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通用设备(新)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通用设备(新)招标公告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通用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通用设备

批准文件编号:赤财购准字(电子)[2015]00079号

采购文件编号:2015CG242HW、2015CG244HW

2.采购项目货物名称、数量及预算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总金额(元)

1
通用

设备
1
1、笔记本电脑5台,预算单价:8,000.00元。

2、数码相机1台,预算单价:16,000.00元。

3、数码相机1台,预算单价:5,200.00元。

4、三脚架1台,预算单价:1,500.00元。

5、数码摄像机1台,预算单价39,300.00元。

6、案卷扫描机1台,预算单价550,000.00元

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通用设备询价通知书 。
652000

2
通用设备
1
1、视频终端设备1台,预算单价120,500.00元。

2、液晶电视2台,预算单价6,800.00元。

3、电视支架2台,预算单价500.00元。

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赤峰市人民检察院通用设备询价通知书 。
1351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笔记本电脑、案卷扫描机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或年度经销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第一包);笔记本电脑CCCS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第一包);案卷扫描仪的3c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第一包);视频终端设备生产厂家授权或年度经销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第二包);视频终端设备3C认证、电信设备入网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第二包);投标人自行承诺视频终端设备和自治区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无缝对接承诺书(第二包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视频会议系统为柯达H900-A);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审查时间:2015年6月14日至6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

审查地点: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5004室(本项目5月14日周日正常受理报名)。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5002室。

邮政编码:024005

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白雪洁 联系电话:188*****447

资格审查: 马卫东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名称: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邮政编码:024005

联 系 人:马卫东

联系电话:****-*******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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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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