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常规监测、实验室搬迁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监测的委托监测事项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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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0 17:26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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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我单位2023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常规监测、实验室搬迁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监测的委托监测事项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常规监测、实验室搬迁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监测的委托监测事项。

二、项目预算

20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附件2);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及要求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叁份。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贺州市南环路羊角山路段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曾梅玲,电话:187*****660),邮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梅玲,联系电话:187*****660

附件:1.2023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常规监测、实验室搬迁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监测的委托监测事项采购需求

2.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12月20日

关联文件: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我单位2023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常规监测、实验室搬迁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监测的委托监测事项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常规监测、实验室搬迁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监测的委托监测事项。

二、项目预算

20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关于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及服务承诺(须盖公章);

(六)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七)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附件2);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成交规则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及要求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叁份。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贺州市南环路羊角山路段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曾梅玲,电话:187*****660),邮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梅玲,联系电话:187*****660

附件:1.2023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常规监测、实验室搬迁期间集中式饮用水水质等监测的委托监测事项采购需求

2.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无串通行为的承诺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2年12月20日

关联文件:

标签: 生态环境监测 实验室搬迁 委托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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