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关于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22年4月11日至6月30日对江都区开展了巡视,并于8月9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后3个月内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我区将省委巡视作为对江都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把问题整改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举措,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提高站位抓整改。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区委迅速召开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重要指示、中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及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巡视整改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要性,进一步提高积极主动抓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主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排查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班子及成员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突出从紧从严,全力以赴抓整改。区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相关领导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巡察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办公室,高标准推进整改工作。聚焦省委巡视组反馈的56项问题,逐个细化、逐项分解,明确13名牵头区领导、33家牵头单位、55家参与单位,形成目标清晰、举措靠实、序时明确的整改方案和208条问题任务清单,根据省纪委监委修改意见完善后下发至下级党委(党组),确保事事有人干、条条有回音、件件可追溯。

三是着眼标本兼治,常态长效抓整改。为从严从实推动整改方案落到实处,建立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牵头区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等各方责任,在“当下改”的同时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区委定期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项部署,确保整改工作序时推进。区纪委监委聚焦关键环节、时间节点、整改成效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快、整改不实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务求整改实效。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截至10月底,208条任务清单已整改到位42条,按计划持续推进的166条;56项反馈问题已完全整改到位3项,按计划持续推进的53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看病转诊难”问题的整改

(1)区卫健委、区医保分局于8月17日出台《扬州市江都区“市外转诊”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江都人民医院、江都中医院、江都妇保院、扬州洪泉医院、扬州友好医院和江都区第四人民医院(脑科医院)具备市外转诊资质的医院诊疗科目及范围,统一市外转诊流程并对外公布。

(2)根据文件要求,区卫健委、区医保分局已联合成立检查组常态组织对《扬州市江都区“市外转诊”实施办法》文件执行情况、各单位实际转诊工作进行检查,目前各单位均已明确单位负责人,对本院诊疗科目及范围、转诊流程等信息对外进行了公示,按照分级诊疗原则应转尽转,8月17日以来全区已转诊163人,对未办理转诊手续的人员按要求已落实报销事宜。

2、关于“‘带病’提拔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已全面梳理近5年提拔使用的区管干部名单,对曾经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人员进行了分析,在提拔使用时均已过了影响期或处分期。进一步扩大公务员职级晋升征求意见的范围,6月以来,对晋升职级的干部均实行纪检、公安、检察院、法院“四方联审”,坚决杜绝“带病”晋升。

(2)已对涉及‘带病’提拔吴桥镇原二级主任科员李某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务处分。

3、关于“年轻干部‘墩苗’不够”问题的整改

(1)召开新时代“龙川青源”年轻干部座谈会,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龙川青源”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的意见》;实施“龙川青源”年轻干部线上常态长效培训班,举办新进领导班子培训班;举行“八个一批”实践锻炼工程启动仪式,新选派150名同志参加全区“八个一批”年轻干部到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疫情防控、专项巡察等一线实践锻炼。

(2)对12名换届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名校优生,实施深度“墩苗”计划,集中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2名任村党组织书记,10名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第一主任)。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数字经济’虚有其表”问题的整改

(1)2021年华为运营中心共实施了60家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服务项目,截至10月底,已完成35家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其中标杆企业8家。

(2)筹备成立扬州市江都区数字经济运营中心管理办公室。

(3)积极招引数字经济企业落户江都,江苏鲲鹏、月亮城、大自然、江苏敏行、易安联等5家企业已进入合同签署阶段,正在协调入驻运营中心相关事宜,截至10月底,新增“四上”数字经济核心企业13家。

2、关于“招商引资重数量轻质量”问题的整改

(1)印发《关于组织招商引资项目“回头看”的通知》,由区商务、发改、工信等9个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集中对各镇、园区2017-2021年期间新签约项目进行“回头看”。

(2)聚焦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科技型企业招引和外资利用3个方面,出台招商引资实施意见、招商引资“擂台赛”方案,组织召开全区招商引资动员、项目过堂、集中观摩等重大活动。

(3)已对签约项目进行一对一跟踪对接,优化区预审代办中心工作制度,提前对上位规划、区域环境、项目能耗等开展预审,以服务前移推动项目迅速落户。

3、关于“包装‘大’项目”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中格万象项目进行分析反思、完善提升,进一步加强对投资方投资和运营能力的考察调查,加大商务、司法、市监、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动评估投资方的综合能力。

(2)邵伯镇聚力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聚焦全国专业文旅团队推介邵伯文旅地块,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推动意向项目落地建设。

