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投标公告
致:福建工大建筑设计院
雅克设计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州市科城规划勘测技术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设计(二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编制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设计(二次);
2.2.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3.建设规模:拟编制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以下范围,面积约330公顷,路线约71.1公里:
①笏石城区的八条主干道,即:荔港大道、城港大道、兴港大道、秀港大道、涵港大道、秀屿大道、清塘大道、莆兴路;
②笏石城区新区的其他道路,即:顶城路、后井街、福屿街、秀山街、广场路、兴秀路、吴厝支路、毓秀路;
③东峤镇上塘珠宝城。
2.4.设计价格及付款方式:本项目设计费用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0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价格,否则按废标处理;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付款20%,初步方案提交并交流后五日内付款30%,项目评审并通过后五日内付款40%,最终成果提交后五日内付清余款。
2.5.招标范围和内容:设计单位要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及其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公交站牌、绿化带、空地设置广告进行规划,同时对各类标识牌进行整体规划设计。
2.5.1广告专项规划的主要广告形式应包括以下:
①店招设置(不含荔港大道已立面改造部分);
②高立柱T型广告;
③临街灯箱广告;
④LED液晶屏广告;
⑤标志性建筑的墙体广告、屋顶广告;
⑥重要公共场所广告牌设置等。
2.5.2相关编制要求
①要体现地方特色;
②要与现有建筑风貌相融合;
③要与时俱进,充分应用高科技和节能环保材料。
2.6规划进度要求:协议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完成。
①设计单位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调研踏勘工作,并与秀屿区及其他有关方面座谈、交换意见提交规划设想和初步方案,请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对规划设想和相关方案进行初步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时间:60个日历天。
②设计单位根据评议会提出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提交规划中间成果(文本6套,用于评审),并召开规划成果评审会。时间:40个日历天
③根据评审会会议纪要进行修改完善,提供规划成套最终成果(文本6套,提供电子档1套)。时间:20个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规划应满足国家现行规划规范要求(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1.1. 招标人2015年 6 月 11 日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本投标邀请书邀请投标者,可登录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仅在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xyfwzx.gov.cn/)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和中标公示。
1.2.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份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2. 评标办法
2.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
3.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密封递交;
3.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1 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
4.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若是授权委托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同时,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开始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均为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4.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地 址: 莆田市秀屿区中晖广场北区4#楼 ,邮编: 351100 ;
电 话: 137*****869
联系人: 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联 系 地 址:龙岩市紫金1号大楼八楼 ,邮编:364000;
电 话: 钱先生 135*****3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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