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特种消防车辆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支队特种消防车辆招标公告
宁夏吴忠市公安消防支队特种消防车辆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宁夏吴忠市公安消防支队特种消防车辆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由吴忠市公安消防支队于2015年6月12日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编号:吴公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15年34号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采购内容:特种消防车辆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规划单位;
(二)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三)具有履行合同需要的项目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国家消防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报告、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国家消防车辆强制性产品认证,必须有五年以上历史);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不允许联合投标;
(八)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单一来源依据:专家论证意见
1、吴忠市公安消防支队特种消防车辆采购项目先后两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只有符合公安部消防局强制论证要求的一家企业报名,予以废标,考虑到以下因素:一是消防特种车辆有特殊性,强制认证要求高,满足条件企业少,无其他单位报名无法公开招标;二是考虑到防火需求,需及时招标使用,故建设予以单一来源方式招标。
论证专家:柳军红职称:工程师工作单位:吴忠市公安局
2、宁夏吴忠市公安局消防支队特种车辆项目由于要求特殊,经参阅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特殊规定可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论证专家:王福生职称: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吴忠市环境监测站
3、鉴于本产品经销商资质要求高,普通经销商均不满足该产品经销条件,加之本次采购经2015年5月20、5月28日两次延期,截止5月29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只有一家,因此,本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条件。
论证专家:廖公望职称:工程师工作单位:吴忠市工信局。
六、公示时间5日:自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8日结束。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向吴忠市财政局公共支出与政府采购科或吴忠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周 倩联系电话:****-*******
张磊联系电话:135*****765
七、拟服务供应商单位:北京中卓时代消防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拟评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
八、采购人名称:吴忠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张 磊联系电话:135*****765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同心街
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zzw.gov.cn)
吴忠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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