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琼9023破4号海南展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招标公告

(2021)琼9023破4号海南展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招标公告





2021年9月22日,经债权人中海重工(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郑毅松申请,澄迈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琼902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海南展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创公司”)具有重整价值,依法受理展创公司重整一案。2021年11月3日,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随机选定,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本重整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展创公司具有重整价值,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最大程度维护展创公司的资产及营运价值,积极推进展创公司重整工作进程,展创公司与管理人在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依法开展重整招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现就重整投资人招募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实力的投资人报名参选(以下简称“重整投资人”)。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其附件,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相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重整投资人同意按照展创公司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三)本招募公告所作披露不能代替重整投资人对展创公司的尽职调查。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展创公司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尽职调查,包括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

(五)本招募公告所载各事项发生变动的,以管理人的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六)管理人有权视破产案件进展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重整投资人的招募、遴选工作。管理人决定终止本次招募、遴选工作的,已收取的保证金由管理人在终止程序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双方对此互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七)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若需了解详情,烦请联系管理人洽谈。

二、展创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海南展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11月13日

住所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高新技术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A-02栋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93******K

注册资本

7000万元人民币

登记机关

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期限

2009年11月13日至2031年1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

郑忠

经营范围

电子真空器件、半导体分立器件、光电子器件的电子器件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以及提供上述产品相关的咨询、检修和技术推广服务;钢材建材、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与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购销;对外贸易、进出口,一般货物的进出口贸易。

状态

存续

出资人及出资信息

海南欣晨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8******E,认缴150万元,实缴150万元,出资比例2.1429%。

海南海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57*******,认缴150万元,实缴150万元,出资比例2.1429%。

安联尚(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04D3G4R,认缴2475万元,实缴2475万元,出资比例35.3571%。

北京大国绝酿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748******B,认缴2225万元,实缴2225万元,出资比例31.7857%。

海南南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3*******,认缴2000万元,实缴2000万元,出资比例28.5714%。其中,海南南华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评估基准日前已出资1500万元,在评估基准日后向管理人补缴出资500万元。

(二)资产概况

根据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出具的中天运(琼)[2022]普字第*****号《海南展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专项审计报告》与评估机构海南振和盛房地产估价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振和盛评报字(2022)2-*****号《海南展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拟破产重整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截止本案审计及评估基准日2021年9月30日,展创公司资产账目总值为100,273,67.73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20,470,787.59元,非流动资产合计79,802,900.14元;评估价值为121,369,722.91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20,470,787.59元,非流动资产合计100,898,935.32元;评估增值21,096,035.18元,增值率为21.04%。

据此,展创公司名下所有资产将全部用于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次重整招募标的为展创公司100%股权,其对应的资产评估值为121,369,722.91元,具体包括:固定资产60,593,403.05元、无形资产40,305,532.27元、应收账款730,798.42元、其他应收款30,091.04元、其他流动资产209,229.31元、货币资金1,626,094.50元、存货17,874,574.32元。债务人主要资产介绍如下:

1.不动产类

①位于海南生态软件园内A02栋写字楼797.33平方米。

②位于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南侧一宗工业用地,证载面积65,184.7平方米,使用年限50年,终止日期为2056年10月7日;该宗土地地上附着多处建筑物,证载面积共10,825.54平方米,未办理产权面积2,197.85平方米。

2.机械设备类

展创公司购买自法国PHOTONIS公司的光电倍增管(PMT)生产线。2012年12月12日,公司PMT生产线安装完毕。该套生产线是国内自动化程度最高、规模最大、唯一的中高端光电倍增生产线。

3.知识产权类

展创公司收购法国PHOTONIS公司PMT项目中的全部PMT生产设备、专利、工艺技术资料等。收购过程中,PHOTONIS公司向申请人转让了其持有的11项专利。自2012年至今,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还获得1项发明专利及16项实用新型专利,均属于维持状态。

