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委托第三方业务(二次)林业鉴定项目、林业价值评估项目、土地、规划执法面积测量项目、规划执法建筑工程造价评估项目、矿产执法测绘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委托第三方业务(二次)林业鉴定项目、林业价值评估项目、土地、规划执法面积测量项目、规划执法建筑工程造价评估项目、矿产执法测绘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19 11: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委托第三方业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委托第三方业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委托第三方业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01包: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2000元
02包: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2000元
03包: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2000元
04包: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2000元
05包: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5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项目内容 |
01 | 林业鉴定项目 | 对林木材积和幼树数量,林地破坏面积和实际占地情况、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级别和种类等开展技术鉴定(本项目每年案发地点、数量不确定) |
02 | 林业价值评估项目 | 对破坏林地、林木恢复价值评估和野生动植物价值评估(本项目每年案发地点、数量不确定) |
03 | 土地、规划执法面积测量项目 | 土地、规划测量:对土地、规划违法案件中的违法用地面积、建筑面积进行测量,为行政处罚提供法律依据。(本项目每年案发地点、数量不确定) |
04 | 规划执法建筑工程造价评估项目 | 对房地产违法案件中的违法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建筑成本进行评估,为行政处罚提供法律依据。(本项目每年案发地点、数量不确定) |
05 | 矿产执法测绘项目 | 对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的违法开采矿产品的总量进行测量认定,为行政处罚提供法律依据。(本项目每年案发地点、数量不确定) |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执行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包:(1)具有林业营业执照和丙级以上林业资质(2)林业技术鉴定报告要有林业工程师两人以上的签字并附两人的资质证书。
二包:(1)具有专业的价值评估营业执照和具备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资质证书(2)林业价值评估报告要有专业的评估师两人以上的签字并附两人的资质证书。
三包:(1)测绘资质的经营范围内必须要有工程测量、房产测绘、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2)要有专业的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3)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测量报告书和规划测量报告书,要有专业测绘工程师职称两人以上的签字并附两人的资质证书。
四包:(1)第三方单位要有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贰级以上备案证书及营业执照(2)第三方单位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要有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附两人的资质证书。
五包:(1)必须具备乙类及以上测绘资质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2)第三方单位矿产案件测量技术报告书要有专业测绘工程师职称两人以上的签字并附两人的资质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月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2.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400-903-9632)进行咨询。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4.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7、疫情期间建议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文件(邮寄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南大街2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和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欣蕗园一区6-8号楼F
联系方式:186*****333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和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喜悦
电话:18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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