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供热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招标公告

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供热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供热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


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供热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0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供热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建筑红线内市政管网预留处接至换热站内与设备连接,并且负责站内设备安装及管道安装,同时负责与伸入站内0.5米的二次网连接,其他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估算金额:943.95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K320*****010148*****001

建设单位:长春威斯汀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供热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

招标代理单位: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至香江大街,东至聚德大街,南至腾达路,西至102国道。

总投资(万元):943.95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供热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建筑红线内市政管网预留处接至换热站内与设备连接,并且负责站内设备安装及管道安装,同时负责与伸入站内0.5米的二次网连接,其他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

投标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7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供热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WST-2022-GDZGRHRGC-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供热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文件以长新发改叁【2020】34号文件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30号文件、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威斯汀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供热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

2.2招标范围: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光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供热一次网及换热站工程,建筑红线内市政管网预留处接至换热站内与设备连接,并且负责站内设备安装及管道安装,同时负责与伸入站内0.5米的二次网连接,其他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北至香江大街,东至聚德大街,南至腾达路,西至102国道。

2.5工期要求:2023年6月1日~2023年9月30日。

2.6成果或目标要求:完成一次网管道、换热站内设备及管道安装,并负责办理换热站验收,移交热力公司工作。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最高投标限价:*******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2021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4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6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2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注: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项目的现场开评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递交《投标人疫情管控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2年12月21日9时00分至2022年12月2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同晟科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86*****942177*****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3年01月11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前1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威斯汀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刘馨鸿

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中广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联系人:王吉春

电话:0431-********

邮箱:**********@qq.com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邮箱:ccjw********@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 供热 光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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