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 采购方式 | 集中采购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 | |||||||||||||||||||||||||||||||||||||||||||||||||||||||||||||||||||||||||||||||||||||||||||||||||||||||||||||||||||||||||||||||||||||||||||||||||||||||||||||||||||||||||||||||||||||||||||||||||||||||||||||||||||||||||||||||||||||||||||||||||||||||||||||||||||||||||||||||||||||||||||||||||||||||||||||||||||||||||||||||||||||||||||||||||||||||||||||||||||||||||||
项目背景 | 原物业管理合同到期,进行新的服务期招标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已在深圳市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资质; 4、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 |||||||||||||||||||||||||||||||||||||||||||||||||||||||||||||||||||||||||||||||||||||||||||||||||||||||||||||||||||||||||||||||||||||||||||||||||||||||||||||||||||||||||||||||||||||||||||||||||||||||||||||||||||||||||||||||||||||||||||||||||||||||||||||||||||||||||||||||||||||||||||||||||||||||||||||||||||||||||||||||||||||||||||||||||||||||||||||||||||||||||||
服务类清单 |
| |||||||||||||||||||||||||||||||||||||||||||||||||||||||||||||||||||||||||||||||||||||||||||||||||||||||||||||||||||||||||||||||||||||||||||||||||||||||||||||||||||||||||||||||||||||||||||||||||||||||||||||||||||||||||||||||||||||||||||||||||||||||||||||||||||||||||||||||||||||||||||||||||||||||||||||||||||||||||||||||||||||||||||||||||||||||||||||||||||||||||||
具体技术要求 |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是深圳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有留仙洞、西丽湖、官龙山、华侨城、凤凰山五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36.0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58.84万平方米,其中教室 10.75万平方米,图书馆5万平方米,体育馆2.58万平方米,实训实习场所10.08万平方米。全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2.4万余人,各类成人学历教育及自考学生6900余人,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172人,在编在岗教职员工1620人。学校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完善。学校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物业情况如下: 本项目委托管理的物业为留仙洞、西丽湖、官龙山、华侨城四个校区的物业,建筑面积共约377500平方米。 1、西丽湖校区主要招标物业一览表
2、留仙洞校区主要招标物业一览表
3、官龙山校区招标主要物业一览表
4、华侨城校区主要招标物业一览表
5、室外体育场地 足球场一个(人工草坪,含400米跑道);室外篮球场28个;室外网球场6个;室外排球场4个;室外健身路径3块;室外游泳池1个;华侨城体育运动场1个(人工草坪,含250米跑道);其它健身、训练场区等。 6、公共绿地 校园公共绿地总面积约45万平方米。 7、广场、喷泉及水池等西丽湖校区:大运广场、广场喷泉、行政楼正门喷泉;留仙洞校区:四方广场、仁智广场、图书馆前喷泉;官龙山校区:大门广场;等等。 | |||||||||||||||||||||||||||||||||||||||||||||||||||||||||||||||||||||||||||||||||||||||||||||||||||||||||||||||||||||||||||||||||||||||||||||||||||||||||||||||||||||||||||||||||||||||||||||||||||||||||||||||||||||||||||||||||||||||||||||||||||||||||||||||||||||||||||||||||||||||||||||||||||||||||||||||||||||||||||||||||||||||||||||||||||||||||||||||||||||||||||
