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2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2022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12-21 至 2022-12-28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单坤
(2022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2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2022年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522,000.00
最高限价(元):522,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沈阳市数字政府二期沈阳市退役军人一体化服务平台;(2)沈阳市城市运行精细化管理一网统管(运管服)平台;(3)沈阳市急救中心院前医疗急救呼救定位系统;(4)沈阳市疫情管理平台二期项目;(5)沈阳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项目;(6)沈阳市全场景疫情病原体检测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以上总计6个项目。

通过对6个项目的现状和密码应用需求进行分析,依据GB/T *****-2021《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基本要求》),从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等4个层面,结合密钥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设计该项目密码应用方案,包含技术内容、安全管理内容、应急预案内容和实施保障内容。
二、服务要求

(1)围绕《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中关于政务信息系统在系统规划阶段的密码应用要求,综合考虑系统物理和环境、网络和通信、设备和计算、应用和数据、安全管理等层面的密码应用需求,设计合规、正确、有效的业务系统密码应用方案,满足《基本要求》中三级指标要求,并为通过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奠定基础。

(2)指标要求:密码应用方案,包含技术内容、安全管理内容、应急预案内容和实施保障内容。

(3)服务方式:现场和远程。

(4)交付成果:合规、正确、有效的密码应用方案。

(5)密码应用方案编写要求:

1)总体性原则。通过从整体层面,对本系统的密码应用开展顶层设计,明确密码应用需求和预期目标,并与本系统网络安全保护等级相结合,通过系统的设计形成涵盖技术、管理、应急预案和实施保障的整体方案,为在本系统中落实密码应用相关要求奠定基础。

2)科学性原则。通过成体系、分层次的设计,形成包括密码支撑体系总体架构、密码基础设施建设部署、密码产品部署及管理等内容的总体方案。通过密码应用方案设计,为实现《基本要求》在具体信息系统上的落地创造条件。

3)完备性原则。要按照《基本要求》对密码技术应用(包括物理和环境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四个层面)、密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组成完备的密码支撑保障体系。

4)可行性原则。在保证信息系统业务正常运行的同时,综合考虑信息系统的复杂性、兼容性及其他保障措施等因素,保证方案切合实际、合理可行。并科学评估密码应用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制订项目组织实施计划。

三、人员能力要求

投标人拟派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须专人专岗不得兼任其他岗位),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以及对项目进度进行把控;技术负责人1名,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技术指导和支持。项目设计组成员至少4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5时00分至2022年12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
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如意一路11门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表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单坤
电话: 024-********

标签: 政务信息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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