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中烟工业公司广州生产基地北侧南环路下临时道路工程已经荔湾区发改局立项(荔发改[2007]17号),已具备施工条件,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中烟工业公司广州生产基地北侧南环路下临时道路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
联系人: 陈开良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芳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文潮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荔湾区东沙街
四、招标内容、规模:临时道路长1178米,宽10米。
五、预计发包价:约95万元。
六、资金来源:荔湾区财政拨款。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7年4月25日----2007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拟担任本工程所需的三级或以上资质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已通过年审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2005年4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广州市各区交易中心(室)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正式的竣工验收报告);
6、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4月26日前两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1、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2、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3、投标报名单位有关人员须按照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重新发布〈投标资料签署须知〉的通知》(2006年10月11日)的要求签署诚信声明;
1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拟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自2005年4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在广州地区以项目经理的身份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广州市各区交易中心(室)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正式的竣工验收报告);
1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适用于市政公用工程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不少于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两 份, 1份正本 1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申请人填写的内容、所报的资料必须真实,并附相关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报名截止前递交。(招标人只认可经原件核查的申请资料,未提供原件核查的资料招标人将否认其有效性,由此导致该申请人资格预审不通过的,责任由该投标申请人自负。)如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或弄虚作假,经招标人发现或被投诉且经资格预审委员会确认,一律取消其投标资格。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工程管辖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与投标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核查确认表)后,投标报名单位自备资料袋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审。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
广州市芳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4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页的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原件备查
9 拟委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包括有效的年审页)复印件 原件备查
10 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 原件备查
11 项目经理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证明材料 原件备查
1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备查
13 没有违反本招标公告第九.7、8、9、10、11、12、点要求的承诺书 原件
14 已签署的诚信声明 原件
15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工程名称: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备查
16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原件备查
注:
1、投标申请人或其项目经理如提交两项以上业绩资料,可将本表第12项或第15按照原格式扩展。
2、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附件2
诚信声明
声明企业: 地址:
声明人: 职务:
声明人: 职务:
本公司就参加: 工程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投标报名材料是真实的,对招标要求是清楚的。如有机会成为正式投标人,我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违反上述规定一旦查实,本人和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声明人(项目经理)签字:
(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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