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钢城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
竞争性谈判公告
????甘肃中科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嘉峪关市体育局的委托,对嘉峪关市钢城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请收到邀请函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持有我单位发出的关于本项目的投标邀请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KX-2022-016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钢城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控制价:48.5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嘉峪关市雄关东路以北、五一北路以东,长城东路以南。
项目建设内容:对公园入口处、园路、花坛、座椅、廊架、浅桥等进行修复提升,对园内原有公厕、综合服务中心、水上观景服务站进行改造提升,公园内增设健身步道、轮滑步道、篮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儿童活动区、健身驿站、极限运动区等运动场地及绿荫剧场等休憩场所,购置休闲座椅、健身器材、环湖栏杆、路灯、AR体感大屏、体育标识、摄像头等设施设备,同时在确保公园绿地面积不变的前提下,配套实施地面硬化、绿化、给排水、暖通、亮化、部分设施智能化、智能化体育运动采集播报系统等附属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所有涉及到的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等相关后续服务,同时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审查等有关技术服务工作。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
计划编制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3)提供2021年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须提供2020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均可)。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等,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为准。(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附近三个月人员社保证明),并持有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3)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邮件主题: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材料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加盖公章,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qq.com)。
(4)发出招标文件:审核合格后,通过邮箱发放招标文件,收到文件后即报名成功。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将不予受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将响应文件以PDF加密文件上传至钉钉群。
谈判地点:嘉峪关市体育局会议室
五、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嘉峪关市体育局
地 址:嘉峪关市新华南路五环街区1号
联系电话:093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科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体育大道110-6号
联系人:赵倩
联系电话:
173*****790甘肃中科兴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