宝安区推动政务服务办事质量提升,规范材料归档制作提供借鉴与参考。
3.协助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表现
(1)围绕政务公开服务评价内容进行数据采集,重点包括好评、中评、差评评价内容,深入分析挖掘群众办事存在的堵点、难点,以及大厅服务质量、业务办结质量等,了解现阶段大厅综合办事服务质量情况。
(2)协助我局定期开展全区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分析工作,并针对性提出优化建议,综合形成分析报告,持续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与获得感。
4.协助开展政务服务咨询电话服务质量监测工作
(1)围绕提质量、提效率、优服务、建机制的工作目标,建立宝安区政务服务咨询电话监测体系,在充分吸收宝安区服务电话质量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和方向,重点围绕服务可用性、人员服务规范性、人员业务熟练度等建立评估体系。
(2)委托第三方公司,协助我局开展政务服务咨询电话监测工作,包括日常常规监测和随机体验两部分,定期对街道对外公示咨询电话进行拨测,通过采用研究人员模拟群众角色,制定业务咨询场景的方式,逐个号码拨测,并记录监测结果,最终输出监测报告。
5.协助开展事项单点登录检查工作。
(1)开展事项单点登录检查是保障事项可以正常申办的重要手段,对维持群众线上办事渠道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按省、市事项单点登录工作要求。
(2)委托第三方公司,协助我局定期检查全区政务事项各项链接单点登录问题,常态化跟进申办链接可用性情况,确保各事项实现单点登录。
(四)服务范围
办事信息规范准确性范围:辖区内各级大厅申办业务公示清单。
材料归档规范性范围:辖区内各部门办结业务归档材料。
好差评分析范围:线上线下办事群众办事好差评评价数据。
政务服务咨询电话监测范围:辖区内街道大厅政务服务咨询电话。
事项单点登录检查范围:检查全区政务事项各项链接单点登录及链接可用性。
(四)服务人员
要求服务期间安排1名熟悉政务服务业务的工作人员驻场工作,主要落实项目服务内容。
(五)工作时间要求
周一至周五09:00-12:00,14:00-18:00;
如行政服务大厅办公、服务时间调整,具体工作时间应以调整后时间为准,法定节假日根据实际工作要求安排值班。
(六)工作质量要求
协助做好宝安区各级大厅办事业务信息公示准确性工作,确保信息规范、准确、可用;开展宝安区办事材料归档规范性,协助宝安区完善材料归档管理流程与规范性;定期输出好差评数据分析结果,跟进各项评价数据指标变化情况,确保差评及时整改;定期开展政务服务咨询电话质量监测,输出可用性监测报告;定期开展事项单点登录检查,确保政务事项各项链接实现单点登录及链接可用性。
(七)服务成果
提供关于宝安区政务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服务的工作报告及存在问题分析、整改建议。
(八)付款方式
项目实行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开具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80%,项目到期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人开具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三、服务要求及响应时间要求
(一)服务要求
1.派驻人员与采购人的作息时间同步,驻点区政数局协助有关处室开展日常工作,并且能提供7х24小时的服务响应,以更好地对接和理解政务服务考评项目的工作决策意图,做好前期的调研工作;同时,通过人员驻点工作的方式,客观的对区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情况进行分析,深挖政务服务短板问题。如不合乎要求,采购人将有权利要求派驻人员更换人员,直至满意为止。
2.派驻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范,以及信息保密制度,必须对工作中可能涉及的各种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工作,确保服务工作质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各项工作完成的时效性,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如果出现数据错误、缺漏等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修正错误,并消除其影响。
3.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对接,按照采购人要求汇报服务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反映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日常业务协调。
(二)响应时间要求
1.项目期间提供7×24咨询服务;
2.对于日常事项答疑需在知悉当天及时回应。
四、项目招标基本信息
序号 | 事项名称 | 具体填报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名称 | 2023年宝安区政务服务质量提升项目 | |
2 | 采购单位 | 宝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
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1.填写“公开招标”或“预选采购”或“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 2. 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按规定提供区财政局的批文; 3.预选采购,以有效期内的预选实施方案为准。 |
4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填写“综合评分法”或“定性评审法”或“最低价法” |
5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及定标方法 | 1.是()否(√) 2.定标方法: | 1.填写“自定法”或“抽签法”或“竞价法”; 2.仅适用于公开招标评定分离项目,非公开招标方式及非评定分离项目,无需填写。 3.根据宝安区 “1+10+1”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技术含量不高的项目采用“抽签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如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养、物业管理、安保服务等 |
6 | 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 | 3 | 仅适用于公开招标评定分离项目,非公开招标方式及非评定分离项目,无需填写。 |
7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仅适用于公开招标评定分离项目,非公开招标方式及非评定分离项目,无需填写。 |
8 | 是否派代表参加评审 | 是 | 1.填写“是”或“否”; 2.公开招标评定分离项目不得派代表参与评审;预选采购项目无需派代表。 |
9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否 | 1.填写“是”或“否”; 2.如填“是”,非中小微企业不得投标。 |
10 | 价格扣除比例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提供的服务,享受价格折扣。填写范围为:6%-10%。 |
11 | 项目经办人姓名及电话:徐晓悦,******** |
五、资格条件、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服务的、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并需加盖公章: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应答供应商(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二)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记录(本项由我局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须提交相关证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及联合体应答。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有优化政务服务的项目经验。
六、评标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10 | ||
2 | 技术部分 | 5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 30 | (一)评分内容: 供应商对项目工作内容的梳理是否清晰,项目进度的实施计划是否可行,相关过程中是否有管控标准及手段,在项目完结后是否能提供相应的相关过程文档。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30分;评价为良得15分;评价为中得10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需说明情况。 | |
2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 | 10 | (一)评分内容: 1.给出分阶段项目时间安排、工作进度与阶段性成果; 2.详细阐述项目时间管理制度与措施; 3.详细阐述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与措施; 4.详细阐述项目资料、成果安全性保障制度与措施。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10分;评价为良得8分;评价为中得6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需说明情况。 | |
5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8 |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在项目验收后的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如关于项目移交手续办理,项目后续顾问咨询支持时间等。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分;评价为良得6分;评价为中得3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需说明情况。 | |
4 | 违约承诺 | 7 |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对于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项目不能按照招标单位质量要求完成的违约赔偿承诺(格式自定)。 (二)评分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7分;评价为良得5分;评价为中得3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需说明情况。 |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28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4 | (一)评分内容: 1.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2.具有国家统计局/广东省统计局审批发放的《涉外调查许可证》证书,得2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8 | (一)评分内容: 2019年-2022年具有区级及以上满意度测评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8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和项目履约(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 |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6 | (一)评分内容: 1.具有国家全日制统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或者参与过政府咨询、数据分析服务相关工作经验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 2.具有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得3分,其他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 |
4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8 | (一)评分内容: 1.具有或者参与过政府咨询、数据分析服务相关工作经验的,每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提供合同甲方盖章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2.通过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取中级统计师资格证书,具有CDA数据分析师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4分,其他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服务项目主要团队成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 | |
5 | 服务网点 | 2 | 深圳企业或非深圳企业,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得满分(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 | |
4 | 诚信情况 | 7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评价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
2 | 履约评价情况 | 2 |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七、报名截止日期
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
八、报名方式及递交地址
以邮件的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自:bazwfw@baoan.gov.cn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晓悦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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