商务需求 | 一、物业管理内容及标准 (一)环境卫生及防疫消杀管理 1、管理内容 1)基本管理内容 (1)做好学校红线以内所委托管理的露天地面公共区域、以及所委托管理的建筑物的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与管理。具体包括:连廊(走廓)走廊通道、楼梯、电梯、扶梯、消防设施、楼顶平台(含玻璃平台)、梁、柱、内外墙体、墙面、天台、天花、灯饰、风口、宣传栏、凉亭、警示牌、悬挂牌(含门牌)、雕塑、配电房、设备房、门卫、门厅、卫生间、洗漱间、门窗、玻璃、地面、绿地、各类沟井与管道、马路等,以及其它未列明、但包含上述指定范围以内的场所及设施用具。 (2)做好全校垃圾收集清运、化粪池的清运,并办理有关清运手续。负责垃圾压缩中转站的使用、保养及维修,垃圾清运每天一次,在垃圾清走以后要及时对垃圾压缩站清洗、消毒。 (3)所有建筑物外墙、可清洗内墙清洗,一年一次,玻璃幕墙一年两次;室外广场、喷泉、水池每月清洗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洗次数,以保证场地及设施的洁净;保证已投入使用需打蜡保养的PVC等地板每年不少于2次打蜡保养。 (4)定期开展除“四害”及卫生消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进行定期的防疫消杀工作,在流行性传染病高发期或爆发期以及春夏孽蚊滋生季节要严格按校方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组织消杀;重点做好工业中心、洗手间等物业及周边的除“四害”及卫生消杀工作。 (5)保证所有洗手间(宿舍内除外)的纸篓、洗手液、干手机、除味剂等卫生用品的正常使用;各个场所、门厅、电梯地毯的购买和及时清洗及更换;垃圾桶的更换补充由中标单位负责:投标单位在标书中为管理需要添置的设施设备视为投标单位投资,中标后必须实施。 (6)负责校干道两旁视线范围内荔枝林(荔枝山上除外)、校汽车队停车场的清洁,以及人工湖清洁和管理。 (7)节假日、主要接待或举办活动时须配备充足保洁员,及时跟进打扫,清理现场垃圾,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8)建筑物各部门办公室(值班房)、仓库、学生宿舍及教师公寓房间内、交流中心客房等清洁卫生由校方各使用单位自行负责(校卫生所诊疗室按需要由中标单位定期打扫)。 (9)食堂等经营性单位经营场所建筑物内的清洁卫生及防疫消杀工作由经营单位自行负责。 (10)官龙山校区学生公寓外墙体以内的清洁卫生由使用单位负责,留仙洞校区学生公寓围墙以内的清洁卫生由使用单位负责。 (11)食堂隔油池的管理由食堂负责。食堂的排污清淤管理以隔油池为界,隔油池以内由使用单位负责,隔油池以外由中标单位负责。 (12)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事项。 2)其他管理范围及要求
2、管理标准 1)清洁卫生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
2)消杀服务工作标准
(二)园林绿化管理 1、管理内容 1)基本管理内容 (1)负责全校范围内的绿化管理。校园范围内的荔枝树、芒果树、龙眼树等果林的管理、养护、采摘、分配由校方自行负责。 (2)负责承担校区红线图以内所委托管理的室外绿化的维护、保养、修剪造型、施肥、浇水、除杂草、补苗、松土、杀虫、杂物清除等管理,游泳池、水景观、园林小品的养护和管理。现有绿地所需补苗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新增或改造绿地的费用由校方承担。 (3)学校各种会议、接待工作、庆典活动、节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用的摆花,公共场所,所有室内办公场所的绿化管理及花卉的更换摆放,盆栽鲜花共不少于10000盆,荫生花卉不少于4000盆。 (4)办公室内(不包括企业经营单位)摆放的花木数量,根据双方确定的品种和数量标准摆放,超过标准或遗失的由甲方各部门自行负担费用或赔偿。 (5)绿化工程在养护期内的养护和费用由具体项目的施工单位承担,并应保证其成活。中标单位在养护期满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负责养护、管理及费用。 (5)绿化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校外。 (6)配合学校做好园林绿化、物业管理专业的部分教学任务和实训工作,无偿满足园林实训室实训对苗圃、器械等的要求。 (7)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事项。 2、管理标准 1)有专业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完善、可行;实行标准化作业,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2)园林绿化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达到《深圳市一级养护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3)园林绿化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
4)主要建筑物及场地绿化要求
(三)公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管理内容 1)基本管理内容 (1)所委托管理范围内的房屋建筑本体(含室外非机电设备设施)、校内道路、围墙、边坡的维护与管理。 (2)电梯、中央空调、分体空调,供配电设备、发电机、公共照明,供水设备、水塔水池、给排水系统等各类公用设施维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或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中央空调、发电机在运行期间,要有运行维护人员值守。 (3)电梯维护保养。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按行业标准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和年检、并购买电梯商业责任保险,并报后勤基建处备案。专业公司运行维保人员要具有上岗资质证书,并在学校现场驻点;中标单位要按每10台电梯配备1名安全管理人员。 中标单位需与学校签电梯授权使用合同,并到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监督部门备案。 (4)变压器、高压环网柜及管网维护、高低压配电柜及管网等维护、动力及楼层照明配电箱维护。运营维护人员要具有高压上岗资质证书和相关证件,人数配备符合行业规范要求,并向校方主管部门报备。 配电房电容补偿率不低于90%,电容器更换周期原则上两年更换一次;配电房母排(联结点)巡查每天至少8次,并有记录温升情况,以供校方主管部门检查。 (5)水泵房管理。配备足够人数的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和相关证件的运营维护人员,并向校方主管部门报备。 