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冶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上海中冶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上海中冶医院现拟开展春雷路总院及蕰川路院区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项目洽谈,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中冶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春雷路456号

上海市宝山蕰川路3739号

3、采购人:上海中冶医院

4、采购方式:非招标采购—公开采购—谈判采购

5、合同期:1年—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1年,连续可续签2年,合同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6、项目概况:我院春雷路总院在职职工约730人,住院床位450张,蕰川路院区在职职工300人,住院床位700张,根据医院的工作特点,就餐天数按照年度365天核算。须保证医院职工上班期间一日三餐的伙食供应及患者的一日三餐及特殊用餐点餐、行政客餐、送餐服务等工作。

二、 服务范围

食堂外包服务包含但不限于:病人餐、职工餐、行政客饭、食材采购、调味料采购等食堂整体外包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1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同时供应商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依法成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相关内容;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营养师证、厨师证、面点师证及有效的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证等;

4)具备二级以上医院食堂经营管理经验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供应就餐800人次以上)服务经验;

5)具有自己的经营品牌及团餐保障业绩,可以根据项目需求匹配适合的餐饮品类(提供合同复印件1份);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1.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供应商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供应商管理黑名单。

1.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4)因执行通用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或者转包。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送,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送时间:即日起到2022年12月26日13:30时前(北京时间)。

2.采购采购文件售价:无

3.采购响应保证金收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响应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响应法实施条例》及我院的相关管理制度,保证医院在正常的招采购响应工作中免因采购响应人的失约行为而蒙受损失,特规定如下:

1)采购响应人采购响应保证金应以银行即期汇票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从其基本账户转入医院的指定账户。

2)采购响应人采购响应保证金应截止至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内转入指定账户。逾期未到账,将取消采购响应资格。

3)采购响应人采购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①未中标采购响应人:自该项目中标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上海中冶医院)将采购响应保证金退还至采购响应人基本账户。

②中标人:自中标人收到医院《中标通知书》后采购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自履约期满后1个月内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4)采购响应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采购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采购响应人存在失约行为的(开标时缺席、未按时到场、扰乱正常会场秩序、干扰正常采购工作等)。

②采购响应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响应有效期(采购响应1个月内)撤销其采购响应的。

③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未按合同规定履约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采购响应保证金的转入:

①采购响应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响应保证金归入上海中冶医院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上海中冶医院

开户行:上海银行月浦支行

账号:315*****000******

②采购响应人应将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回单(此项目采购响应保证金)附于采购响应文件内。

③采购响应保证金的转入金额标准:*****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必须采用A4纸印刷 ,分别左侧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 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响应文件的正、副本和电子版密封成一包,如一包封装不下,可分开密封。包封开口处应以密封条密封粘贴粘牢,并加盖骑缝章。

4.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上海中冶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

地址:

年月日时分前不准启封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3:30前(北京时间)

6.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春雷路456号上海中冶医院后勤装备部2楼招标办公室

收件人:万老师联系电话:********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2年12月26日13:30

谈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春雷路456号上海中冶医院后勤装备部2楼招标办公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cg.gt.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 人:万老师

电话:021-********

上海中冶医院

2022年12月19日


,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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