4、关于“开工成‘作秀’”问题的整改

(1)组建由工信、发改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经实地调查,10个未开工项目中,“乳胶制品”等5个项目现已建成并竣工投产,“科技防水型材料”等5个项目因土地指标等原因,现已终止实施;11个重复“开工”的项目中年产20万台农机车身覆盖件及构件生产加工等9个项目现已建成并竣工投产,生猪养殖集聚区一期项目2020年竣工投产,后因环评手续不完善被停业整顿,待环评手续完善后将恢复正常生产,汽车零部件项目因为土地指标无法落实,该项目现已停止实施。

(2)区重大项目促进中心投入实体化运作,印发《扬州市江都区重大项目建设督查推进协调工作机制(试行)》《扬州市江都区重大项目建设督查推进季度赛专项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建立“重大事项周周议、重点板块月月看、镇(园区)季度赛、项目成绩年度考”工作制度,科学设置季度赛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计入年度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

5、关于“外债变‘外资’”问题的整改

(1)开展外资招引“回头看”行动,扬宇固废处置项目因环保处置量限制,雅昊商务管理项目因土地规划未征用挂牌,新中电能源发展项目因国家“三区三线”划定暂时无法使用,均暂时无法开展后续工作;深能江都新能源项目还未开工,预计明年年初开工后资金开始使用;酷哇智能科技项目资金已经开始使用购买设备;立麟实业项目已于2022年8月注销。

(2)加大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力度,2022年1-9月我区先进制造业到账1.0281亿美元,居扬州各县(市、区)第一。

6、关于“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的整改

(1)正在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的通知》,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

(2)区纪委监委督促财政部门强化核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区纪委监委。

7、关于“国有融资平台‘空壳’化”问题的整改

印发《2022年度江都区国有平台公司清理整合初步方案》,由财政局督促相关园区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完成平台公司压降,目前已完成1户企业解散注销,11户已申报市场化转型。

8、关于“融资随意化”问题的整改

(1)严格审查各平台公司2022年投融资计划,并进行备案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管控的通知》(扬江债办〔2022〕14号),建立平台公司投资项目立项审查会办机制。

(2)龙川集团和空港新城、高端装备园(文旅产业园)的党委(支部)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已完成,其他园区清单正在制定中。

(3)龙川集团正在修订“三重一大”制度,各园区平台公司投融资管理严格执行各园区“三重一大”制度。

(4)2022年5月13日,区纪委监委对江都区财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扬州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原局长秦安鉴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目前已移交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9、关于“中介费畸高”问题的整改

(1)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国有平台公司投融资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国有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形成自查报告和4本台账。

(2)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杜绝通过阴阳合同、抽屉协议等方式变相增加融资成本、滋生腐败行为;制定平台公司新增融资成本上限,对6%以上高成本存量债务逐笔制定压降措施。

(3)印发《关于敦促违规获利退缴的告知函》,沿江开发公司已追缴中介费309万元。

10、关于“银行高管利用职务影响充当资金掮客”问题的整改

(1)上级指定江都区纪委监委管辖的相关银行高管受贿问题线索目前正在核查之中。

(2)根据秦安鉴一案的相关调查情况,同步做好相关其他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

11、关于“官员受贿推高融资成本”问题的整改

(1)2022年4月28日,对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刘永新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7月25日,刘永新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并移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2)印发《江都区国有平台公司清理整合方案》,目前已完成1户企业注销;出台《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管控办法》等制度规范,在全区开展国有平台公司投融资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专门印发《关于敦促违规获利退缴的告知函》。

(3)围绕融资领域乱象,拍摄警示教育片,对相关单位2022年上半年“一案一警示”材料集中检查过堂。

12、关于“投资不当形成风险”问题的整改

(1)开展投资监管调研,拟修订《江都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2)龙川集团和空港新城、高端装备园(文化旅游产业园)的党委(支部)前置研究事项清单已完成,其他园区清单正在制定中。

13、关于“借基金名义乱投资风险”问题的整改

(1)开展投资监管调研,拟修订《江都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监管,从基金投资决策机制、管理人选聘、绩效评价、负面清单等多维度全方位对基金投资进行规范。

(2)2022年9月法院裁决亚太置业开始破产重整,春风十里基金已按照亚太置业破产管理人要求于2022年6月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并于2022年8月收到管理人回复的债权初审意见函,确认相关债权,正在等待破产管理人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3)关闭扬州爱链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功能,该公司对三个月内到期或已经到期的企业发出了整改告知书,并且得到这些企业的书面回复;对27家引入项目分类处置,列出回购时序表。

14、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召开区委常委会“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2)对照2022年度《扬州市江都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常态化对各镇、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督查,1-9月,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开展督查检查并推动整改问题345个,主动约谈675人次,报请或会同党委(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37次。

