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南西焦村南石灰岩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平山县南西焦村南石灰岩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平山县南西焦村南石灰岩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山县南西焦村南石灰岩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已由平山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山县南西焦村南石灰岩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及资格证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1.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投标人,请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登记,按照最新“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下载招标文件并上传投标文件(PDF格式)。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未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要求进行注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现场或在线办理流程参照“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中“CA办理”栏目;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PDF格式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招标文件如因互相传阅导致无法正常制作投标文件的,自行承担责任。 4.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0311-616。5.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李梦思0311-********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接下)
3.1.2其他要求:郑重公告(接上)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 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21 00:00至2022-12-2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1-10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ebztb.com),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冀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平山镇红旗大街(平山镇政府东南)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121号未来时间商务大厦1909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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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王利波

联系人:李梦思
电话: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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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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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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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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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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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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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提升 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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