运行维护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定时检查水泵轴承及设备零配件,按照实际使用工况及时更换维修;做好水泵房设备维护保养、轴承及零配件更换以及运转情况记录,以供校方主管部门检查。 (6)给排水系统:沟、渠、池、井、管道疏通及污物抽排。隔油池每星期清理一次,雨水井需每月打开井盖检查一次。如有堵塞及时清理,需要做好记录以备校方主管部门查验。 (7)中央空调的维修保养。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按行业标准负责维护保养。相关运营安全管理维护人员具有上岗资质证书和相关证件。 定期检查中央空调压缩机冷冻油和冷媒的油量及压力,必要时进行冷冻油和冷媒更换及补充;定期检查中央空调控制系统传感器及线路,并按照实际使用工况及时更换维修;定期检查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轴承及设备零配件,并按照实际使用工况及时更换;要有中央空调系统冷冻油油量、冷媒压力、冷冻油及冷媒更换补充、控制系统传感器及线路更换维修、轴承及零配件更换、设备维护保养以及运转情况记录。 (8)水处理、二次供水水池定期清洗、消毒。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清洗、消毒,并进行水质检验,每学期一次。要有相关检验报告,并报校方主管部门备案。 (9)学校公用办公家具(仍在保修期内除外)的维修、维护。办公家具的新增和更新由校方负责。 (10)学生公寓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的改造和补漏、移交前的维修由校方负责,移交后的日常维护和维修由中标单位负责。其它监控和防盗报警系统的更新或增加、维修保养由校方负责。 (11)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室的电器音响类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校方承担维修和更新费用。琴类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由校方相关部门负责。 (12)协助校方做好西丽湖校区太阳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 (13)消防器材、校园网络系统的维修保养由校方负责。 (14)停车场管理:读感器及道闸开户智能联运系统维护由校方负责。 (15)中标单位要加强对华侨城校区物业维修技术力量的配备,保证物业维修的效率及质量。 (16)食堂及留仙洞、官龙山校区学生公寓等非托管部分水电维保以接入总表(或总开关)为界,总表(总开关)以内由使用单位负责,总表(总开关)以外由中标单位负责。 (17)保修期内的设备或设施的维修保养,由供应商或施工单位负责,维保过程中中标单位负责联络和协助工作;保修期后,由校方、供应商或施工单位与中标单位正式移交后,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和维保。 (18)无偿配合学校的供水、电、空调、物业管理等相关专业学生的教学和实训。 (19)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事项。 2)其它管理要求 (1)按照《电气运行规范》对校内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测;保证无功补偿装置的有效正常投入,确保功率因数符合规定要求;确保故障设备配件的及时更换;对于紧急发生的供配电和给排水问题,中标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做好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保证学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对于重大的活动的供保障问题,由校方监管部门协同中标单位司与市区供电局进行联系。 (2)大型设施、设备因长期超负荷运行或使用年限过长的原因导致故障,单次单项单件维修零配件费用超过两万元的项目,由中标单位提交故障报告,经校方确认属实的,零配件费用由校方承担。属于零配件正常故障或乙方维修维护不到位造成的故障,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对于已过保修期,尚未到报废年限的设备维修,如果维修成本过高,经中标单位提出书面报告且经校方确认同意,由学校更换新设备。 (3)建筑本体及校园道路、围墙、边坡的维修,地面、墙面超过5㎡,天花板超过10㎡的维修,报校方主管部门审批后,由校方承担材料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属于管理和维护不到位造成的,由中标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校内单项单次5000元(含)以下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属公共设施设备的改造或新增项目,需报校方主管部门归口审批后,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及实施(不包括室内装修、装饰)。 (5)墙壁粉刷项目:①根据校方要求,合同期内完成累计每年平均不低于8万平方米的集中粉刷。优先保证教学楼、行政楼、学生公寓等重要建筑物的墙体成新度及整洁度,每年要制定计划并对毕业生宿舍的墙面进行整体粉刷和修补(约占全部宿舍的三分之一)。②其它零星粉刷项目。 2、管理标准 1)公共设备维修养护服务标准 (1)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维修的实施方案和各种措施。 (2)制定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岗位责任制、定期巡视检查、操作规程及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做到科学管理、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备齐备件,及时维修。 (3)建立安全检查制度,聘请专职安全员对所管辖区域及设备设施进行日常安全巡检和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备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配电机房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操作。 (4)设备及机房环境整洁,无杂物、灰尘,无鼠、虫害发生。 (5)所需各种专业技术人员配备齐全、维修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有解决各类故障和事件的能力。 (6)建立设备台帐和档案,项目齐全,目录清晰,设备图纸档案、技术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可随时查阅。 (7)所管理分体空调每学期清洗一次。 2)公用设施维修养护服务标准
