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理招标公告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TC154BQHG0130BO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飞灰稳定化处理项目
2、项目规模:2套单台日处理能力为500 t 的垃圾焚烧生产线, 1台20MW发电机组,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36.5万吨,年额定运行时间:8,000 h;
3、招标内容:
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风机设备的详细设计、设备供货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4、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本项目工程现场。中国辽宁省大连市金州新区大魏家街道连丰村玉山石矿,大连市金州新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工地;
5、交货时间:投标方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内提交设计资料。自合同签订后第11个月开始发货,1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到货,第12个月开始安装,第17个月完成全飞灰稳定化系统联调及试运行并达到配合全厂机组72+24小时试运行条件。
二、 合格投标人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如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2、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严格的质保体系,并须取得ISO9000的质量认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本招标规模的飞灰稳定化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
要求提供全部采购合同汇总表(含用户联系人电话)及与其对应的各个合同清晰复印件(含合同总价、及双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公章,业绩资料独立成册。
业绩应是投标人自己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等的业绩。如调查业绩不实将导致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6月12日至2015年7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3、标书售后不退。邮购另加快递邮费人民币100元。(注:标书款支付方式pos机刷卡或电汇,不接受现金。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递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4楼(东照大厦)第 407 开标室。
五、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一份金额为(人民币)¥3343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7月7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4楼(东照大厦)第 407 开标室。
七、 其他说明
1、各投标人的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 招标代理机构所在地和通讯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网 址:www.gdebidding.com
标书费、服务费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专用账户、保证金不得汇入此账号)
账户:****************4613 邮 编:510045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李先生、吴先生(招标四部) 电子邮箱: gdmeetc5@126.com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3楼(东照大厦)
招 标 人:广东瀚蓝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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