(3)对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律实施“一案双查”,1-9月,已对24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党纪政务处分13人,第一种形态处置11人,制发问责典型案例通报2期,对7名党员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4)坚持风腐同查,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必查内容,逐案筛查“四风”问题线索,并进行全程跟踪办理,1-9月,通过留置案件办理先后带出“四风”问题线索50余条,其中已立案25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

(5)起草《经济开发区涉企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执行层面全面梳理过去几年开发区在涉企奖补资金管理方面的风险漏洞,研究提出针对性建议措施和办法。

15、关于“监督执纪问责‘抓小不抓大、抓轻不抓重’”问题的整改

(1)修改完善2022年全区审查调查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倒逼案件结构调整优化,1-9月,全区共立案360件,同比下降5.5%,查处科级干部案件35件,同比上升75%;针对开发区、融资平台、财政等重点领域,严查职务犯罪案件,1-9月,全区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12人,直诉1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

(2)围绕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处置以及案件查办质量,1-9月,共召开查否线索集体审议会9次,集体审议线索31件,对省委巡视交办的8件信访件开展“回头看”集体审议。

1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全区违规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清理工作的通知》,加快清退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奖金。

(2)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托民主生活会,向各镇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发放“廉洁过节提醒卡”,结合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1-9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5起70人,党纪政务处分70人,制发通报4期,对20名党员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完善与财政、审计等部门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检查、问题线索移交机制流程,成立清理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工作专班,推动建立财政、组织、人社、审计四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4)在原有“四风”问题线索移送审理或办结前会商的基础上,新增立案前会商环节,不断提高“四风”问题定性和处置精准度。

17、关于“招投标领域违规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

(1)组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梳排,分析主客观原因。

(2)对镇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分别形成《关于全区镇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和《关于2021年度江都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评价结果的通报》,对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3)对所有进场项目落实采购文件代理机构、采购单位、财政部门三级审核,采取“三不两直”监督开评标现场,对后期合同管理建立回访机制。

(4)起草《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的实施办法》,对区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由区财政局严格把关,未发现存在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资金支付情况;对于镇级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已在《关于全区镇级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果的通报》中要求各镇、各园区严格审核资金支付,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一律拒付。

18、关于“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出台《2022年度基层减负工作要点》,明确28项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涉及24个部门,通过从乡镇党政工作平台反向排查,1-9月,属于压减统计口径范围内文件364份、会议128场次。

(2)加强工作群清理,目前379个党务工作群中,已取消30个。

(3)开展政务APP排查整治,6个区自建政务APP中,2个正在整合并入智惠江都APP;48个新媒体公众号中,已注销8个。

19、关于“职能部门存在‘中梗阻’”问题的整改

(1)更换住建窗口负责人,原窗口负责人已调离岗位,新窗口负责人已配备到岗。

(2)在服务大厅公示政务服务“十要十严禁”,每周下发窗口服务情况通报,落实局领导带队检查制度,重新修订并严格落实窗口考核细则等,配备专班并安排专人来做好对“工改”系统日常的维护工作。

(3)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督查推进暨专项巡察动员会,对前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督查推进,在9月份扬州市组织的营商环境评价考核中位列全市第2。

(4)9月6日,对全区8家省营商环境考核指标牵头单位、11家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责任单位及部分延伸单位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截至10月底,形成巡察专报3份,巡中移交问题线索6条、推动省评指标完成21项、立案2件。

20、关于“安置房办证难”问题的整改

(1)9月份成立区解决安置房“难办证”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江都区解决安置房“难办证”问题工作方案》,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对8个安置区存在的用地手续、规划验收、竣工验收不全等问题,确定了解决路径。截至10月底,丁沟镇三洋花苑、大桥镇长江花苑、新城花苑已经完成2992套不动产权登记,完成率42.7%。

(2)对目前在建安置房项目开展全面梳排,督促各实施主体主动对接自规、住建、城管等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流程,规范推进安置房建设。

21、关于“被征地农民遗留问题久拖不决”问题的整改

(1)严查自规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在仙女镇建乐村后和组土地征收、后和组群众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及行政诉讼期间,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的问题,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责处理。

(2)督促自规分局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2、关于“乡镇财政状况堪忧”问题的整改

(1)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所有镇级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项目须经区政府同意后纳入镇级财政预算支出管理。

(2)对无法按时发放机关干部工资的镇,区财政及时调度专项往来用于保障工资发放。

(3)完成新一轮区镇财政体制测算,重新核定镇级支出基数,加大对镇级“三保”支出保障力度。

23、关于“村级债务负担较重”问题的整改

(1)全区已实现村级非经营性债务化解率100%、无债务村占比100%,渌洋湖村、高扬村非经营性债务已清零,将继续定期开展村级债务督查,切实巩固化债成果,确保村级债务不反弹。