(四)学生宿舍及教师公寓管理 1、管理内容 1)基本管理内容 (1)负责学生宿舍、教师公寓日常卫生、秩序及设施设备的管理,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休息秩序等生活环境。 (2)严格执行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具体实施学生入住退房、人员出入、大件物品出入登记、学生晚归管理、寒暑假留宿管理、维护公共秩序、物品暂存、报修预约、失物招领等服务;参与文明宿舍建设、书院建设及其他建设,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住宿学生的思想工作,严禁男女学生混住等现象发生。 (3)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缺岗缺人,监控室岗位由中标单位设置,公寓电子监控设备保证24小时正常运转。 (4)负责公寓的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中标单位要提出公寓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接受学校保卫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要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公寓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及意外事故;由于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疏漏引起的火灾、治安案件以及其它人身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关的责任。(3)协助学校做好新生入校的宿舍分配、调整等工作,提供毕业生离校服务及学校临时性用房的服务管理。 (5)提供公寓上门维修服务项目,所有维修一律免费。中标方应设立校内物业维修专线,提供24小时上门维修服务,报修分为:24小时电话报修、16小时内填单报修和定时网上报修三种方式。要求保证维修的响应速度(一般要求在4小时内上门维修)及维修质量,并做好维修回访工作。 (6)每月定时抄录水表、电表,包括每个房间水表、电表和总表;按学校规定的收费标准,代收学生的电费、水费,并上缴学校财务。 (7)提供公寓社区文化活动及学生便民服务(每栋楼备有常用的急救物品、针线包的等工具),负责公寓开水房管理、邮件及报纸收发等工作;学生用洗衣房(机)由学校负责管理。 (8)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事项。 2、管理标准 1)必须有一支具有高水平的、有修养、素质全面的学生宿舍管理值班队伍,配合好学生工作部门和政治辅导员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工作。 2)优化服务意识,加强对学生的交流,营造文化氛围。要求有相当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能力。 3)学生公寓清洁卫生工作导入ISO9002质量体系保证,坚持“高标准、高频度、严要求”的管理办法,并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使保洁承诺指标顺利实现。具体要求见下表:
4)公寓上门维修服务项目及措施
5)公寓日常维修养护计划及实施方案
(五)安全保卫管理 (1)西丽湖、留仙洞、官龙山及华侨城校区校园内安全保卫工作由校方负责。 (2)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所服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案件及意外事故。 (3)要有切实可行的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方案及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于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疏漏引起的火灾、治安案件以及其它人身安全事故,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关的责任。 (4)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教学楼管理 教学楼是学校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须实施服务、管理、育人一体化管理。中标方应针对教学楼的特点和校方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保障工作,为为全校师生提供整洁美观、方便快捷、运行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1、管理内容 1)基本管理内容 (1)教室管理(不含音乐、舞蹈等专用教室):中标单位应根据学校教学特点及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室管理制度,配合学校教务处的教学计划安排,准时准点开关相关的教室及照明设施。原则上无教学安排的教室应关闭,以保障教学设备的安全和良好。有非教学课表安排使用教室的需要,须提前预约。 (2)公共卫生管理:教学楼内(教室、大厅、楼梯、走廊、厕所、门窗等)公共卫生具体要求见前文“环境卫生及防疫消杀管理”。 另应及时清除课桌文化,对教学楼内学生吸烟现象予以劝阻,保障教学楼良好的教学氛围。 (3)公共设施管理:负责大楼内房屋、管理设施、课桌椅、电灯、风扇、插座、讲台、供水供电以及公共环境设施的零星维修与保养,并做好运行记录,确保正常供水供电。