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大厂港区扬子石化码头扩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港大厂港区扬子石化码头扩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港大厂港区扬子石化码头扩建项目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扬子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京扬子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合同项目监理的投标。
2.本次招标的监理项目简况:
(1)项目概况:
南京港大厂港区扬子石化码头扩建项目位于长江下游南京河段八卦洲左汊皇厂河口上游不远处,拟建码头占用长江岸线589m,该段岸线水路距吴淞口约337km。工程建设规模为新建5000吨级化工泊位4个,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包括装卸臂、码头化工工艺管线等装卸设备,综合用房、管道支架等建构筑物,以及供电照明、控制系统、通信系统、消防与给排水、空调与通风等)。预测吞吐量为290万吨/年,其中进口30万吨/年,出口260万吨/年。主要货种为甲醇、乙二醇、柴油、汽油等。本工程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码头平台、系缆墩、综合用房平台及引桥等。码头平台尺寸为539米×18米,引桥尺寸为71.36米×10米。结构形式为:高桩梁板结构和高桩墩式结构。
拟建码头岸段内设有工业取水设施,拟对该取水口进行搬迁处理,将该取水设施改建至拟建码头下游与10-2#码头之间。
(2)本次对上述施工内容(工程的主要施工项目有取水口移位,水工建筑物,化工工艺设备、水、电、信配套设施安装等)的监理进行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YZSHMT-SGJL1。招标内容为上述施工内容的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监理服务期:17个月。
3.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参与评审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对监理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2010年至今(以完工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石油化工码头项目的监理任务;
(5)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6)副总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合同计量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工艺监理工程师、电仪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均至少配备1名;安全工程师至少配备2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监理工程师培训证书。以上副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可兼任。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为准)为A级(含暂定A级)及以上级别。
4.报名方法:
本次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及报名条件,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jscd.gov.cn,在网站首页下方左侧“常用服务系统”栏点击“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2)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点击“江苏交通从业企业人员信息备案系统”、见登录区的说明,或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
信用档案的建立应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规〔2013〕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请各申请人至www.jscd.gov.cn网站下载。
(3)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首页下方,点击“教程”进行操作;
(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5)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6)报名结果以网上报名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申请人如需核实是否已在网上成功报名,请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已报名申请人报名的账户登录,点击“投标管理”栏目,在其“资审报名查询”子栏目中进行查询。
5. 报名成功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25日(节假日除外),8: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到靖江市南环东路88号恒天商务广场A区16楼1611室 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售,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踏勘现场的可自行组织,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9:3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0日10:0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1243室。
9.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地点,投标截止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10.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招 标 人:南京扬子化工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新华路710号
联 系 人:李翔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靖江市南环东路88号恒天商务广场A区16楼1611室
邮 编:214500
电 话:****-******** 150*****536
传 真:****-********
E-mail: ********9@qq.com">********9@qq.com
联 系 人: 王明
2015年2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