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金薮乡属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湘乡市金薮乡属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湘乡市金薮乡属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0日

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湘乡市金薮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湘乡市金薮乡属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金薮乡属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1.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2】189号

1.3、委托代理编号:XY2022-51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湘乡市金薮乡属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一项

238.58

详见招标文件

1.7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湘乡市金薮乡属南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1.9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投标活动: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本工程投标人资质等级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

③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④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除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外,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由投标人中标后自行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⑤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⑥湖南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湖南省住房

和城乡建设网”查询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条规定提交的“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原件(现场查验)及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并附上《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并请于2022年12月20日起至 2022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综合楼四楼)现场递交。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单位不符合要求或证件不符或超过时间的,概不接受。
2、 所有投标人须在2022年12月2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四、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二、三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1 月0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在开标会议现场身份验证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人民币);
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示(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八、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

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湘乡市金薮乡人民政府
地 址:湘乡市金薮乡金薮村

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138*****6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陈铁华

电话:0731-********

行政监督部门:湘乡市政府采购指导站

地址:湘乡市务门前

电话:0731-********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页码

备注

1

2

3

4

5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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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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