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2015年楼体亮化工程三标段
伊宁市2015年楼体亮化工程三标段
三标段招标公告
********8">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市2015年楼体亮化工程已由伊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市发改【2015】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9">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2.1 项目名称:伊宁市2015年楼体亮化工程;
2.2 建设地址:伊宁市;
2.3 建筑规模: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
本次招标内容:
三标段:解放路安平酒店、伊犁河路检验检疫局、飞机场路远东小区、解放路街道办事处的楼体亮化工程;
2.4工程总投资额:110.5万元;
2.5 计划工期:57天;
2.7 招标范围********0">: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7">3.1 施工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设备、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2">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3日10:00时至2015年 5月17日19:30时;
报名地址:伊宁市阿合买提江街南路, 伊宁市财政局六楼,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评标厅;
联系人:周峰 联系电话:131*****777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施工标段: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二级)、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造价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项目负责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疆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进疆备案登记手续、州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进伊备案登记手续。(以上证件须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四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以上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4.3不接受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投标。
********3">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报名、提交报名资料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5 年5月18日至 2015年5月22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19:30 时(北京时间,上同)。
********9">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516室。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3投标保证金:********4">贰万元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鲁斌 电 话: 130*****111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516室 联 系 人: 何海杨 电 话: 189*****558 传 真: ****-******* |
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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