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立产业型社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设立产业型社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9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设立产业型社区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设立产业型社区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全面深化现代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系统重塑产业型社区治理体系架构,根据《关于深化城乡现代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社区“五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2〕34号)、《关于新建社区和社区规模调整的指导意见》(甬现社办〔2022〕8号),结合镇海工作实际,现就设立产业型社区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党建统领整体智治,准确把握产业型社区的内涵特征、职责边界,紧扣构建舒心、省心、暖心、安心、放心的幸福共同体,聚焦打造高质量发展、高标准服务、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高水平安全的产城人文融合型现代社区,系统重塑社会化、法治化、智慧化、专业化的产业型社区管理新体制。
二、主要举措
(一)定类型编码
1.明确定义
产业型社区主要是指功能型社区,以产业功能为主导,依托和服务特定的产业集群,引入城市社区服务居民的理念和方法,为辖区企业及职工提供经济人才、社会公益、共享文化、社会管理等服务,不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产业类型细分为工业社区和楼宇社区两种。
2.加强规划布局
将产业型社区作为现代社区主要类型之一,纳入现代社区建设规划。新建产业型社区,一般应符合社区建设规划要求。尚未纳入社区建设规划或需要调整规模的,由所在镇(街道)提出,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3.明确设立条件
(1)命名规范。工业社区统一命名为“XX工业社区”,楼宇社区统一命名为“XX楼宇社区”。所属党群服务中心,统一命名为“XX工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XX楼宇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2)四界清晰。产业型社区一般设立在以工业企业或楼宇为主体,空间相对连片、产业特色较为明显(包括工业园区、小微园区、开发区、商务楼等产业平台),以道路为边界,也可以河流、山脉等自然地形为边界,管辖区域相对规整,与周边已有村(社区)无缝连接,原则上不得由不接壤的区域组成,如确有需要的,可暂为托管。
(3)规模适宜。产业型社区服务规模,一般以*****人左右就业人口为宜,原则上不超过*****人。严格控制社区规模,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管理服务对象的,可以适当减少服务规模;以特大型、大型企业或园区为主要管理服务对象的,可以适当扩大服务规模。
4.规范设立程序
(1)方案申报。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提出新设立产业型社区方案、《新建产业型社区信息表》(附件1),社区或区域现状图(含周边区域)、新设立产业型社区布局图(含社区四界范围、周边村<社区>边界调整情况、管辖企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用房位置等信息),报区民政局初审。
(2)实地踏勘。初审通过后,由区委城乡现代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协调组织、发改、经信、公安、民政、建交、商务、自然资源规划、社会治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会同相关镇(街道)进行实地联合踏勘。
(3)部门联审。根据踏勘结果,由区委城乡现代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召开办公室主任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对新设立产业型社区方案进行研究,提出审核建议(附件2)。联审不通过的,终止或暂缓实行。涉及村(社区)管理边界调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项,需召开城乡现代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会议的,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审议决策。
(4)批复成立。各相关镇(街镇)根据联审意见,修改完善新设立产业型社区方案,研究形成《关于要求设立产业型社区的请示》(附件3)(附方案和会议纪要)报区政府,由区人民政府作出批复。
(5)登记注册。根据区人民政府批复文件,相关镇(街道)向区民政局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经审核后,发放《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决定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5.实施编码管理
综合考虑就业人口规模、区域面积、经营主体数、职住一体占比等因素,根据分类指标权重,将产业型社区划分为一般、较大、特大三类社区,实施分类管理。
(二)定功能职责
产业型社区主要包括3大类16小类基本功能:
1.党群建设。共3小类:党的建设(包括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结对共建、党的理论和党的政策宣传等)、群团建设(包括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多元联动等)、社会协同(包括社会组织培育、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
2.平安建设。共6小类:协助做好公共安全(包括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卫生安全等)、治安防控(包括群防群治、反诈宣传、邪教防范、禁毒宣传、重点场所管理、租房管理等)、矛盾化解(包括劳资矛盾、民事调解等)、应急管理(包括疫情防控、救灾避灾、突发事件处置等)、生态环境(包括污水治理、噪音扬尘治理、污染废弃物督查等)、文明环境(包括文明创建、企业文化、文明礼仪等)。
3.助企服务。共7小类:协助做好营商环境营造(包括摸清企业底数、企业问题采集流转、亲清政商关系营造等)、政策资源对接(包括政企对接、政策解读、人才用工服务等)、人力资源发展(包括专项技术培训、职业规划教育等)、技术平合搭建(包括人才团队、校企共建等)、创业孵化支持(包括空间场地供给、资金政策支持等)、经营要素互通(包括物料集采、交通物流、信息互通产业对接等)、法律金融服务(包括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金融保险服务等)。
产业型社区网格包括8项基本职责:(1)加强政治引领,大力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2)源头信息采集,掌握网格内单位基础信息,及时了解社情民意;(3)矛盾前端化解,发现调处矛盾纠纷,营造良好就业环境;(4)风险感知报告,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报告情况;(5)服务凝聚企业,经常联系走访企业,帮助解决困难诉求;(6)承接协同事项,立足网格职能,协助做好上级交办任务;(7)应急管理处置,对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协同处置;(8)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协助守好“小门”。
产业型社区内有常驻居民的区域参照城市社区功能职责进行管理。
(三)定组织架构
