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中学新建篮球场等工程招标公告

开发区中学新建篮球场等工程招标公告




1、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新建篮球场工程已经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篮球场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2、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中学内。
(2)招标规模:新建篮球场、羽毛球场、道路、停车位、围网等,工程造价约190万元。
(3)要求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6月。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4、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新建篮球场、羽毛球场、道路、停车位、围网等,工程造价约190万元。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含质检员、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2014年12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市外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原件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设局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下载专区 (********_266726.html">http://cxjsj.yancheng.gov.cn/xwzx/xzzq/201208/t********_266726.html)。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转让与分包。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7、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报名时间自2015年6月13日8:00时至2015年6月23日18:00 时。
请授权委托人“2015年6月13日8:00时至2015年6月23日18: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青年西路8号606室)报名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文景)。
9、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盐城开发区支行,帐号:****************0909,联系电话:****-********联系人:孙成娟),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世纪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10、投标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同时所缴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12、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沈晨 联系人:刘文景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盐城经济开发区五台山路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606室
与新都路交叉路口东北侧
时间:2015年5月30日 网址:http://www.jsrhz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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