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运村拆迁安置项目海愉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亚运村拆迁安置项目海愉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村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现对亚运村拆迁安置项目海愉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服务,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亚运村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工、林工 联系电话: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

二、项目名称:亚运村拆迁安置项目海愉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亚运村拆迁安置项目海愉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配套风景园林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除上述工作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建筑面积约27810平方米,市政道路约6537平方米,绿化8398平方米, 总投资约33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预计发包价:约80万元。

七、报名时间:2007年 12 月20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30时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白沙路101号)

九、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单位:

(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58号”文执行)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相关要求按“建设部令第102号”文执行)

4.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工作组成人员至少8人,并提供所有人员的岗位证、职称证、今年内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所属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且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单位为投标申请人。

5.投标申请人自2004年1月至今独立完成过至少一个质量合格的广州地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①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方能承接的广州地区工程,需同时提供2004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注明:工程地址,工程规模,建设方名称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以方便资格预审委员会将对该业绩进行现场考察或咨询)。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至时间2007年12月20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申请人需自行编写监理工作服务承诺书(在现行规范和有关部门规定的基础上编写),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并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成册;

14.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 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详见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摇珠选取12名投标申请人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一正二副,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附表一);

十三、其他说明:

1.参加本工程的各种投标活动(包括摇珠会、招标会、咨询答疑会)的被授权人或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其中参加招标会、答疑会必须在开始时间30分钟内到场,否则按自动放弃该次投标处理。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其投标行为无效。

2.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3.投标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业主有权到投标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后,招标人将取消其在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4.本项目的报名及资格预审按穗建招[2006]8号文执行,资格预审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5.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6.本项目监理酬金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计取,现规定调整系数如下:①专业调整系数为1.0,②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③高程调整系数为 1.0。

7.本项目对工程质量目标的要求:一次验收合格,达到《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十四、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投诉必须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五、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js.panyu.gov.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栏目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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