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占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土地质量评估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占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土地质量评估项目需求公示

[宁阳县]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占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土地质量评估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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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12-21阅读次数:】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占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土地质量评估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占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土地质量评估项目

2.预算控制价:5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占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土地质量评估项目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占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及土地质量评估项目;

数量:1宗;预算金额:50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需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相关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

4.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

5.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

6.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

7.项目售后及验收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准。

8.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12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12月23日17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赵科长

电话:186*****666

地址:宁阳县城西街2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睿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洋

电话:133*****693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佳苑路22-1号二楼

附件: 政府采购需求方案-副本.pdf

标签: 土壤污染 土地质量 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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