(2)2022年正常性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抽查工作,截至10月底,已抽查12个镇24个村。

(3)10月起聘请第三方审计所对4个镇20个村开展农村财务审计。

24、关于“调任转干严重违规”问题的整改

(1)已将违规担任行政职务的相关人员调整到事业单位任职。

(2)严格执行《公务员调任规定》,在9月份开展的人事调整工作中,对拟调任的1名人选事前经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才开展调任工作。

25、关于“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

(1)对相关干部违规开办企业问题已清理整改到位。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发现疑点问题及时核查,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协作作用,提高问题的核查精准度;定期梳排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今年已对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立案处理2人。

(2)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要求,再次开展专项排查,全面禁止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开办企业。

(3)用好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系统资源,结合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通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关联等筛查比对,深入查找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疑点问题。

26、关于“违规兼职”问题的整改

(1)用好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系统资源,结合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通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关联等筛查比对,深入查找领导干部、“持证干部”、技术岗位干部等违规兼职疑点问题。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的规定,已再次开展专项排查,从严掌握、从严做好兼职审批备案工作。

27、关于违规受聘取酬问题的整改

(1)对相关违规兼职(任职)问题开展核查,考虑责任人员已主动退出违纪所得,作出诫勉谈话处理。

(2)将领导干部违规受聘取酬作为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发现疑点问题及时交办核查;定期梳排领导干部违规受聘取酬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全程跟踪办理处置进度。

(3)用好领导干部廉政信息系统资源,结合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通过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关联等筛查比对,深入查找领导干部违规受聘取酬疑点问题,今年已查处违规受聘取酬领导干部3人、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

28、关于“违规违纪发展党员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根据相关规定和处置口径,已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党员本人和相关责任人,按照规范流程进行了处置。

(2)区委组织部已会同丁沟镇党委、区级机关工委对相关人员进行规范处置。

(3)优先处置违规违纪发展党员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已先后立案14件,党纪政务处分13人,第一种形态处置18人。

(4)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发展党员等党务业务知识培训55场,累计培训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近5000人次。

29、关于“产业园区发展债务高、运营成本高、项目少、产出少”问题的整改

(1)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扬江办发〔2022〕14号)、《关于成立全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工作专班的通知》(扬江政办发〔2022〕132号),围绕“双管控”目标,严格明确各平台公司年度债务余额和资产负债率控制目标,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立项(备案)会办机制,力争经营性债务规模增幅不超过15%。

(2)强化项目招引精准度和有效性,制定出台《2022年江都区招商引资“擂台赛”方案》(扬江招商办〔2022〕1号),荣获市招商引资“擂台赛”流动红旗1次。

(3)制定《江都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实施意见》,设立每年不低于5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组织召开“智改数转”推进大会、专员培训班、苏州专题培训班,完成智改数转项目188项,完成数全市第1、完成率全市第2,获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31家(第一批)、正在申报第二批。

(4)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指导各镇做好存量土地处置工作,同步开展产业用地调查,共调查工业企业4452家、面积5113公顷,初步建立全区工业用地“一张图”系统。

30、关于“开发区发展缓慢,未充分发挥主引擎作用”问题的整改

(1)高新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新区所属国有平台公司融资及财务管理的通知》,制定园区所属国有公司融资、对外担保、投资管理等制度。

(2)经济开发区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全部提请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包括融资金额、期限、成本等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积极压降存量高成本债务,追缴对外担保已代偿资金,降低债务规模。

(3)节能降耗方面,引导企业加大节能改造投入,支持泰富特材新上二期项目,提升生产工艺,增加产品附加值,二期项目目前已通过专家论证并完成备案,针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已完成港务除尘风机电机、转运站除尘风机电机、鼓干风机、球团炉罩风机等设备节能改造;针对华航特钢严格控制现有产能,已进行电弧炉滤波及无功补偿改造,新上水平式连续加料余热回收系统,目前正在对接安装屋顶式光伏电站,增强在清洁能源领域投资,预计总装机容量5100kwp;关于海螺水泥,已实施桥吊下料口技改、水泥大库出口皮带整体抬高等多项技改举措,有效提升了系统运行效率。

(4)优化产业结构方面,目前已签约奕丞半导体测试探针与探针卡、百识电子半导体等项目,江苏艾森生物医疗器械和华彩光电智能光源等在手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关于四新产业园,对三个月内到期或已经到期的企业发出了整改告知书,并得到书面回复;同时扬州爱链企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27家引入项目分类处置,列出了回购时序表;10月28日经济开发区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关于四新产业园引入项目国有股权有序退出事宜。

31、关于“特色园区缺乏特色、名实不符,有的成为安排人员、解决待遇的地方”问题的整改

(1)严格执行平台公司分年度债务规模控制要求,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立项(备案)会办机制,力争经营性债务规模增幅不超过15%。