保证所有教室粉笔、黑板擦等教学用具的正常使用和供应。具体要求见前文“公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4)多媒体设备管理:负责教学楼内所有多媒体设备的管理及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设备安全,学校每年补贴中标单位一定数量(90个,其中华侨城校区10个)的投影仪灯泡,其他包括教学楼内的麦克风、鼠标、键盘、粉笔、粉笔擦等耗材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5)协助教学秩序的检查以及配合教务处进行的其它工作,包括考务工作、招生工作等。 (6)教师休息室管理:保证室内环境整洁、美观,按校方要求摆放适当盆景及纸巾等必备物品,为教师休息提供必要的方便。 (7)开水供应管理:保证每层教学楼开水供应。 (8)中标单位必须提供教务处所需要的各项数据。包括教室使用记录、多媒体设备使用记录、教室使用率、学生出勤率等。 (9)中标单位应协助学生处负责勤工俭学学生管理工作。 (10)其他属于物业管理范围内的工作。 2、管理标准 1)设置专门的教学楼物业服务中心,专职为教学楼的正常运转提供服务。工作人员有一定的素质要求,必须是大专文凭,对教务工作有一定了解。中标公司在安排教学楼物业服务员工时应经过教务处审核。 2)教学楼中多媒体教室必须按照教务处的要求布置,须满足教务处、学院对教室布置要求。多媒体教室调整、增加、减少要根据教务处的要求随时变动。 3)教学楼中的所有多媒体教室在同一时间的可使用率必需达到98%,如果上课的时候设备故障,必须可以调换到同一教学楼的另外教室上课,教学设备必须满足教学需求。 4)能满足老师、学生对教学设备、桌椅等的借用或临时使用要求。 5)维修及时、快速,紧急维修响应不超过半小时,一般维修半个工作日内并且当天完成,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9%,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七)体育场馆管理 1、管理内容 1)保洁及水电管理:所有体育场馆的教学、活动场所的卫生以及所有场馆的水、电管理。具体要求见前文相关条款。 2)场馆管理:负责西丽湖校区体育馆、体育馆副馆、体育场及配套用房(在建)、羽毛球馆、网球场、游泳池、篮排球场、乒乓球室、各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的管理;负责留仙洞校区乒乓球馆(教工食堂三楼)、篮排球场、体育课教室、各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的管理(3块篮球场、1块网球场在建);负责官龙山校区篮球球、排球场、网球场、铁饼训练场、健身路径等体育设施的管理;负责华侨城校区体育场馆及器材的管理。保证教学的正常开展,保证学校教师、学生体育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学校其他活动的进行,大型活动服从体育部安排。 3)器材管理:负责所有运动场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更换、修复损坏的体育器材,负责维护各健身房的健身器材,负责管理各体育教室的音响、电视等,及时维护各运动场地,保证体育器材及场馆达到规定的完好率。负责所有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 4)场馆管理人员要求:要有1名以上持高级体育场地工证书管理人员,各校区需配备1名以上持中级体育场地工证书的管理人员,游泳池需配备4名以上持救生员资格证书的救生员。 5)体育馆内的球网、篮球板的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 6)负责体育场馆开放时间的验票、卖票。 2、管理要求 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等开放时间:早8:30—晚10:00,特殊情况另定;游泳池开放时间:4月开始至10月底,每天上午8:30—晚9:00。
3.场地、器械维修维护
(八)校园节能减排管理 为建设节约型校园,中标单位应配合学校做好节水节电工作。提供切实可行的校园节能减排设想及方案,校方可随时对中标单位的节能方案及运行效果进行考核监督。 1、管理内容 1)负责物业公司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及物业公司能进去的区域节能减排工作,制定节能减排措施并加以落实。制定、落实巡查制度,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明灯、长流水,不关电脑、多媒体、空调等用电设备及空调温度低于26度等现象。禁止使用自来水进行大面积的绿化浇灌作业。 2)负责全校的水电计量抄录及能效分析统计工作,制定年度用水用电计划。负责外单位的用水用电计量抄录、费用结算及日常管理工作,杜绝私拉乱接现象的发生。水电量的抄计必须按时准确。 3)配合校方各种节能改造项目的实施,制定改造方案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和具体数据测试工作。 4)负责管理范围内可单独计量的各建筑单体的计量设备安装及二、三级计量设备的安装工作(计量设备批量改造或新增时由学校提供)。 5)根据业务需要,承担或协助校方与市、区供电局、水务集团、市节水办等部门的业务联系,办理水电设备的启用或停用的报批手续。 6)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及学校的其它节能措施。 2、管理标准 1)达到国家、省、市及学校的基本节能要求,按单位建筑面积年均能耗下降达到规定指标。 2)物业管理期内取得一定的节能效果,完成投标书中承诺的节能目标。 3)安排节能专员负责学校物业管理范围内的节能方案及实施,杜绝长流水及长明灯等浪费现象,要求学校节能方面的有效投诉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九)会务服务 1、服务内容 1)校级公共会议室由中标单位负责管理。为校级会议室内举办的各种会议、接待活动等提供会务服务。中标单位应配备专业的会务服务人员,根据校方要求逢重要会议及活动期间提供专业的会务服务。 2)根据会议室预定情况,做好会议室使用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音响、投影设备的调试、会议饮水、会议用品的摆放、会议室的清洁。 3)做好会议室使用中的服务工作:根据会议要求,做好茶水、饮品等的服务。 4)做好会议室使用后的收尾工作:及时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保障设备的完好,对损坏的设备要立即上报管理部门,并跟踪修复情况。 5)做好会议室的日常清洁、保养工作,对故障设备要及时报修,并跟踪维修情况,及时开关门窗,杜绝设备的遗失和损坏。 6)做好会议室使用后的登记,做到使用一次登记一次,责任分明,出现问题有据可查。 2、服务范围