1.党组织架构。建立完善产业型社区党组织领导、企业党组织和网格党组织互联互补的组织体系,可依托网格或产业链开展党建联建,推动组织网与服务网、治理网相统一。完善产业型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服务中心主任“一肩挑”、副书记、副主任和其他党组织委员“1+2+X”领导机制,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不占班子职数。
2.网格组织架构。原则上按照“规模1000人或占地面积1平方公里或主体30家”左右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较大的单位可继续细分。工业企业类专属网格划分,一般以工业园区人数或企业厂区的面积为基本单元进行划分。商业类、楼宇类专职网格划分一般以1个综合性市场、专业性市场、商业综合体或若干楼宇为基本单元进行划分。一般按“一企一格”“一园一格”“一楼一格”划分微网格。
3.多元共治架构。建立健全产业型社区党组织领导,企业、驻社区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协商议事会制度,构建以产业型社区党组织为统领、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协商议事会为基础的共建共治新格局。
(四)定岗位员额
1.科学设置岗位。根据产业型社区功能定位和工作需求,统一编制岗位目录,明确岗位名称、具体职责和任职资格。建立健全岗位管理体系,推动职业全周期培养发展。
2.合理核定员额。按一般、较大、特大三类社区规模确定员额数,配置与就业人口、管理幅度、经营主体数、治理难度等相适应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力量。根据产业型社区编码综合指数进行员额核定,原则上总数不少于4名,一般不超过13名,特大社区可适当增加人数,纳入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员额管理。
3.配强网格力量。每个网格按“1+3+N”模式配备,“1”即1名网格长,一般由产业型社区班子成员担任;“3”即1名专职网格员,一般由产业型社区班子成员或专职社区工作者担任;1名兼职网格员,一般由党员骨干、企业中层、志愿者等担任;1名网格指导员,一般由镇(街道)包联干部担任;“N”即网格内的其他包联干部、专业执法力量、基层党员干部、在职党员、志愿者等。网格的兼职网格员担任微网格长,推动部门力量下沉微网格。
4.加强考核管理。将产业型社区专职工作者纳入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管理,实行统一招聘、统一培养、统一管理。落实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等级调整、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五)定保障机制
1.基本保障机制。结合区域发展、区位特点、服务半径等要素,产业型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平方米。服务中心设置开放式服务大厅、服务窗口以及相应的服务功能区。全面落实产业型社区工作经费、人员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产业型社区事业保障经费标准为50元/人,由区、镇(街道)按1:1比例承担,并按每年5%递增,递增部分区、镇(街道)按1:1比例承担,人口基数按照城乡社区编码核定就业人口数确定,产业型社区事业保障经费补助最低不少于35万元/社区。产业型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原则上每年对产业型社区党委、总支和支部分别按不低于6万元、5万元、4万元的标准进行保障,党员活动经费每人每年不少于120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以每年最低20万元标准进行保障。明确界定社区保障经费使用范围,严格规范资金管理,保障经费及时足额拨付、有效使用,发挥最大效益。
2.事项准入机制。由区相关职能部门或镇(街道)向区委城乡现代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准入申请,提交《镇海区产业型社区职责事项准入审批表》和申请报告,区委城乡现代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收到准入申请后,组织区级有关职能部门、镇(街道)、“两代表一委员”和产业型社区代表召开城乡社区职责事项准入联席会议,对申请事项逐一进行审核,根据申请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协同性和配套性,作出审核结论。经审核准入的工作事项,申请单位与承接单位须签订职责交接清单,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分别明确交接职责的名称、目标任务、工作范围、服务要求、交接期限、工作经费等事项,实现无缝衔接。
3.供需对接机制。根据产业型社区资源禀赋、多元需求和治理难题,制定“资源清单”“需求清单”“项目清单”,充分发挥产业型社区党组织的统领作用和其他各类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实现供需精准有效对接。深化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加大产业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和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企业和产业工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数字赋能,聚焦数字化改革“1612”体系贯通落地,迭代升级“141”体系,推动构建整体智治、平战一体的产业型社区管理新格局。
4. 组团包联机制。坚持平时常态包联、战时组团作战,每个产业型社区至少由一名区级领导、一家区级部门、一名镇(街道)班子成员、一名“第一书记”包联。落实“四必到四必访”制度,企业有意见必到、职工有急难事必到、包片内有纠纷必到、包片内有重大突发事件必到;新入驻企业必访、大规模复工企业必访、有重大变故企业必访、特殊困难企业职工必访。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区委现代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区委组织部负责加强组织建设,强化党建引领;区委编办负责做好产业型社区专职工作者员额管理和功能职责制定;区民政局负责指导产业型社区的设立和规范化建设,研究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区经信局协助做好工业社区功能职责制定;区商务局协助做好楼宇社区功能职责制定;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做好就业人口数据核定;区发改局、区建交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做好产业型社区发展规划、区域布局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落实好各项经费;区社会治理中心负责指导网格治理体系建设。区委现代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工作;各镇(街道)明确党群副书记牵头,具体落实各项任务。
(二)注重统筹联动。加大资金、土地、项目统筹,推动产业型社区功能设施规划布局与就业人口、产业特点、资源禀赋等有机结合,实现产业型社区与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的衔接配套。
(三)强化考核评价。注重围绕企业和职工需求,研究制定产业型社区考核指标体系,把企业和职工满意度、治理成效作为产业型社区绩效评价和社区党组织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总结宣传。引导企业职工、社会组织、志愿者在产业型社区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及时总结产业型社区治理模式,大力宣传产业型社区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重视加强产业型社区理论研究,打造有镇海辨识度的产业型社区品牌。
附件:1.新建产业型社区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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