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招标公告
吉青采********03号
货物名称: 公务用车
开标时间: 2007年4月25日下午4:00
开标地点: 青原区机关事务中心
投标注意事项
受采购单位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我中心决定用招标采购方式对 公务用车 等进行采购,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这次招标采购的具体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2、以上采购物品如报价超过采购单位申报价,则视为无效标。
3、投标方必须在投标前一天通过采购中心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确认,逾期未进行资质确认的投标供应商,我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
4、投标方在接受资质确认时应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质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方公章。
5、供应商投标书应包括:产品报价、产品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方如对招标物品的规格、型号不明确应及时向我中心询问,若要改变规格、型号必须加以文字说明,其配置参数不低于标书要求,否则视为未响应标书处理。投标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费,为最后结算发票价。
7、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属于原厂配置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免费技术培训,并负责解决六个月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投标方应保证买方能够及时买到同类零星配件,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维修和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8、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9、中标单位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来我中心签订合同,愈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履行保证金予以没收,另定中标者,保留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10、为有助于对招标文件的评定,招标方有权向投标方质疑,请投标言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方有责任按招标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答疑和澄清,否则,招标方有权视其为弃标处理。
开 标 原 则
1、 此次采购采取暗底投标,现场开标评标确定供应商。
2、各供应商认真制作标书,对标书上的内容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回答。
3、投标单位应在投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 壹仟元 元,对于未交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标书,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履纸后退回。未中标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当场退还。
4、本次采购物品的最高限价(即标底)当场宣布,高于标底者为无效标, 有效标内取单价低者中标 。若有效标不足三家,则优先与报价最低者谈判确定供货资格。
5、交货期限 2007年4月30日前 。
6、未尽事宜由评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7、标书 100元/份 售后不退。
吉安市青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二00 七 年 四月 二十二 日
采购清单:
1、现代索纳塔 2.0手动基本型黑色 1辆
2、别克凯越 手动豪华型1.8LE—MT(带天窗、黑色)1辆
吉安市青原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经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对 公务用车 采购实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吉青采 ********03 号。
2、招标内容:公务用车
3、标书发售时间:2007年4月22日起。
4、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4月25日 下午4:00。
5、开标时间:2007年4月25日下午4:00。
6、开标地址:吉安市青原区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
7、标书100元/份,售后不退。
11、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343009
12、联系人:尹德剑、赖小华
吉安市青原区机关事务中心
(吉安市青原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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