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检验设备招标公告
长武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武县人民医院委托,对长武县人民医院检验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CWCG2015GK021
2.招标项目名称:长武县人民医院检验设备采购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生产(经营)、安装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招标费用及保证金:
(1)、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报名时提交到长武县政府采购中心有效),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1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每日:8:30―11:30,14:30―17:30(公休日除外),过期不售。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武县政府采购中心(长武县财政局四楼)。
7.联系电话:***-********
8.联系人:魏澎
9.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7月3日14:30。
10.开标时间:2015年7月3日14:30。
11.开、投标地点:待定
注:
1、投标时必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销商)、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厂商产品销售授权书,以上证书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另外准备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递交至采购中心备案)。
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有疑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与长武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长武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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