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个贷授信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W2022榕招 039 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个贷授信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900 万元,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每年采购控制价(元)3000000 合同周期内控制价(元)9000000 服务期 3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个贷授信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个贷授信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
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
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能体现供应商注册资本,如副本上不能体现注
册资本,则须同时提供其他可证明供应商注册资本的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
需)
4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
告:
A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
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 2021 年的年
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
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B无法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投标人
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基本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者提
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
(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的,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 号)
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根据疫情期间供应商可以缓交税款的规定,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
疫情期间的纳税证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因疫情影响,投
标人无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
据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代表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
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
(2020)7 号)的规定提交书面说明,明确系因疫情原因可以延期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导致无法
提供疫情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在与中信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中信银行商业秘密
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3投标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或 B 级含以上土地评估资质证书,提
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禁用退出名单
注1. 已进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
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
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
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2 月 1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12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5.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 100 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
另加 50 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
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或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
均视为未报名投标。投标人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等的帐户:开户银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交通路支行开户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分公司帐 号:140222510900000229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 168 号名城花园 28写字楼 17 层 01-02 室厦
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 168 号名城花园 28写字楼 17 层 01-02 室厦
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投标邀请
邀请名单:福建厚德地产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中联福建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
责任公司福州瑞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福建同人大有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福建鑫恒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福建德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福建旺科资产房地
产评估有限公司福建中诚信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福建建科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福建
国仁方略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福建智宏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福建省青
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东均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泉州中联房地产评估
有限公司福州建融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均达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
述货物服务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XHW2022榕招 039 号
招标项目:个贷授信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3.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4.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 202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22 年 12 月 26 日止,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5.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 100 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
另加 50 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
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或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
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之前按下述地
址以书面形式送至到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 168 号名城花园 28写字楼 17 层 01-02
室,由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
7.开标时间地点: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09:30北京时间,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
马路 168 号名城花园 28写字楼 17 层 01-02 室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询问规定: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
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21.6 条要求执行。
10.以上如有变更,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
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11.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应将本次采购招标理解为政府采购与招标,本次招标属于企业
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参照企业内部制度执行。
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观风亭街 6 号恒力金融中心 21 层,邮编:/
电子邮箱: / , 电话:0591-87615348,传真: /
联系人:黄向兵
采购代理机构: 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马路 168 号名城花园 28写字楼 17 层 01-02 室
邮编: 350000
电子邮箱: / ,
电话:15960083519,传真: /
联系人:王工小金
投标人邮寄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等的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交通路支行
开户名称: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帐 号:1402225109000002292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服务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服务期 每年采购控制价(元) 合同周期内控制价(元) 投标保
证金(元)
1
个贷授信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 年 3000000
9000000 50000
备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
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未经招标人允许,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包分包,对违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
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报价要求包括所有增值税费服务费等一切的最终成交价格,
招标人不因此再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应保证向招标人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观风亭街 6 号恒力金融中心 21 层
联 系 人:黄向兵
电 话:0591-8761534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 147 号紫阳国际 10 层 1003 室
联 系 人: 王工小金
电 话: 1596008351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