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集中救治锦州中心新增重症床位医疗设备呼吸湿化治疗仪等其他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冠肺炎集中救治锦州中心新增重症床位医疗设备呼吸湿化治疗仪等其他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新冠肺炎集中救治锦州中心新增重症床位医疗设备呼吸湿化治疗仪等其他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2-12-21 至 2022-12-23
撰写单位: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张璐
(新冠肺炎集中救治锦州中心新增重症床位医疗设备呼吸湿化治疗仪等其他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冠肺炎集中救治锦州中心新增重症床位医疗设备呼吸湿化治疗仪等其他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新冠肺炎集中救治锦州中心新增重症床位医疗设备呼吸湿化治疗仪等其他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73,000.00
最高限价(元):573,000
采购需求:

货物需求★号标注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呼吸湿化治疗仪参数

数量:5台

1.适用人群:成人、小儿。

2.≥4.0英寸触摸显示屏。

★3.流量设置范围不小于:2~80L/Min。

4.内置电子空氧混合系统,氧浓度设置和监测范围:21%~100%,测量精度:设定值的±3%。

5.采用涡轮驱动。

6.温度设置范围:儿童模式:34℃,成人模式:31℃-37℃。

★7.支持血氧饱和度监测。

8.血流灌注指数PI测量范围:0.02%-20%。

9.具有待机界面、通气界面、配置界面。

10.具有快氧通气功能。

★11.可存储≥160小时趋势图/趋势表数据回顾,2000条日志记录信息。

12.配医用推车。

智能温控仪参数

数量:5台

1、用于医疗机构高热患者物理降温和低温患者物理升温以及需要保持体温的患者;

★2、控温方式:双核半导体控温系统,制冷/制热双重功能;

3、输出结构:双路输出;

★4、≥7寸彩色触摸屏;

5、循环液体制冷设置范围:4℃~36℃,步进值0.5℃,允差±1℃;

6、循环液体制热设置范围:30℃~40℃,步进值0.5℃,允差±1℃;

7、体温制冷设置范围:30℃~40℃,步进值0.1℃;

8、体温制热设置范围:30℃~37℃,步进值0.1℃;

9、体温传感器(腋温/肛温)监测范围:25℃~43℃,允差±0.2℃;

10、控温配件具有快接装置:带自锁,插拔快速,防止液体外流喷溅;

11、制冷空载速率:制冷工作状态,在25℃至10℃温度下降区间内,制冷空载速率≥1.5℃/min;

12、制热空载速率:制热工作状态,在30℃至40℃温度上升区间内,制热空载速率≥2.5℃/min;

13、负载最大平均速率:制冷负载最大平均速率≥3℃/h,制热负载最大平均速率≥1℃/h;

14、循环液体温度超过42℃时,设备停止工作,并具有提示音;

15、水箱内液体不足时,设备停止工作,并具有报警提示音;

16、体温传感器监测功能异常(检测温度不在28℃-42℃范围内)时,设备显示界面提示,并具有提示音;

17、设备通过按键设置,可在制冷和制热模式之间切换,当设备未经回温时切换,具有显示界面提示;

18、工作噪声:噪声≤45dB(A);

19、记忆功能:设备断电后自动存储上次设定参数,以供下次使用参考,一键启动;

20、蜂窝毯采用TPU(聚氨酯)蜂窝状设计,增加了导热面积,水流无死角,抗菌、抗老化、柔软、耐用;

21、承重要求:控温毯正常工作时,毯子承重≥135kg。

营养泵参数

数量:15台

1.输液速度设定范围(ml/h):1~400,以1步进;

2.输液速度精度:±10%;

3.输液量预置范围(ml):0-9999,以1步进;

4.输液量精度:±10%;

★5.具有灌注及冲洗功能:灌注速度及精度(ml/h):1000±10%;冲洗速度及精度(ml/h):1000±10%;

★6.无线模块:具有WIFI功能;

★7.加温功能:配置专用加温器;

8.单次冲洗剂量(ml):40±10%;

9.最大输液压力:≥0.1 MPa;

10.阻塞报警阈值(压力):50KPa±10KPa;

11.可恢复的报警音消除后自动恢复时间:≤2min;

12.暂停超时报警时间:≤2min;

13.液体加热温度:输注流速>20ml/h, 距加热器出口15cm处25-38℃;

14.气泡灵敏度:可探测单个体积≥50uL的气泡;

15.报警功能:管路阻塞,电池耗尽,超温等;

★16.动态压力实时监测功能:喂养过程中管路压力实时动态图形显示;

★17.双模式设定:具有“普通”和“浓稠”两种喂养模式;

★18.屏幕显示及指示灯:液晶显示屏,指示灯光360度可见;

★19.报警音可调;

★20.提示功能:管路气泡,输液完成、冲洗完成,电池欠压,设备故障(ER系列),暂停超时,网电源通断, 输液模式,工作状态,加热启动关闭;

21.内部电池:可以连续工作≥5小时;

22.配备电源线1条、加热附件1套;

23.质保期≥5年。

输血输液加温仪参数

数量:6台

1.温度设置范围:摄氏度℃:35.0℃~42.0℃;

2.温度精度:摄氏度℃:≤±1℃;

3.增量:0.1℃;

4.加温时间:2分钟;

5.具有超温保护功能

6.报警:高温报警、低温报警、系统错误、开门提示、加热提示;
7.适用输血/输液器:标准一次性PVC输血/输液器;

8.显示屏:LED;

9.固定方式:托架、吊绳两种方式;

10.工作模式:连续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的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政策的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的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供应商须为辽宁政府采购网入库供应商。 3.5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3.6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二证合一。 3.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1日 08时00分至2022年12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事业和法律服务中心(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谈判文件。
2、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及现场或电子邮件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未经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领取及下载采购文件或未下载采购文件却递交响应文件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供应商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
5、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传染医院)
地址: 锦州市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凌云里宝地东湖湾B1区43-2号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jzjaztb@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京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6615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416-*******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标签: 呼吸湿化治疗 医疗设备 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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