(三)债权申报、审查及确认概况

2022年10月25日,澄迈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琼9023破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2022年11月1日,澄迈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琼9023破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两份裁定确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县支行在内31位债权人申报的31笔债权及49笔劳动债权,其中职工债权504,232.16元,优先债权74,434,176.3元,普通债权78,394,033.39元,劣后债权32,677.94元。另有2,113,026元普通债权和591,041.87元劣后债权尚未被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特别说明:以上展创公司负债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最终债权情况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四)重整投资优势

展创公司现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站,是海南省科技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海南省科联及海南产业经济研究院认定的“海南科技产业十大影响力新锐企业”。澄迈县委、县政府多次授予公司“省县重点项目考核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荣誉。

公司目前拥有国内自动化程度最高、规模最大、唯一的中高端的光电倍增管(PMT)生产线。该生产线一方面可以防止国外企业垄断,另一方面为我国重点科研项目和医疗设备、分析仪器、装备发展等产业领域提供关键核心器件支持,商业应用前景广阔。若可以通过重整解决企业经营管理及流动性困难问题,展创公司仍将在国内PMT企业中处于领跑地位。

三、报名须知

(一)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

2.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投资总额不低于1.3亿元,能出具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在合理时间内支付债权清偿资金;

3.具有与债务人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确保债务人重整再生及重整后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4.具有债务人所属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5.重整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存续状态。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可联合参与投资,各投资者均须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且其中至少主要投资主体符合全部其他条件。主要投资主体一经确定后不能更换;主要投资主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二)报名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17时截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报名表、参选函(附件1,须加盖公章);

2.报名人简介(须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2,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须签字捺印,并提供原件审核);

4.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载明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3,须加盖公章或签字捺印);

6.保密协议(附件4,须加盖公章且/或签字捺印);

7.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联合参与投资的,各公司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且需提交书面材料明确主要投资主体并说明每个成员所充当的角色分工职责、权利义务安排等情况,主要投资主体还需承诺对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投资义务承担连带/兜底责任。

(四)报名保证金

重整投资人决定报名的,应在报名期限内一次性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付利息。

除非管理人专门书面通知变更,报名保证金应支付至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海南展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392*****000******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海口蓝天支行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期限内,重整投资人应将相应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通过现场交付、邮寄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时还应一并提交缴纳报名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重整投资人全称及“报名保证金”字样)。重整投资人无法及时送达纸质材料的,可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指定报名邮箱提交相应纸质材料的扫描件,并在现场或邮寄条件满足后立即补充提交纸质材料。重整投资人未在报名期限内提交报名材料与报名保证金全额支付凭证的,视为未报名。

现场/邮寄报名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18楼海南法立信律师事务所

报名邮箱:slfu2018@163.com

联系人:李 星 律师 136*****144

符世龙 律师 189*****699

四、招募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依据本公告确定的标准,对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和200万元报名保证金的支付情况予以审核。重整投资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管理人将送达《资格入围通知书》,并提供招募文件。

(二)尽职调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重整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对展创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及展创公司将积极配合。

(三)提交重整方案

重整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十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正式重整方案。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重整方案提交期限。如提交重整方案的重整投资人超过1家,管理人及展创公司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重整投资人进行遴选,具体流程届时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四)选定正式投资人

经遴选程序确定的重整投资人为正式投资人。对未被选定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及展创公司无义务对其参与本次招募活动的支出进行补偿。

(五)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经遴选程序确定正式投资人后,管理人将遴选情况报告人民法院。管理人将在收到法院通知审查结果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正式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重整计划草案经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协议生效,正式投资人正式成为展创公司重整方。

(六)保证金的退还及转换

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在提交重整方案前放弃参与投资,或最终未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或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但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会将上述情况及时通知该重整投资人,并在通知重整投资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其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

对于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重整投资人,其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等额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履约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等额的重整投资款,在其应实际支付对价款中等额抵扣。

重整投资人在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并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前,因其自身原因退出重整、导致重整投资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并宣告展创公司破产的,管理人有权不退还其已缴纳的保证金,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重新招募重整投资人。

五、保密义务

对重整投资人需要的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债务人信息、数据、资料等,相对方需要遵守保密义务。相对方必须善意使用管理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前来洽谈、投资。

特此公告!

海南展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20日

联系人:李 星 律师 136*****144

符世龙 律师180*****699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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