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食堂、宿舍、教师周转宿舍及幼儿园新建工程第六标段招标公告

教学楼、食堂、宿舍、教师周转宿舍及幼儿园新建工程第六标段招标公告

兰西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中小学教学楼、食堂、宿舍、教师周转宿舍及幼儿园新建工程
招投标编码: SG1208G15004 公告发布日期: 2015-06-13
报名开始时间: 2015/6/13 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地点 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王福财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兰西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中小学教学楼、食堂、宿舍、教师周转宿舍及幼儿园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 兰西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 :兰西县兰河乡中心小学院内、兰西县红光乡中学院内、兰西县榆林镇平安家园小区院内、兰西县临江镇中心小学院内、兰西县长岗乡中学院内、兰西县长岗乡中心小学院内、兰西县奋斗乡中心小学院内、兰西县北安乡中学院内、兰西县平山镇第二中学院内、兰西县远大乡中心小学院内及远大乡第二中学院内。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兰西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中小学教学楼、食堂、宿舍、
教师周转宿舍及幼儿园新建工程

项目编号:SG1208G15004
1.招标条件
兰西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中小学教学楼、食堂、宿舍、教师周转宿舍及幼儿园新建工程已由兰发改审批【2015】59号、【2015】54号、【2015】15号、【2015】60号、【2014】52号、【2015】53号、【2015】58号、【2015】55号、【2015】57号、【2014】51号、【2014】53号、【2015】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西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兰西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中小学教学楼、食堂、宿舍、教师周转宿舍及幼儿园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兰西县兰河乡中心小学院内、兰西县红光乡中学院内、兰西县榆林镇平安家园小区院内、兰西县临江镇中心小学院内、兰西县长岗乡中学院内、兰西县长岗乡中心小学院内、兰西县奋斗乡中心小学院内、兰西县北安乡中学院内、兰西县平山镇第二中学院内、兰西县远大乡中心小学院内及远大乡第二中学院内。
2.3建设规模:第一标段:兰西县兰河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及教师周转宿舍建筑面积2556.86㎡;第二标段:兰西县红光乡中学食堂建筑面积992.85㎡;第三标段:榆林镇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2208.16㎡;第四标段:临江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950.04㎡;第五标段:长岗乡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建筑面积1043.9㎡;第六标段:长岗乡中心幼儿园建筑面积2252.94㎡;第七标段:长岗乡中心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2226.68㎡;第八标段:奋斗乡中心校教师周转宿舍建筑面积626.3㎡;第九标段:北安乡中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235.18㎡;第十标段:平山镇第二中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108.4㎡;第十一标段:远大乡中心小学学生食堂及远大乡第二中学宿舍建筑面积2991.88㎡。
2.4计划工期: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10月15日。共计92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施工总承包。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预计合同额:第一标段:383.52万元;第二标段:148.92万元;第三标段:331.22万元;第四标段:292.5万元;第五标段:156.58万元;第六标段:337.94万元;第七标段:333.92万元;第八标段:93.94万元;第九标段:185.27万元;第十标段:166.26万元;第十一标段:448.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需配置完全不同的项目管理机构。
3.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每标段建造师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工长至少1名、质检员至少1名、安全员至少1名、造价员至少1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7外省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登记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并按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本省建筑市场手续。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外省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与项目经理须同时到场。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http://www.hljztb.com)进行网上登记。
4.2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可于 2015年6月14日至2015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绥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须携带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拟派建造师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安全员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技术负责人岗位证、工长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造价员证、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及《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外省投标人提供)。上述资料中,除法人身份证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内容应与网上登记信息一致。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投标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
7.1 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开标前投标人可在招投标监管系统上变更、增加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变更、增加或撤销投标项目班子成员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并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凡未按规定在招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7.2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2年-2014年)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投标企业在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兰西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兰西县兰西镇新立街
招 标代理机 构: 黑龙江省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0号金融大厦19层
邮 编: 150001
联 系 人:招标一部 宋双
联 系 电 话:186*****131****-********
邮 箱: hljsstzb@163.com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 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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