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重症病房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重症病房改造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为最大限度满足新冠肺炎感染者医疗救治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生命救治安全,经过医院院长办公会及医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对下列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采购方式为院内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欢迎符合资质的经销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重症病房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麻人医采计2022-022
序号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无创呼吸机 | 台 | 1 |
2 | 监护仪 | 台 | 5 |
3 | 简易呼吸球囊 | 个 | 10 |
4 | 急救推车(药柜) | 台 | 4 |
5 | 脉氧夹 | 台 | 5 |
总预算:28万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3、要求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交截图证明。
6、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所投标的物;根据所投产品提供相对应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仟元整(2000.00元)现金交纳医院财务科,凭投标保证金有效收据报名。
(2)退还方式:招标工作完成后当天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如有开标缺席、恶意投标、串标、扰乱投标工作、中标后不按约定签订合同等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三、投标及开标事宜
1、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标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 26日17点止(北京时间)
3、报名地址: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科
4、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86*****891
标签: 新冠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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