(十)其它服务事项及说明 1、校级大型活动由中标单位提供搭台、摆放、搬运、场地秩序维护等必要的辅助服务,各二级学院举办活动,如需搬运等辅助服务,由各部门与中标单位协商,费用另行支付。 2、负责学校收发室工作:分发报纸,各类普通邮件(平信、明信片、汇款单、包裹单等);登记分发杂志、快递信函、快递包裹、挂号信等;接听学校查号电话的咨询。 3、无偿负责本校搬运家具、教学仪器、图书及办公用品等搬运工作。搬运工作量超过合理范围(以每批次10人8小时的工作量计)的,费用另行协商支付。 4、负责校园的文化设施设备的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包含对学校各类校园文化装饰物、标牌按时进行清洗及维护。 5、标识牌,路标,宣传牌的完善(含学生公寓、绿化带、树木、人工湖等)。 6、各企业经营单位所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不包含在物业管理招标范围,由各企业经营单位自行负责。 7、属于物业管理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物业管理其它要求 1、配合监管要求(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单位须接受市有关单位和采购单位的监管) (1)投标单位提供的服务,均须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来开展,要尽量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零干扰服务”,即努力做到对学校的各项工作不产生干扰。 (2)投标单位应认真配合按照学校针对本项目制订的监管制度、配合学校行政职能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的监管。其中:教学楼管理接受学校教务处的指导和监管,场馆管理接受学校体育部的指导和监管,会务服务接受学校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管,华侨城校区物管管理服务(含教学楼管理)接受校区管委会的指导和监管。 2、建章立制要求 投标单位须建立健全针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各类管理制度、服务规范、设备操作规范、安全事故防范方案、维修报请处理及应急响应制度,等等,并须得到学校的批准,以便能够保证为师生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加强对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行为管理、技能培训,保障各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杜绝安全事故及设备非自然损坏现象。 3、质量达标要求 中标单位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及效率,努力做到让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家长以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满意;通过全面导入和推行ISO9000质量体系,达到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管理水平是本物业的管理目标。 4、项目验收要求 校方按照《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物业管理的标准,以及标书、委托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5、人员安排要求 (1)中标单位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深圳物业管理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关键岗位人员流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证不影响服务质量。 (2)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并为员工办理有关保险,中标单位因各种问题与其下属员工产生的纠纷与校方无关。 6、资产维护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有责任维护好现有的设备和资产,在签订合同前对设备和资产进行帐物移交,在合同期满前应对所使用的资产设备进行盘点和清查,对设备和资产出现丢失和损坏等情况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协商处理。 7、奖惩措施 校方根据学校后勤服务监管规定及师生满意率调查,在每学期对该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考核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称号的,由学校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则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并进行财务审计,由中标单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8、物业管理帐目的公开要求 中标单位每季度5日前向校方提供季财务收支情况明细表 9、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应向校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若中标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在合同期满时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若中标人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物业管理相关事项的说明 1、管理费标准 由投标物业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 2、管理用房 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免费提供保证使用需求的管理用房及适量的员工宿舍用房。