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站2023年食堂餐料(蔬菜副食类别)采购项目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霍尔果斯站2023年食堂餐料(蔬菜副食类别)采购项目二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站现就食堂餐料(蔬菜副食类别)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共3个包件,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项目明细及要求:
项目包件编号:WJHEGSZ-2022-005-1,项目包件名称:霍尔果斯站地区餐料采购,预估总金额210万元;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报价(下浮率) |
1 | 水果 | 千克 | % | |
2 | 蔬菜 | 千克 | % | |
3 | 水产品 | 千克 | % | |
4 | 奶制品 | 袋/杯/盒 | % | |
5 | 调味品 | 袋/瓶/罐 | % | |
6 | 其他副食品 | 千克 | % |
项目包件编号:WJHEGSZ-2022-005-2,项目包件名称:霍尔果斯站伊宁(县)地区餐料采购,预估总金额40万元;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报价(下浮率) |
1 | 水果 | 千克 | 6500 | % |
2 | 蔬菜 | 千克 | % | |
3 | 水产品 | 千克 | 3000 | % |
4 | 奶制品 | 袋/杯/盒 | % | |
5 | 调味品 | 袋/瓶/罐 | 4000 | % |
6 | 其他副食品 | 千克 | 8000 | % |
项目包件编号:WJHEGSZ-2022-005-3,项目包件名称:霍尔果斯站精河地区餐料采购,预估总金额15万元;
序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报价(下浮率) |
1 | 水果 | 千克 | 2500 | % |
2 | 蔬菜 | 千克 | % | |
3 | 水产品 | 千克 | 1000 | % |
4 | 奶制品 | 袋/杯/盒 | 8000 | % |
5 | 调味品 | 袋/瓶/罐 | 1000 | % |
6 | 其他副食品 | 千克 | 3000 | % |
三、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
1、报价人须持有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括蔬菜零售、水果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等经营项目,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报价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较强的供货能力、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需提供同类物资近两年的供货业绩证明(可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或用户证明)
4、报价包含配送费,所有餐料的单价分别按照当地大型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报价的中间价进行下浮,霍尔果斯地区按照清水河农科站批发市场和霍尔果斯市万创社区果蔬便民直销点报价中间价进行下浮;伊宁地区按照伊宁县再就业农贸市场报价中间价进行下浮;精河地区按照精河县新合力农贸报价中间价进行下浮,下浮比例必须在报价表中明确,下浮比例不分类别,统一按比例下浮。
5、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1)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日常不良行为暂停期内的(产品)供应商,以及被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初步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商。
(2)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有效期内的C、D级的供应商。
四、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质量标准:
1、时令蔬菜,水果、水产品、调味品、杂粮、奶制品等所有副食品均在食品安全有效期内,所供货商品不能临期。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有关规定;
2、蔬菜、水果(无公害及以上标准):
色泽:各种果蔬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气味:多数果蔬具有自有的芳香、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口感: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果蔬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形态: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果蔬,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3、副食品、调料、乳制品、饮料:
(1)所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2)所供成品类食品可直接食用(面、粉类除外),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塑化剂及反式脂肪酸,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国家相关卫生标准,保证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是当天当批次加工制作而成,不能出现有过期、变质等情况。
(3)所有食品、饮料及乳制品的来源必须清晰,严禁使用无品牌非正规产品。
(4)调料类产品以采购方所提品牌需求购买,不得提供伪劣产品。
4、上述货品同时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其它要求。
五、售后服务要求:
1、单批次采购产品根据要求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实行“三包”,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应在3天内免费更换及赔偿损失;
3、具备特殊时期物资保障供应能力,供货及时;
4、本次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年度),最终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清算。
六、报价方式及要求:
1、在公告期内,有意参加采购项目的报价人通过国铁采购平台注册账户,并完成企业认证(认证时选择服务投标人)后,进入“招标(试)”模块,在“招标/采购公告”中通过检索本项目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免费下载获取本公告项目的采购文件,未获取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2、询价回复按照采购文件需提供:
(1)Excel电子版报价单(格式、顺序不能改变);
(2)资质扫描件(包含:报价单、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报价用)、企业信息表以及供货商资格条件和商务条件要求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类物资近两年的供货业绩证明),扫描件需显示清晰完整,每份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报价单电子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内容须一致。
3、如上述资料提供不齐全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报价无效。
4、以上资料需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用rar加密压缩功能进行电子文件加密压缩(密码必须以包含数字和字母组合方式设置),打成一个压缩包发送至*********@qq.com邮箱,接收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19时00分,邮件名称必须标明:单位名称、项目包件编号、联系电话,与压缩包名称一致,并于2022年12月27日19时30分至19时40分电话告知该项目压缩包解压密码,联系电话0999-*******。
5、若参与多个包件报价的报价人,请分包件报价,一个压缩包只针对一个包件进行报价。(采购小组在评审中如有需要报价人澄清的内容,请报价人予以澄清)。
6、已在国铁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报价单中“报价单位(全称)”填写必须与注册的单位全称一致。
7、《报价单》表格下方“报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人、联系电话、邮箱、报价日期、报价时间”必填,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七、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拟成交人和成交人将在本平台统一以公示、公告形式进行发布。
八、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同意询价公告的相关要求。
九、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以及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我方接收邮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十、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十一、公告期自2022年12月21日00时00分起2022年12月27日19时00分止。
十二、采购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站
采购组织部门:霍尔果斯站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金强
电话:0999-******* 150*****022
项目联系人:王美璇
电话:0999-******* 186*****220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霍尔果斯站
日期: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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