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工程车辆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工程车辆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采购人名称)的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工程车辆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重新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工程车辆设备采购项目(第三包)重新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采计【2022】0297号 3、委托代理编号:ZP-202*****1101-ZC 4、采购项目预算(第三包):******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已经是第一包和第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能再是第三包的中标候选人。 2.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3.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7日17时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 t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注:1、请从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7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2年12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投标人使用电子投标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咨询,联系方式:0731-********。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3、开标时间:2023年1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2楼)。 注:(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解密采取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二楼)开标现场解密的方式,各投标人必须携带CA证书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未进行网上投标确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湘潭政府采购网(http://xtcg.cz.xiangtan.gov.cn/)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伍孟 2、电话:0731-********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湘潭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人民路235号 联系人:谭凯 联系电话: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河东大道红旗中路2号汽车展厅 联系人:伍孟、唐紫君、袁倩玉 联系电话:0731-********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详见附件2)。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6、本地投标代表须出示绿色两码(健康码、行程码),黄码或红码将被劝返; 7、外地企业来潭投标,其委托代表人,必须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呈阴性的证明,出示绿色两码(健康码、行程码),黄码或红码将被劝返。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附件2: 请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经核实,本单位(投标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于2022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的开标会议。最近14天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近期没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标签: 工程车辆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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