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湖章阁澳门富华通讯店通信室分用电协议-2022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观湖章阁澳门富华通讯店通信室分用电协议-2022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观湖章阁澳门富华通讯店通信室分用电协议-2022续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GDDYLYCGGS**********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2-12-20 08:54:59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2-12-23 08:55:01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根据《广东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三十九条第X款情形规定,为满足需求,拟采购 观湖章阁澳门富华通讯店通信室分用电协议,建议采用定向谈判方式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林煜森,位于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章阁老村东区富华公寓二期A单元1层的指定位置,供乙方安装移动电话室内覆盖设备。原合同编号:GDGSZ*******AGN00,原电费:1.0元/度,原签约期限2020年5月8日起至2023年5月7日止,共3年。经谈判,现签电费:1.0元/度,原价续签,拟签署期限自2023年5月8日起至2026年5月7日止,共3年。[注: 一、私人物业 二、电改协商结果: 经核实此站点所在区域属于公共变压器覆盖区域,目前站点使用的为转供电,原电费1.0元/度,每个月用电约140度,供应商同意原电费续签3年。] 二、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发布日期起,至少3天。【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不计。】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人:黄华生 电话:181*****807 邮箱:huanghuas.gd@chinatele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观澜大道172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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