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北部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海丰】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北部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丰县学前教育建设工程(北部新区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审〔2021〕33号、海发改投审〔2022〕1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除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招标人为海丰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海丰县北部新区幼儿园校内。 2.2、工程规模与招标范围:该项目占地面积55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00平方米。建设教学楼一栋三层,建筑面积4510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门卫室一栋,建筑面积10.2平方米,以及室外附属设施。 2.3、最高报价:********.83元。 2.4、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营业执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证书(省外企业须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提供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提供声明函) 3.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复印件) 3.7、专职安全员要求:拟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证书信息打印件) 3.8、本项目施工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最少各1名。(提供岗位(培训)证复印件)。 以上所要求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费单复印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 年12 月20 日9 时00 分开始,从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shanwei.gov.cn/sw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两份(表格详见附件)方能进行投标登记。 5.3、办理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手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原件核查的材料原件和材料清单表一式三份(表格详见附件),材料原件经清点核实签字封存后在进入评标时一并移交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评审结束后,将通知各投标人退还材料原件。 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完成投标人备案(已备案过的企业不需再备案),具体备案步骤如下: 1)企业先登录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tyrz.gd.gov.cn/pscp/sso/static/),将该企业的可信等级认证为四级(原L2); 2)企业需要完善资料,点击“修改资料-保存”,如无需修改,也需要点击“修改资料-保存”; 3)企业需要用广东省统一身份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响应方登录(https://efw.swggzy.cn/TbrLogin2.aspx),资料就同步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备案就完成了。 6、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异议的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汕尾市中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邮箱(zk*******@163.com),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1 月10 日10 时00 分,投标人应于2023 年1 月10 日9 时00 分至10 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丰分中心[海丰县附城镇324国道小路陂段南侧(县消防大队后面)]。 6.3、逾期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门户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中科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海城镇红城大道西 地址:汕尾市区凤山街道新墟村新兴花园 B区3栋203号 联 系 人:江先生联 系 人:翁工 电 话:0660-******* 电 话:133*****373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一: 备查原件清单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盖公章)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交易中心各持一份。表格中的“核对确认”栏需双方签署。投标人应在本表盖其公章(联合体办理投标文件登记手续的,除联合体协议外,由牵头人盖章)。 2、本表审核情况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人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须打印在A4纸质上,也可另增页打印。 年 月 日 附件二: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投标人登记表
填写说明:如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资格的应填写注册证号,没有要求注册资格的可填写资格证书编号 |
标签: 新区幼儿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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