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房换热设备改造比选文件
锅炉房换热设备改造比选文件
(被邀请方):
我中心拟对锅炉房换热设备改造项目进行邀请比选,目前已具备比选条件。请收到书面邀请函的有关单位参加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内容项目名称 | 预算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 数量(名) | 备注 |
锅炉房换热设备改造项目 | 4.8 | 0.1 | 1 | 负责按时完成改造 |
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经营范围应包括暖通空调\制冷设备\机电(专用)设备等相关设备的安装、维修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参选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四、比选有关说明(一)比选文件的获取
被邀请方于2022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后勤保障科(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持书面邀请书获取比选文件。
(二)凡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到网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如有),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内容。
(三)比选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比选报价文件及保证金;
2.按时到场递交登记。
(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后勤保障科)
(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17:00。
五、比选保证金(一)比选保证金递交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由投标人现金交纳至采购人财务科,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非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且无质疑后不计息退还;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六、比选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比选活动。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五)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比选文件的,恕不接收。
(六)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竞标人自身应对自行勘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竞标人是否勘察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竞标文件之前已勘察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竞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3-********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
附件:锅炉房换热设备改造比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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