管理用房和员工用房的水电费由物业管理公司根据有关收费标准支付给学校。 3、公共水电费及发电机燃油费 公共水电费由采购单位承担(包括卫生间、绿化、空调、清洁卫生、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的用电),发电机燃油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物业管理需要达到的目标 ①按“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标准进行管理。②杜绝火灾事故、质量事故。③环境卫生达标率95%。④设备完好率95%。⑤房屋完好率95%。⑥用户满意及基本满意率95%。⑦有效投诉处理率100%。⑧有效投诉率低于0.5%。⑨环境卫生、消毒、消杀、绿化达标率为100%。⑩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以上项目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尽事宜,依照教育主管部门及物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合同期限及付款方式 1、中标单位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校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本次物业管理公开招标合同期限为5个月,合同起始日期在合同中另行约定,投标总价亦以5个月为准。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物业管理质量符合学校各方面的要求,采购单位将申请按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续签物业管理合同,续签合同费用由财政委员会从当年采购单位财政计划中支付。 3、项目付款方式:管理费支付时间为每2个月支付一次。如本支付方式与财政委员会有关规定相违背,则以财政委员会有关支付方式为准。 六、投标报价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学校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单位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4、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单位在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单位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6、投标单位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7、投标单位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 |||||||||||||||||||||||||||||||||||||||||||||||||||||||||||||||||||||||||||||||||||||||||||||||||||||||||||||||||||||||||||||||||||||||||||||||||||||||||||||||||||||||||||||||||||||||||||||||||||||||||||||||||||||||||||||||||||||||||||||||||||||||||||||||||||||||||||||||||||||||||||||||||||||||||||||||||||||||||||||||||||||||||||||||||||||||||||||||||||||||||||
评标信息 |
| |||||||||||||||||||||||||||||||||||||||||||||||||||||||||||||||||||||||||||||||||||||||||||||||||||||||||||||||||||||||||||||||||||||||||||||||||||||||||||||||||||||||||||||||||||||||||||||||||||||||||||||||||||||||||||||||||||||||||||||||||||||||||||||||||||||||||||||||||||||||||||||||||||||||||||||||||||||||||||||||||||||||||||||||||||||||||||||||||||||||||||
其他 |
| |||||||||||||||||||||||||||||||||||||||||||||||||||||||||||||||||||||||||||||||||||||||||||||||||||||||||||||||||||||||||||||||||||||||||||||||||||||||||||||||||||||||||||||||||||||||||||||||||||||||||||||||||||||||||||||||||||||||||||||||||||||||||||||||||||||||||||||||||||||||||||||||||||||||||||||||||||||||||||||||||||||||||||||||||||||||||||||||||||||||||||
附件 |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文件模板2015.DOC |
序号 | 质疑标题 | 质疑内容 | 质疑单位 | 质疑人 | 质疑附件 | 质疑日期 | 标题 | 内容 | 单位 | 采购人 | 附件 | 日期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