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施工招标公告
荆州区马山镇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及方式
荆州区马山镇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已由荆州市国土资源局以荆土资批 (2014 )4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投资,招标人为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荆州分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湖北顺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荆州区马山镇2014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为2000公顷,工程施工总投资额4233.4879万元。共分为3个施工标段,采取“资格审查、明标明投、摇号中标、全程监督”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2、建设地点:马山镇的阴湘城、双扬、蔡桥、马南等4个村。
3、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投资。
4、招标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
5、计划工期:总工期365天(含冬雨季、节假日)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2-2009)、《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DB42/T563-2009)、《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42/T564-2009)、《湖北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验收办法及标准》合格的要求。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是2013年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登记备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不在处罚期内;若企业相关信息发生变更,须到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配备具有资格(上岗)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投标配备的项目经理、五大员必须是在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备的人员,若中标将是投标配备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服务的唯一在建项目,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6)投标人近两年(2013年度、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
(7)本项目实行关键岗位“押证上岗”和“人脸考勤识别”制度。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五大员”进场,并常驻现场,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押证上岗”和“人脸考勤识别”制度,证书押置业主单位;
(8)投标人必需具备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效网员证;若新证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凭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部出具的相关证明亦可;
(9)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1、施工标投标保证金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 2015年6月30日15时00分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金额、规定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序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从原途经返还;
3、投标人必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新桥支行;
账号:****************1890;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发售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发售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19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30分,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及图纸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采取记名方式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发放报名序号,此报名序号为开标摇号时的凭证,请妥善保管。
2、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资格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及2013年在国土资源厅备案证明材料报名,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承诺书(式样附后)。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审查,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投标须知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日9:30时,地点为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三室(荆州市北京西路440号政务服务中心)。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有可能失去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凭法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报名序号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摇号会。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单独递交一份清晰可辨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复印件(须密封),密封包上应注明报名序号及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在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快捷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对资格后审合格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
八、发布公告 九、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签订合同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荆州分局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07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顺成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159*****970
附件:法人承诺书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对投标活动做出如下承诺:
1、我公司参加(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承诺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真实投标,承诺不围标串标,承诺不弄虚作假、造假用假,承诺不转包、分包、转借资质。
2、我公司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许可证等资格证明文件承诺真实、有效。
3、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执业资格证等承诺真实、有效。
4、我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系由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开户银行: 账号: ,承诺真实、有效。
5、我公司中标后,承诺履行合同的要求,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在该项目竣工完成前不参加其他项目投标活动。承诺投标配备的项目经理、五大员均为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备的人员,且无未完工在建项目,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项目开工后所有人员均将严格遵守业主单位的人脸识别考勤制度和押证上岗制度。
6、本项目工期一年,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自开工之日起八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剩余时间为初验等验收准备时间。
7、我公司如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放弃中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至该项目竣工完成。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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