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司九江码头项目集装箱租赁采购公告
五公司九江码头项目集装箱租赁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ZJSHW-JHMT-2022-D... | 项目名称: 五公司九江港九宏综合码头工程集装箱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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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五公司九江码头项目集装箱租赁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 采购招标公告 一、报价要求: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满足询价单位的需求及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为合理低价者优先考虑。 二、集装箱租赁 2.1集装箱 报价单位工作内容:运输集装箱到现场指定位置。 2.2集装箱的所有权 租赁期间,集装箱的所有权完全属于报价单位,询价单位对集装箱只有使用权。报价单位有权在集装箱上进行产权标识,询价单位在管理集装箱期间应保证报价单位标识的完好。询价单位如对集装箱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或如将集装箱转租给第三人,必须事先征得报价单位书面同意,询价单位不得将集装箱转让、抵押、质押、信托给第三方。 2.3集装箱的安全 2.3.1集装箱交付询价单位至归还报价单位期间的风险、费用和相关责任,由询价单位承担。如果发生集装箱的毁损或灭失,询价单位应及时通知报价单位,并在租赁期结束后按照约定价格或归还相应的材料进行赔偿,报价单位需开具与赔付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询价单位。 2.3.2询价单位应指定安全区域用于报价单位集装箱的存放。对于施工点、存放点存在安全隐患的,报价单位有权采取安全措施直至安全隐患排除。 2.4集装箱的用途 询价单位承诺在租赁期间内,集装箱只在工程施工范围(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九江港九宏综合码头工程)规定的地点合理使用。报价单位对于施工的质量、安全、工程进度和其他一切工程事件不承担责任。 2.5集装箱转移及转场 集装箱只允许在本合同规定的地点使用。未经报价单位事前书面同意,询价单位不得擅自转移。经过报价单位书面同意,询价单位可以对集装箱进行转移或转场,但转移与转场期间所产生的任何费用由询价单位承担。 三、集装箱的进场与退场 3.1集装箱交付及验收 3.1.1使用时长暂定395天,暂定租期2022年1月16至2024年2月14日。实际使用日期以询价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如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或非报价单位可能控制因素等情况而造成集装箱延迟交付的,报价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3.1.2集装箱由报价单位运输,费用询价单位承担。集装箱应于符合询价单位作息时间运抵现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间)。由报价单位负责组织人员及机械设备对集装箱进行卸车,询价单位负责集装箱安放场所地及位置整平,配合报价单位安装。 3.1.3询价单位与报价单位双方在集装箱交付地办理集装箱交付及验收手续。集装箱交付时,集装箱外观整洁、完好。交付验收完毕,双方代表在进场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集装箱交付的日期。若承租方未经约定程序直接将集装箱投入使用,视同已交付验收并确认集装箱无质量异议。“进场验收单”一式二份,询价单位与报价单位双方各执一份。询价单位在租用集装箱期间,应严格尊搜国家法律法规及城管、消防、安全、卫生、治安等相关规定,不得利用集装箱从事违法活动,严禁储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在箱内燃放鞭炮 3.2 集装箱的归还及验收 3.2.1询价单位需要归还集装箱时,应提前3天通知报价单位,报价单位安排运输车辆将集装箱运输至报价单位指定的集装箱归还地点,运输至指定归还地点须遵守归还地点的作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询价单位应提前与报价单位协商处理。询价单位与报价单位双方人员须共同参加集装箱归还验收过程,对集装箱的情况确认后,由双方代表在“退货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办理归还手续时,若询价单位无故不履行签字手续,报价单位将在“退货验收单”上予以注明,双方视为询价单位认同报价单位在“退货验收单”的签注。 3.2.2集装箱归还时,询价单位授权签字人和报价单位人员对集装箱的数量、质量进行验收确认,并由双方签署“退货验收单”。若发现集装箱存在非报价单位原因造成的故障、损坏的,询价单位与报价单位双方应在“退货验收单”上如实记载,询价单位应当承担集装箱的维修赔偿费用。对于集装箱的维修赔偿,参照约定的价格进行赔偿。 3.2.3租赁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书面异议,合同自动延续。续租期间,如一方需终止合同,应提前5天通知对方。 3.2.4合同终止后,报价单位负责把集装箱运输回报价单位公司,费用由询价单位承担。 3.2.5询价单位通知报价单位材料退场,报价单位自行组织机械人员对集装箱进行退场处理,询价单位负责材料的归集整理,并配合报价单位进行退场。 四:租金的结算与支付 4.1租金:租赁按租用天数计算,自发货签收之日起至退场之日,最短不少于4个月,以发货验收单为结算凭据,租赁费用由询价单位在集装箱验收合格后凭报价单位提供的全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4个月租赁费。超过4个月后按月结算,次月10日凭报价单位提供的全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4.2报价单位收取询价单位租金(包括押金及预付款)时,应向询价单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符合税收法律要求,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若因报价单位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给询价单位造成损失的,报价单位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赔偿额包含但不限于:1)因报价单位发票问题导致询价单位补交税款;2)相关滞纳金;3)税务罚款等。 五、违约责任 5.1报价单位应及时向询价单位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集装箱,报价单位延期交货给询价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每日赔付的违约金为合同额的3‰,但不超过合同租金总额的10%。 5.2 守约方因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由违约方承担。 六:对集装箱提货日的限制 6.1双方约定的集装箱进场时间后届满5日,如没有任何集装箱开始实际交付,则询价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果询价单位决定解除合同,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报价单位承担。 二、报价说明 (一)、报价要求 1、在报价单位准备其报价文件期间,请报价单位自行到现场勘察,对现场的工作条件及可能预见的工作的难度进行了解,并且将其包含在报价中。 2、报价文件的组成: 1)工程项目报价表; 2)投标/报价单位资格文件(公司概况资料、营业执照、报价单位认为与本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3、报价书格式的填写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附法人代表证明书)。 4、报价截止日期:2022 年12 月31日下午17点前。 5、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盖章扫描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投标系统自动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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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九江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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