(2)空港新城已制定工资福利管理制度、正在制定运营支出管理制度,商贸物流园、文旅园正在抓紧制定工资福利、运营支出管理制度。

(3)空港新城积极对接长顺创谷(扬州)航空产业园,争取项目落户,影视产业基地注册落户影视文化企业共落户61家、年内落户13家;加快在手项目推进,光线中国电影世界一期影棚供电工程明年3月竣工,明年下半年正式投运;春秋航空1#机库基础完成,附楼完成90%,钢网架完成20%,2#机务综合楼砌筑完成100%;壹扬先进军用无人机铁鸟试验区已装修完工,调试设备准备进场。

(4)五洲国际项目已全部竣工,正申请区住建部门竣工验收,目前已意向签约入驻商户约100家;江都铁路货运基地项目前期已完成立项及初步设计批复,土地已完成二次公告,近期组卷报批省自然资源厅。

(5)前期形成的科创园专项产业规划的设计招标文件已通过招标,拟确定规划编制单位,同步深入开展多种招商形式,目前已成功招引科技型企业3家。

32、关于“‘高大上’项目成为政府包袱”问题的整改

(1)成立金奥项目工作专班,由区人民法院裁定亚太公司进入破产重整期,指定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为重整管理人,拟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债权纠纷;向重整投资人发出工作联系函,完善新投资人引进工作,逐步启动项目销售和后续建设优化,引进共益债权。

(2)空港新城聘请宏信天德投资咨询顾问,近期对幕墙、装修装饰及配套工程提交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核把关;C包酒店、文创办公区已完成施工图审查。

(3)建立完善项目准入、审核机制,推动项目引进多方会商、科学研判、务求实效。

(4)完成气膜馆整体工程审计,正在开展运维价格的重新测试,并严格按照审计价格支付工程及运维价款。区住建局与区文体旅局正在对接交接气膜馆使用权,区文体旅局制定场馆初步使用方案。

33、关于“培育企业上市脱离实际”问题的整改

(1)“5·13”行动领导小组名称已变更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已调整到位。

(2)新增证监局辅导3家,序时推进华伦化工、臻微生物、鹏宇科技等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推进舜天工具、阿尼股份新三板挂牌申报工作。

(3)区财政局督促龙川集团、经济开发区对腾达缸泵的经营情况进行持续跟踪,每半年出具投后管理报告。根据腾达缸泵生产经营状况,重大项目基金已向江都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天和药业计划2022年底前完成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两证补办工作后向江苏证监局申请辅导验收。

34、关于“投入‘打水漂’”问题的整改

(1)制定新松机器人项目用地盘活方案,进一步盘活存量用地。

(2)针对扬州人工智能研究院(广智微芯)现状,年底前提出论证报告、进行专题会商。

(3)针对小熊飞机项目,2022年8月24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及时追回小熊飞机制造(扬州)公司名下账户全部资金及前两笔违约金,并委托律师事务所针对协议中的土地、房产、车辆等资产转让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4)围绕项目招引风险,正在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建相关专业团队,同步对前期已签约的项目协议进行再过细、再梳理,适时新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35、关于“低价供地、地产先行、项目滞后”问题的整改

(1)金大地商务中心项目已进入重整期,中集江山赋住宅项目施工正常推进,正积极对接,研究制定具体进度节点。

(2)督促中集智城项目建设方按照9天/标准层施工,要求人才房与办公项目同步进行、预计比原计划提前8个月封顶,剩余人才房项目的5万平米地下室按序时建设;8万平米沿河商务办公楼正进行主体结构施工、预计比原计划提前3个月封顶。

(3)针对春江花都原五星级酒店项目,成立由区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正在与扬州中院加强联系,开展府院联动,依法依规推进。

36、关于“拿地不动工,土地利用效益低下”问题的整改

(1)围绕新梳排的新供工业用地,正按照“一宗一策”原则,分析研究、查清实情,已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制定出台《江都区工业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专项审计调查暨巡审结合工作方案》,相关工作正积极推进中。

(2)全面推行工业用地“双合同”监管,对低于约定标准的如何补足直至退出等条款进行约定,目前经过投资监管出让的工业用地9宗。

(3)经济开发区积极盘活现有土地资源,截至10月底,已盘活存量土地925亩。

(4)经济开发区贵钰、国兴两家公司租金缴纳完成,新米思米和万徽已开始缴纳房租;提前介入清理已经失败或破产的企业(库开、金帆、伟瓦项目),运用法律手段对企业进行催缴;对后续引入的企业,坚持开发区亩均税收及市场化租金要求底限。

