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经开区2020年、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第三方服务

娄底经开区2020年、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第三方服务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娄底经开区2020年、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第三方服务

项目编号:620*****930******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薇139*****159

报价起止时间:2022-12-20 11:11 -2022-12-23 11:11

采购单位: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描述: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2年度大气、噪声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编制娄底经开区2020年、2021年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报告,并完成清单报告评审。;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件******.00-

买家留言:请严格按照附件要求执行。

附件:采购需求(温室气体)(1)(1).docx

响应附件要求:1、符合湖南省电子卖场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必须熟悉园区情况,必须自行收集资料;工作成效需经甲方的认可。
3、供应商必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和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专业为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必须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4、供应商必须具有7名(含)以上的从事环保专业5年以上的团队,提供近三个月社保和能证明从事环保5年以上的材料。其中应有4名(含)以上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持有注册环评工程师、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环保相关工作满3年的专职人员。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技术团队人员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技术团队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是“985”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且从事环保工作年限不少于6年,能对服务质量和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必须有相关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必须具备园区第三方环境治理(环保管家)的业绩和3个及以上(含3个)区域节能报告业绩。(必须有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湖南省 娄底市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606办公室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适用法律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投标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要求1、报价的价格构成 1.1供应商在本次竞价采购的总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设计、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维修、售后服务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1.2本次采购的响应价采用固定价格方式。除非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单价和以细目总价填报的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均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1.3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 对于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中。 竞价公告中如有预算单价仅供参考。但报价的总额不得超出拦标价。
适用法律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符合湖南省电子卖场的像条件; 供应商未列入国家或地方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或相关部门公布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娄底

标签: 排放清单 温室气体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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