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岭幸福社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涂岭幸福社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泉港区第三自来水厂(招标人)的委托对泉港区涂岭幸福社区一户一表改造工程(立项批文:泉港发改[2014]审101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泉港施招字2015第50号

2.工程规模:项目财政审核价为225.594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为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投标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7.投标保证金为 4.5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时之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帐户名称: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泉州泉港支行;

开户帐号:****************02;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泉港招2015第50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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