37、关于“违法用地问题严重”问题的整改

(1)组建违法用地整改报地、供地、发证等工作专班,开通整改快速通道,目前已成功销号30宗、365亩。

(2)郭村镇违法用地地块已落实乡村振兴空间指标,正在编制村庄规划。

38、关于“不顾财力举债”问题的整改

(1)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管控的通知》(扬江债办〔2022〕14号),完善融资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立项(备案)会办机制,严格执行平台公司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融资提级管理制度,初步制定各平台公司五年债务规模控制目标。

(2)已将龙泉建设、龙川污水处理、龙川停车场建设等企业列入2022年度融资平台公司压降计划,清理核实龙川集团和安康产业未纳入监管的债务,制定债务偿还计划,截至9月末已偿还2.6亿元。

39、关于“不计成本融资”问题的整改

(1)成立全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工作专班和融资成本压降分项专班,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全区融资平台公司6%以上高成本债务清理工作的通知》。

(2)严禁龙川集团等融资平台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业务融资。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优化金融服务,支持融资平台公司接续存量债务和降低融资成本。

40、关于“‘数字搬家’虚假化债”问题的整改

(1)已完成报省十年化债方案明确的2022年度化债计划10亿元。

(2)印发《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管控的通知》(扬江债办〔2022〕14号),落实资金来源,防范新增隐债。

(3)正在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控的通知》,完善融资平台公司项目会办机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区财政局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意见,融资建设的项目由区审计局对融资平衡方案等提出专业意见,杜绝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融资建设。

(4)分年度将棚户区改造购买服务资金纳入预算,今年已安排3.6亿元。

41、关于“违规担保造成代偿”问题的整改

(1)积极推动反担保措施,已完成321笔。

(2)筹划建立经济开发区债偿工作领导小组,拟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全面审计代偿情况,建立代偿追偿责任清单,并采用政府采购合规选择律师事务所开展分类追缴。

(3)根据实际排查情况,积极开展恶意逃废债务追缴工作。

42、关于“出借资金逾期难收”问题的整改

(1)高新区18万元个人借款已制定详细还款计划,正在催缴当中,经济开发区和高新区正在制定出借资金清收计划。

(2)对逾期难以收回的出借资金,正在积极制定追缴措施。

(3)正在草拟《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平台公司财务行为。

43、关于“远方基金失管失控”问题的整改

(1)全面暂停远方基金投资业务,对50家在投企业逐一梳理。

(2)启动政府采购选取律师事务所的流程,待开标定标后对有关合伙协议条款重新认证,对亏损约定有关条款提出针对性补救措施,并与管理人天津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议重新签订协议。

(3)综合资产出售、租赁盘活、司法诉讼等手段,对6家触发回购的企业分门别类予以处置。

(4)开发区增派人员作为远方基金投委会成员。区审计局将远方基金列入每年必审项目。

44、关于“部分商品房、安置房交付延期”问题的整改

(1)8月份已制定问题楼盘“三保”方案,截至10月底,恒大一期7栋(612套)已全部完工,陆续进入单项验收阶段;富贵二期(1233套)已全部完工,陆续进入单项验收阶段;荣御府A地块(723套)住宅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市政配套已接近尾声,陆续进入单项验收阶段。

(2)对所有在售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逐一组织回头看,确保足额到位;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进一步优化监管措施;加强内部审批流程管理,建设阳光公开网上审批系统;畅通沟通机制,住建、金融等部门定期对接,压实三方监管责任。

(3)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出台《关于推进扬州市江都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意见》,区住建局已制定化解丝绸路西侧地块矛盾化解工作方案,江桥片区国有土地和丝绸路西侧地块的超期腾仓矛盾得到钝化。

(4)涉及相关镇、园区超腾仓期的19个项目中,高新区1个(正谊拆迁八期)目前已分配结束,正在办理产权证。大桥镇慈云二期房屋主体结构已完成,安装工程本月完成,完成幕墙工程招标,正在办理幕墙工程建设手续,同步推进室外配套、供电等招标工作。龙川集团建设的科创园建乐佳苑二期项目的整体规划方案已根据江都区规委会要求调整到位,报扬州规委会材料已基本完成;勘探完成60%工作量。

(5)揽月广场安置房7幢楼主体已封顶,正在加快内外墙体的粉刷。

45、关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障救助不力”问题的整改

正积极推进区第四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选址和前期规划咨询等工作。

46、关于“‘一老一小’”关爱不够问题的整改

(1)已在13个镇敬老院内均成立一个家庭医生工作室,每个服务场所有独立的房屋、有家庭医生工作室牌子、有基本设备等,为老人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讲座、老年人体检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于养老机构申请内设医疗机构的,实行优先备案机制,区卫健部门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

