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工业区钢渣内倒招标公告

三山工业区钢渣内倒招标公告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

承揽倒运招标公告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运输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对三山工业区炼钢部渣场生产线至炼钢部渣处理场地钢渣装载倒运项目实施招标。招标项目为:倒运车辆、50型装载车的外包承揽项目。为保证上述项目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合法,现将招标要求公告如下:

一、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投标单位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运输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报价(含增值税并注明税率)按照“附表”要求填写,加盖公章并用信封封好。

凡具备以上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投标报名。

二、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3日至2015年6月22日上午11:00截止。

2、报名地点: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运输部三山办公楼3楼。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在运输部三山办公楼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和不符合上述有关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项目:

1、三山工业区炼钢部渣场生产线至炼钢部渣处理场地使用25T自卸车、50型装载车进行钢渣、精粉、粒子钢等倒运装载项目。

五、相关要求:

1、标的车型选择的要求:以日常使用4辆25T自卸车、3台50型装载车为测算依据。

2、投标承运单位按三山工业区炼钢部渣场生产线至炼钢部渣处理场地4辆25T自卸车钢渣约2200吨/月倒运量、50型装载车用于装载钢渣等。以经磁选出的精粉、粒子钢,再经50型装载车、自卸车装卸倒运,所发生的产品吨位数量约4500-9600吨/月进行报价(含税)

3、投标承运单位必须具备24小时承揽服务能力。若业主单位倒运任务量加大,承运单位必须根据要求增加车辆机械,不得影响我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4、中标单位在承揽我公司业务时,必须遵守我公司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进行月度合格承揽商评比,根据承揽公司整体实力、服务质量、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一次评价不合格者,我公司对不合格承运商将做出相应的考核并有权要求其他承运公司承揽我公司业务;两次评价不合格者,我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等处罚。

5、中标单位在承揽我公司业务时,必须提供驾驶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最低不得少于两个班次人员保证生产任务需要,不得出现24小时人员带班作业等违反公司安全作业规章制度的现象,如发现我公司有权考核,情节严重者与其终止合同。

六、中标原则:

1、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即为价格投标评定标准。然后实行综合评标(淘汰制),由评标小组依据综合得分率,从综合得分率高低顺序(入围依次商谈),评选出中标单位和次中标单位。

2、次低者为次中标单位,作为备选单位。当中标单位无法满足我公司倒运要求时,我公司有权随时启用次中标单位承运,且单价执行中标单位价格。若次中标单位不同意执行中标单位价格,那么中标价格与次中标价格之间的差价部分由中标单位承担。若中标单位不愿继续承运,我公司将与其终止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需向我公司缴纳5万元投标保证金,办理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2015年6月22日下午15:00之前,办理地点:运输部、计财部,办理事项:投标单位先到运输部领取缴纳报告,然后到我公司计财部办理缴纳手续。投标中标者,其所缴纳的5万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金(注:未中标者,其所缴纳的5万投标保证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后弃标者,其所缴纳的5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没收。(在我公司有5万合同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不再缴纳)

八、付款方式:以自然月服务为结算期,按每月三山工业区炼钢部渣处理磁选出的精粉、粒子钢,再装卸倒运所发生的月产品吨位总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于每月10日前出具有三山工业区炼钢部提供的结算证明到运输部财务主管核算费用,经运输部核算金额后开据有效发票,一票结算,次月付款(承兑汇票)。

九、合同签订时间:从2015年6月28日起至2016年6月27日,承揽时间即从2015年6月28日起。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2015年6月13日至2015年6月22日在运输部领取。

十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运输部: 李 辉 ******* 131*****686

张 扬 180*****817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运输部

2015年6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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