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一号线公网覆盖一期工程光缆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一号线公网覆盖一期工程光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长沙轨道交通一号线公网覆盖一期工程光缆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货物招标

1.1招标货物的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

类别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光纤

光缆

GYDTZA53-48D,低烟、无卤、阻燃,带加强芯,双铠双护套铠装阻燃光缆

光缆

GYDTZA53-96D,低烟、无卤、阻燃,带加强芯,双铠双护套铠装阻燃光缆

光缆

GYDTZA53-144D,低烟、无卤、阻燃,带加强芯,双铠双护套铠装阻燃光缆

光缆

GYDTZA53-192D,低烟、无卤、阻燃,带加强芯,双铠双护套铠装阻燃光缆

光缆

GYDTZA53-216D,低烟、无卤、阻燃,带加强芯,双铠双护套铠装阻燃光缆

光缆

GYDTZA53-288D,低烟、无卤、阻燃,带加强芯,双铠双护套铠装阻燃光缆

尾纤

12芯带状SC 1.5米

1.2项目交货期:本项目要求订单发出之日起,按订单实际供货数量7天内按要求到货。

1.3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1.4投资规模:本项目招标投资预估算约为500万元,物资数量以招标方下达的订单实际数量为准,招标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变更采购数量和金额,据实结算。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投标人需提供符合铁路安全规范及技术规范的产品;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满足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营业执照、专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如注册资本为其他外币的,按照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通过年检或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记录;近三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请提供由监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或加盖企业公章说明函/声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产品在国内2012年~至今销售额累计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必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提供框架合同或者框架协议的必须提供供货订单证明材料,因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产品业绩的,不予认可);

3.5本项目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由制造商承诺对代理商投标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制造商应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申请人作为唯一投标和销售代理商的相关证明文件(代理授权书),明确产品销售和服务的分工界面,并承诺对申请人所销售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服务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在最近三年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7)有诉讼及仲裁情况;

(8)近三年与通信行业运营商有不良合作记录。

3.7投标人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本项目或者同一标段: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

(3)同时参与了我公司与本项目有互斥关系的其他项目,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

(5)同一产品的不同代理商。

3.8其他资格条件: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印有“一般纳税人”印章或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6月13日至2015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回执单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如需使用电子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邮箱查收到相关扫描件(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对公账户查收到招标文件费后(汇款单位须提供汇款回执单)当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表及招标文件电子版。汇款单位转账时需注明项目简称,即“地铁1号线光缆”。

各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招标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力,对于投标供应商弄虚作假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侧楼(电信花园物业综合楼)4楼418。

4.3获取招标文件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陆佰 元(¥600.00 )整,售后不退。

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付,只接受银行转帐/银行汇款的形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 7月9日9时 30 分,提交到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五楼开标大厅。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浏河村巷38号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五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

6.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297号侧楼(电信花园物业综合楼)4楼418

邮编:410001

联 系 人:张女士\黄女士

电子邮件:xtfzbhntt@163.com

电  话:133*****996\189*****632

账户名称: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建湘支行

帐号:8000 8982 4109 016

行号:3135 5106 8111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分公司

2015年6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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