(2)绿康缘颐养院已申报五级养老机构、参评资格9月15日获得省民政厅公示;印发《关于推进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组织全区养老机构开展线上培训,指导养老机构准备参评资料;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省发改委文件精神由市场形成。

(3)进一步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城北教育集中区建设项目幼儿园正在进行装饰装修,文昌路幼儿园已完成国库资产划转、正在办理两证补办手续,城南小学及附属幼儿园已建设主体二层,机关幼儿园城西分园正在办理可研等相关手续。

47、关于“村居环境短板较多”问题的整改

(1)制定出台《江都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农路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已完成县道大中修工程12.2公里,乡村道专项养护工程42.7公里;完成危桥改造5座。

(2)完成里下河圩区实施方案及基础情况摸底调查和2022年度项目施工图纸审查,并下达2022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补助计划。

(3)深入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着力打造7个重要环境整治节点,统筹实施沿线28个重点村环境整治提升。

(4)制定全区农村户厕改造实施方案,建立农村厕所革命联席会议制度,完成44个行政村720个无害化卫生户厕新建改造、5200个整改提升,目前正在逐厕验收。

(5)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秋冬季清爽行动,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镇进行两次卫生检查考核,对发现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限期整改。

(6)结合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督促各试点镇将殡葬用地纳入村庄规划,各镇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实现全覆盖,区级城市公益性公墓正在进行选址。

48、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1)在党建考核中提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指标权重、细化计分规则,下发《2022年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扬江办发〔2022〕13号),明确各镇、各部门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明确要求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2)筹建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制定出台《江都区网络舆情应急联动处置实施办法》和《江都区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区委网信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区人行签订《共同预防、处置金融领域意识形态突发事件合作备忘录》,与江都电信共建舆情云监控系统加强对网络舆情的动态监测,与腾讯、字节跳动等平台合作加强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处置等工作。

(3)依法有序推进大桥基督教堂内养老机构搬迁,大桥基督教堂养老院目前已搬离老人20余人,已联系合适地点正在洽谈租赁事宜。

(4)已停止科进船厂内大型宗教建筑群施工、并关闭宗教建筑物;规划分局上门勘测地块建筑具体情况,做好土地规划调整准备工作;经与省民宗委、省佛协联系沟通,拟同意在手续完备后接受捐赠。

(5)围绕涉邪苗头早发现早处置,对涉邪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抓获3名“全能神”人员,对宣传“东望集团”的“江都善心课堂”团体已依法予以取缔、对3名主要参与人员予以治安处罚。

(6)印发《关于开展全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含土地庙)、基督教以堂带点等农村宗教问题“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所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含土地庙)情况进行再次排查梳理,杜绝发生新建、重建、拆小建大等问题。

49、关于“安全生产不托底”问题的整改

(1)结合“三年大灶”收官,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十大攻坚战”和“五个一”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四个一”工作,全力以赴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今年以来,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7起、死亡6人,同比分别下降22.2%、持平。

(2)中天管桩、润扬船业等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已分别于5月24日、9月29日整改完成;沃荷乳胶相关问题隐患已现场整改。

(3)针对110家危化品经营企业未建成信息化监管平台的问题(32家带储存设施危化品经营企业和68家加油站),从监管执法和行政许可双重发力,有序推进32家带储存设施危化品经营企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同步推进68家加油站可视化监管。

(4)严格按照大江化工关闭退出工作方案加快拆除进度,7月1日重新启动剩余生产设备拆除,9月中旬调整优化工作计划,并成立督查工作专班实行“周查周报”。

(5)江都中学教学楼消险加固,已完成教学楼外墙瓷砖、屋面渗漏等安全隐患整改,正在进行加固设计。

50、关于“生态环境欠账多”问题的整改

(1)结合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对灰粪港沿线及周边小区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淤、疏通、修复和雨污分流改造,目前灰粪港沿线及周边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线已消除污水直排现象,灰粪港河道水质已基本接近五类水标准;灰粪港河道水生态修复及周边绿化提升工程已于今年9月份启动实施。

(2)详细制定白塔河、老通扬运河、红旗河等专项整治方案,采取清杂、清於、疏浚等措施消除水体黑臭现象,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目前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22条。

(3)结合年度城市建设和环境提升重点工程,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任务指标细化分解,压实责任,加快施工进度,目前已建成城区污水管网新建30公里、乡镇污水管网新建25公里;沿江光大污水处理厂6000吨规模的化工废水预处理设施建成投运,宜陵镇建设投运一座500吨的工业污水处理站,郭村镇对原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容及提标改造、日收集处理工业废水1000吨,吴桥镇工业集中区污水厂技改工作已经启动;各镇及园区累计完成648家涉水企业环境问题排查,已建立问题清单按照“一企一策”要求下发整改通知,已有253家企业完成整治。

