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中小学窗帘招标公告

幼儿园、中小学窗帘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委托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中小学窗帘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1545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保幼儿园、宝龙幼儿园、教育幼儿园、教育小学、下沙三小、新市民学校布帘、卷帘等的制作、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售价:

1.时间:2015年 6 月 12 日~2015年 6 月 18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13室)。

3.售价:招标文件每本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5年 7 月 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2.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 号开标室(幸福南路1116号(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路口))。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5年 7 月 2 日上午 10 时 00 分。

2.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 号开标室(幸福南路1116号(幸福南路与学源街交叉路口))。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转账支票或电汇或银行汇票;

3.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文件时应提交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注册: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但招标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13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接收人:张彦波,****-********

投诉受理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电话:********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地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道600号

联系人:钱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李丹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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