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材料招标公告

大宗材料招标公告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大宗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CHDT029/04-CL-0701

石灰石采购项目

预计采购50000吨

CHDT029/04-CL-0702

消石灰采购项目

预计采购2000吨

CHDT029/04-CL-0703

循环水杀菌剂采购项目

预计采购32吨

CHDT029/04-CL-0704

循环水水质稳定剂采购项目

预计采购105吨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法人自筹。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本次为资格后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石灰石、消石灰投标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且注册资金在3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完成执行合同必须的流动资金;
2.投标方具有不少于年产20万吨石灰石(消石灰)矿产资源,同时具备《采矿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必须的合法经营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方具有AAA级资信等级或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方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纪,所供产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5.投标方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无偷税漏税记录;
6.投标方应提供最近连续三年内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同或相关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名称、签署单位和时间等信息)
二、循环水杀菌剂、循环水水质稳定剂投标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资格,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完成执行合同必须的流动资金;
2.投标方应为具有经营资格的销售单位或有生产资格的产品厂商,同时出具完整合法的经营、生产证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等全套资质证件;(须提供上述证件加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方具有AAA级资信等级或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投标方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管理体系认证等级证书;
5.投标方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纪,所供产品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无偷税漏税记录;
7.投标方应提供最近连续三年内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同或相关的业绩证明。(包括合同名称、签署单位和时间等信息)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
2、时间: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8日
九、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非工作日客服电话:186*****957,非会员单位无法下载标书),其他同上。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2、标书售价各标段如下表:(单位:元人民币),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标书售价

CHDT029/04-CL-0701

石灰石采购项目

1000

CHDT029/04-CL-0702

消石灰采购项目

800

CHDT029/04-CL-0703

循环水杀菌剂采购项目

500

CHDT029/04-CL-0704

循环水水质稳定剂采购项目

800

3、购买招标文件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23)
帐 号:****************2631
4、购标时间: 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8日。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1.1、 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11.2、 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11.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人: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工业园区
邮政编码:014040
联 系 人:芦靖
电 话:****-*******
传 真:****-*******
E-mail:btdhzb@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大厦华滨大酒店572房间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人1:张凌晨
电话:***-********
传 真:***-********
E-mail:zhanglingchen@chdt.com.cn
联系人2: 李文林
电 话:***-********
E-mail:liwenlin@chdt.com.cn














投标回函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悉贵公司关于对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大宗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经商,我单位决定参加该项目 (标段/设备名称)的投标。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如期至指定地点参加竞标。如有疑问或需要澄清、补遗的问题请随时与我单位联系。
单位全称:
联 系 人: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公章)
年 月











请务必把标书费汇款底单粘贴此处






备注: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由于总出差,为了不耽误投标单位下载标书,本表填好后除传真外,还务必请给招标公司发扫描后电子版及word形式电子版(以便招标公司拷贝投标人基本信息)至zhanglingchen@chdt.com.cn(为了不耽误下载标书,确保投标回函及电汇底单发送至邮箱zhanglingchen@chdt.com.cn中),和liwenlin@chdt.com.cn邮箱,两个邮箱必须全发送!!谢谢配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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