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3日中储粮集团吉林分公司一次性储备玉米定向邀标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2022年12月23日中储粮集团吉林分公司一次性储备玉米定向邀标竞价销售交易公告

受中储粮集团吉林分公司委托,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22年12月23日举办“2022年12月23日中储粮集团吉林分公司一次性储备玉米定向邀标竞价销售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承担中储粮集团吉林分公司一次性储备玉米定向邀标竞价销售交易组织工作,请参加交易的会员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吉林市场”→2022年12月23日中储粮集团吉林分公司一次性储备玉米定向邀标竞价销售交易。

二、交易安排

本次定向邀标竞价销售玉米4002吨,该批次玉米为食品安全超标,仅用于燃料乙醇加工,具体以交易清单为准。本次交易玉米的价格为库内散粮汽车板价格,无水杂增扣量、无出库费用。

鉴于此次销售的玉米食品安全指标超标,仅用于燃料乙醇加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粮食质量情况经双方确认后,竞买方在看样单上签字;如未提前看样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一经确认,粮食成交后不得再对粮食质量提出异议。

交易公告、交易清单和《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可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吉林粮食市场网(www.jllssc.com)上查阅和下载。

三、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看样时间:2022年12月21日-22日。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9:00)。

(三)交易时间:2022年12月23日(10:00)。

(四)交易方式:交易采取线上竞价方式。

(五)竞价递增幅度:5元/吨。

四、交易资格

(一)参加交易会的买受人须为吉林省内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的具有酒精加工经营资格且在年审有效期内的企业。买方所购买的玉米仅限于本企业作为燃料乙醇加工生产,不转卖倒卖,不得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代加工,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加工成品粮食销售,竞买及加工生产期间不从事同品种原粮加工销售业务。有意向参与竞买的企业务必于交易日前向交易中心提供附件《承诺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可先传电子版后邮原件,邮箱:*********@qq.com,电话:157*****141)。卖方及实际承储库点不能直接或间接参与竞买。

(二)已是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非会员企业须在交易日前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进行预报名注册,联系属地市场审核后方可参加。

(三)非会员企业预报名成功后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公章;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3、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4、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企业属地市场审核发放密钥(交易中心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天富路1111号潭泽东南明珠21栋101)。

五、交易资金及汇款

(一)保证金

买方须在竞价交易会前,根据拟交易数量,向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50元/吨,交易保证金10元/吨)。买方预交的保证金在合同履约完毕后,由所在地市县粮食和储备部门开具的该批次粮食运回本企业并已按规定使用的证明,经交易中心审核核实后释放。

(二)汇款账户

收款单位: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519号)

账 号: 4200 1188 2910 0063 693

行 号:1022 4100 1606

注意事项:

1.参与竞价的会员单位,需在入金前联系交易中心结算部完成省级系统预留账号绑定。

2.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

3.网银系统有对账时限,入金时间限定为竞价交易日前1-2个工作日的8:30—16:00,该时限以外,系统无法入金。遇到资金问题请致电交易中心结算部。

4.为方便会员,简化退款程序,取消退款委托书,会员需按照《会员权利与义务确认书》第四条规定,妥善保管电子签章秘钥,因会员自身原因导致遗失、信息泄露、非本人使用等情况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三)手续费

合同成交后,交易中心按合同成交金额的0.8‰向买方收取交易手续费。合同一经成交,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手续费一概不予退还。

六、履约时间

本次竞价交易会每笔合同自成交之日起,履约时间为30天(日历天)。

七、履约出库

买方准备提货时,应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通知卖方承储库,然后由买方提货人携带买卖双方签订的竞价销售合同、交易中心开具的书面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授权书等到卖方承储库办理出库。

买方与卖方承储库验收出库粮油无误后,通过交易系统签署《验收确认单》,由交易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据此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八、有关监管要求和违法违规处理

1.专场交易成交后,委托方应及时将已成交的粮食详情向承储企业所在地和竞买企业所在地市县粮食和储备部门进行报备后由粮食和储备部门监管。

2.竞买企业应在出库前、出库过程中和入库后,需将粮食出库计划、出库进度、流向、运输方式等信息向竞买企业所在地市县粮食和储备部门报备。

3.竞买企业须承诺对所购粮食的流向、使用、处置等负全责。

4.竞买企业须建立必要的制度规范和统计台账,采取严格的全流程内部管控措施,对粮食出库后到加工转化各环节的合规性负全责。

5.竞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相关部门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并将违规竞买企业纳入失信记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并公开曝光;涉及倒买倒卖等行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扣除违规竞买企业对应合同的全部保证金,终止未履约交易合同,取消该企业交易资格。

九、其他事项

1.会员在交易前须登录吉林粮食市场网(www.jllssc.com)学习交易系统操作指南,未培训及未学习流程操作的视为熟练掌握交易操作流程,如产生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

2.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3.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会员须认真查阅《粮食竞价销售交易规则》、交易公告及交易清单,一经参与交易即视同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4.会员成交后到委托方实际承储库点出库时,需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特别提示

1.专场开启后会员需确认足额保证金已转入吉林市场交易账户中。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确认后请勿做出金、开单、验收等导致保证金转出的操作,直至交易结束。

2.会员可以在用户中心首页点击资格检查提前查看是否具有对应专场的交易资格。

3.为防止网络延时,建议参加交易的会员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价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157*****141

2.看样联系人:李冬梅 159*****199



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20日


,吉林,吉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销售 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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