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社会数据统采共用之运营商数据 招标公告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社会数据统采共用之运营商数据 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名称:社会数据统采共用项目之运营商数据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01包 北京移动数据采购:
1.基础服务:采购北京移动基于信令数据提取的特定字段在指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数据使用权,包括设备对象数据、用户对象数据、基站对象数据、用户漫游数据、话单通话数据等,并结合数据服务需求,提供所需计算、存储、传输专线等相关资源支撑。
2.数据服务:
(1)持续支撑已有业务场景完成不少于60个基础指标模型运维和数据服务;
(2)提供环京区域17个区县基于信令数据的专题数据统计分析服务;
(3)支撑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所需的7个常态化口径统计数据服务。
本包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3900万元
02包 北京联通数据采购:
1.基础服务:采购北京联通基于信令数据提取的特定字段在指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数据使用权,包括设备对象数据、用户对象数据、基站对象数据、用户漫游数据、话单通话数据等,并结合数据服务需求,提供所需计算、存储、传输专线等相关资源支撑。
2.数据服务:
(1)持续支撑已有业务场景完成不少于60个基础指标模型运维和数据服务;
(2)提供环京区域17个区县基于信令数据的专题数据统计分析服务;
(3)支撑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所需的7个常态化口径统计数据服务。
本包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600万元
03包 北京电信数据采购:
1.基础服务:采购北京电信基于信令数据提取的特定字段在指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的数据使用权,包括设备对象数据、用户对象数据、基站对象数据、用户漫游数据、话单通话数据等,并结合数据服务需求,提供所需计算、存储、传输专线等相关资源支撑。
2.数据服务:
(1)持续支撑已有业务场景完成不少于60个基础指标模型运维和数据服务;
(2)提供环京区域17个区县基于信令数据的专题数据统计分析服务;
(3)支撑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所需的7个常态化口径统计数据服务。
本包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65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01包:按照“统采共用”原则,自2019年起,采购人统一采购了三家运营商的信令数据,逐步建立起“一次性财政经费投入,各部门免费共享使用”机制。截止目前,市大数据平台累计接入北京移动、北京联通、北京电信三家电信运营商累计1500多亿条数据,向全市十余个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支撑了京智专题建设、全市复工复产监测分析、常住人口统计、重大活动保障、重点区域人流监测等30余项重点业务应用,本包内容为北京移动数据采购。
本包采购的北京移动信令数据具有单一来源性,含基站、设备等对象数据使用权及相关数据服务等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可提供;并且延续前期采购运营商数据及服务,充分保障数据及服务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本项目第一包只能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02包:按照“统采共用”原则,自2019年起,采购人统一采购了三家运营商的信令数据,逐步建立起“一次性财政经费投入,各部门免费共享使用”机制。截止目前,市大数据平台累计接入北京移动、北京联通、北京电信三家电信运营商累计1500多亿条数据,向全市十余个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支撑了京智专题建设、全市复工复产监测分析、常住人口统计、重大活动保障、重点区域人流监测等30余项重点业务应用,本包内容为北京联通数据采购。
本包采购的北京联通信令数据具有单一来源性,含基站、设备等对象数据使用权及相关数据服务等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可提供;并且延续前期采购运营商数据及服务,充分保障数据及服务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本项目第二包只能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03包:按照“统采共用”原则,自2019年起,采购人统一采购了三家运营商的信令数据,逐步建立起“一次性财政经费投入,各部门免费共享使用”机制。截止目前,市大数据平台累计接入北京移动、北京联通、北京电信三家电信运营商累计1500多亿条数据,向全市十余个部门提供数据共享,支撑了京智专题建设、全市复工复产监测分析、常住人口统计、重大活动保障、重点区域人流监测等30余项重点业务应用,本包内容为北京电信数据采购。
本包采购的北京电信信令数据具有单一来源性,含基站、设备等对象数据使用权及相关数据服务等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可提供;并且延续前期采购运营商数据及服务,充分保障数据及服务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规定,本项目第三包只能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01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02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03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01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7号) 02包: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骡马市大街9号) 03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1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2月19日 至 2022年12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5号楼
联系方式:朱浩东 010-********
2.财政部门
联系人:采购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
联系电话:01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标签: 社会数据统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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