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地方税务局供水设备招标公告
夷陵区地方税务局供水设备招标公告
宜昌市夷陵区地方税务局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询价邀请函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集中采购计划,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宜昌市夷陵区地方税务局委托,拟对宜昌市夷陵区地方税务局供水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地方税务局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的货物名称及数量:采购无负压成套供水设备1台及设备安装、管道改造对接工作等。
3、资格条件及要求:
(1)基本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纪检、监察、反贪、财政和工商等有关部门对投标企业发生的不良行为记录;采购单位举证未按时满足供货要求的记录,举证材料须加盖相关单位行政公章)。
(2)资质资料(开标前须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
①具备生产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水设备生产制造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③无负压供水设备须具有省或直辖市以上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④具备省或直辖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无负压变频给水系统检验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⑤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⑥提供供应商的类似本项目业绩合同一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供应商须在宜昌市范围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售后地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快速响应维护能力;(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供应商须独立参加投标报价。
4、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8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供应商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套500元。
5、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15:00之前。
投标申请人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指定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宜昌夷陵支行
开户名称: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255。所交款项到账后,供应商到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采购人将予以拒绝,视为投标担保无效。
6、报价截止时间:2015年6月23日9:30时整,逾期不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23日9:30时整,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地方税务局5楼会议室,且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开标会。
8、货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款的20%预付款,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合同总款的70%货物款,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的有效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若无其它任何质量问题,在7日内将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9、答疑与澄清:报价供应商对该项目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在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 前以书面或邮件(********@qq.com">********@qq.com)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不涉及询价文件修改的澄清或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事项,采购代理机构将逐一回复。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代理机构视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10、采购人名称:宜昌市夷陵区地方税务局
办公地址:宜昌市夷陵区松湖路12号
联系人:黄世启
办公室电话:****-*******
联系方式:181*****22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商会大厦13楼
联系人:沈川
联系方式:159*****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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