(4)加快推进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小纪镇富东村垃圾中转站改建投运,郭村镇二姜村垃圾中转站新建项目正在选址、并落实建设资金。

(5)开展9家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沪江电镀厂已拆除落后生产线及设备;昌都电镀厂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江都生态环境局和大桥镇对该企业落实了常态化监管;沃荷乳胶厂已将化学生产物料放至专门贮存场所,厂区已完成雨污分流工作;大山肠衣厂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玉道煤球厂退让出原恒通建材厂场地,原露天堆放的易扬尘物料进入北侧库房贮存,9月18日已完善排污登记手续;三星浴室已由烧煤改为生物质作为燃料,配套除尘装置;腾飞推进器门市部正在加快推进吊艄船处置工作;长青农化将污水池池体破损处进行密封,对池顶新增篷布密封设施,将北厂区实验室废气收集至RTO废气焚烧炉一并处置;华伦化工在RTO焚烧炉基础上增加了一套RCO焚烧炉,增加废气收集率。

(6)对盐邵河沿线小船厂完成摸底调查,两次召开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协调推进整治工作事宜;拟定《江都区盐邵河沿线船舶修造企业综合整治实施案》,并于10月26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目前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加快推进实施整治提升。

(7)三荡村高尹才个体养猪户6月10日后停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生猪,做到雨污分离、定期消毒、场地整洁干净,粪污经处理后在附近150多亩农田中予以还田利用;江都牧原公司养猪场7月15日前完成钢混池全覆盖施工,在不利风向、低压天气情况下全天候开启围墙处喷淋喷雾设施,固体粪肥每月清理一次;吴堡村养鹅场9月30日已清空栏存,不再饲养。

(8)小纪镇现有罗氏沼虾养殖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已完成400亩。

51、关于“巡视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1)区委巡察办将2017年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中未能整改到位的7个方面问题和本轮巡视发现的问题纳入区委第二轮巡察内容,查找问题背后的制约因素,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工作。

(2)区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以及案件查办情况,及时总结发现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今年以来对相关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存在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7份,推动从源头堵塞漏洞。

(3)完善信访件办理质态定期通报制度、风险评估制度,今年以来,排查中高风险问题13件次,已逐件推动领导包案和属地信访维稳。

(4)区纪委监委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推动各单位压实压紧整改责任;区委巡察办专门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区委第二轮巡察监督重点内容,并在巡察报告上体现相关问题。

52、关于“审计整改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

(1)制定出台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

(2)在当前开展审计项目中着重关注巡视反馈指出的重点问题,并将在以后的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

(3)挪用出借的住宅维修资金及国有住房出售收入已全部归还到位。

53、关于“各类监督检查整改进度较慢”问题的整改

(1)2021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区信访94件,重点督察督办信访9件,目前信访件已完成整改79件,重点件完成整改7件;另交办我区22个具体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3个典型案例已完成整改1个,9个反馈意见交办问题已完成2个。

(2)2021年省安全生产巡查组交办的5项未整改问题中,已提交市安委办销号4件,未销号1件为G345国道问题,相关安全隐患正积极推动整改。

(3)玺悦(扬州)酒店有限公司已委托江苏拓嘉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玺悦大酒店进行了结构安全性和抗震鉴定,综合评定该房屋安全性等级为Bsu级;区住建局已就其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下达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

(4)润扬船业内部加油站停止使用,气瓶库按要求增加安全防护措施,已聘请有资质单位设计生产柴油加油罐、管道天然气、氧气站、二氧化碳站、油漆仓库等,并完成建设安装且经相关部门单位检验通过。

(5)增设盐邵河交安设施,重新调整红绿灯位置并增设了相关标志标牌,同时施划震荡减速标线、在信号灯上安装高音喇叭,减少车辆安全隐患。

(6)345国道江都东段建设工程公路报告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核。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标本兼治,靶向发力、久久为功,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在思想认识上入脑入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担当,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在管党治党上从严从实。坚持“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推动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纪委监委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抓好后续整改,在整改落实上见行见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劲头不松,对已经完成和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再提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责任到人,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对需要长期努力的整改任务,按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加强督导调度、跟踪推进,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边到底。

四是加强成果运用,在推动发展上善作善为。坚持把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把巡视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江都发展的有利契机,着力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园区“二次创业”等重点领域发力问效,统筹抓好产业转型、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等重点环节,有效防范私募基金、国有平台、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体现巡视整改成效,为区域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4—********;邮政信箱:扬州市江都区委巡察办;电子邮箱:yzjdxcb@163.com。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省委巡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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