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DB-FW-GKJT-2022-002)已批准,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人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现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谈判响应单位)参加,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DB-FW-GKJT-2022-002
3.采购人: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5.项目概况: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公司202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为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含分子公司)提供全面、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协助公司本部和所属各单位(含分子公司)实现法律工作一体化,构建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提高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事务管理水平,充分体现法律工作的服务、支撑、维权、防范功能。
6.项目类别:工程√服务物资
8.标包划分:本项目为 1 个标包。
9.成交家数及分配比例:成交单位数为 1 家,分配比例为:100 %。
10.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1.服务地点: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12.质量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投标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15.是否组织现场踏勘:否。
16.投标保证金:¥1.5万元。
二、采购范围及标的物清单
1.采购范围: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标包划分一览表:
标的名称 | 标包划分 | 标包预计金额(万元) | 同一单位最大中标数量 | 最高限价 | 备注 | |
1 |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包1 | / | 1 | 详见标的物清单 |
序号 | 采购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最高限价或下浮百分比或承诺内容 | 备注 |
1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27万元 | 需报价。 |
2 | 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参照《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2017年版)计算下浮不低于50% | 承诺项之外一审涉及财产关系案件代理。需报下浮百分数。 |
3 | 专项法律服务(法律尽职调查并出 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法律尽职调查事项处置全过程法律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双方协商确定;参照《云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引标准》(2017年版)计算下浮不低于50%。 | 承诺项之外的其他专项。需报下浮百分数。 |
4 | 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0.8万元/件 | 一审不涉及财产关系案件代理,承诺项,不报价。 |
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案件代理费计算后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件计算费用;每件案件代理费(国内)限价******元(即计算后高于******元的,按******元计算),涉外(需到境外办理)案件代理费限价******元。 | 一审涉及财产关系案件代理。承诺项,不报价。 | |
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双方协商确定;不高于争议标的总额的7%。 | 一审风险代理。承诺项,不报价。 | |
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承诺双方协商确定,给予公司较大优惠,一般不超过******元/件。 | 一审刑事案件代理。承诺项,不报价。 | |
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同一律所代理案件二审、发回重审、再审(再审审查及进入再审阶段)、执行,承诺比照一审收费减半收取代理费。减半计算后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件计算费用。 | 二审上述类型 案件。承诺项,不报价 | |
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单独代理二审、发回重审、再审(再审审查及进入再审阶段)、执行案件的,承诺比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 | 上述类型案件。承诺项,不报价 | |
法律案件代理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1.委托律所后,未形成诉讼方案或未收集证据材料或未形成诉讼文书等情形撤诉/和解/调解的,不支付代理费; 2.完成以上全部资料定稿,开庭前撤诉/和解/调解的案件按照对应案件及审级确定代理费的 2/3 支付代理费; 3.开庭后庭审结束前撤诉/和解/调解的按照对应案件及审级确定代理费 3/4 支付代理费。 | 撤诉/和解/ 调解案件。承诺项,不报价。 | |
5 | 专项法律服务(法律尽职调查并出 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法律尽职调查事项处置全过程法律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总费用为 4.5 万元/专项。承诺项,不报价。 | 属于南方电网系统内部公司之间,〔包括但不限于与云南电网公司(分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出资设立子公司、控股公司之间;与云电投控、昆电投控出资设立子公司、控股公司之间〕每个专项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采购人需要可选)及法律尽职调查事项处置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承诺项,不报价。 |
总费用为 3.5万元/专项。承诺项,不报价。 | 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包括但不限于与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能源开发分公司、云南银塔送变电设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每个专项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采购人需要可选)及法律尽职调查事项处置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承诺项,不报价。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按照资产价值确定标的金额: (1)标的金额在 2 亿元以内(含本数),总费用为 5 万元/专项; (2)标的金额在 2 亿元至 3 亿元(含本数),总费用为 6 万元/专项; (3)标的金额在 3 亿元至 5 亿元(含本数),总费用为 8 万/专项; (4)标的金额在 5 亿元至 10 亿元(含本 数),总费用为 10 万/专项; (5)标的金额在 10 亿元至 15 亿元(含本数),总费用为 12 万/专项; (6)标的金额在 15 亿元至 20 亿元(含本数),总费用为 15 万/专项; (7)标的金额在 20 亿元以上,总费用为 20 万/专项。 | 收购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外单位资产,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采购人需要可选)及法律尽职调查事项处置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承诺项,不报价。 | ||
针对例外、特殊项目(政策性收购、单一资产收购、破产收购等),甲方评估后,可以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的价格。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按照所有者权益确定标的金额: (1)标的金额在 0.5 亿元以内(含本数),总费用为 6 万元/专项; (2)0.5 亿元至 1 亿元(含本数),总费用为 10 万元/专项; 1亿元之后每增加1000 万以内金额(含1000万本数),总费用增加 1万元,最高不超过 20 万/专项。 | 收购或划转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外单位股权,开展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采购人需要可选)及法律尽职调查事项处置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承诺项,不报价。 | ||
所有者权益小于 0.5 亿元,且按照资产价值确定标的金额: (1)等于 20 亿元,总费用为 15 万/专项; (2)大于20 亿元,总费用为 20 万/专项。 | ||||
针对例外、特殊项目(政策性收购、破产收购等),甲方评估后,可以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开展专项法律服务的价格。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其他未列举专项法律服务事项每件限价******元(即计算后高于******元的,按******元计算),涉外(需到境外办理)专项法律服务事项限价******元。 | 承诺项,不报价。 | ||
6 | 法律案件代理服务、专项法律服务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 甲方可以根据专业需要选择其他律所或者按规则从云南电网公司律师库选择服务律所开展案件代理服务、专项法律服务。 | 承诺项,不报价。 |
4.报价方式:总价报价,下浮点报价。
5.是否设定报价中单项限价:不设置√设置;设置情况: 详见标的物清单。
1.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 通用资格要求内容 | 适用标包 |
1 | 具有政府司法部门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若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在年检的,竞谈人需要出具说明,并加盖竞谈人公章或经授权的电子印章。 | / |
2 |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响应单位: (1)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记录的;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在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 / |
3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2.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 专用资格要求内容 | 适用标包 |
1 | 必须具有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
2 | 服务团队至少4 人组成,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年度检审合格。其中团队主要负责人1人,须为律所合伙人,执业 8 年以上, 服务团队其余 3名组成人员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执业3 年以上。负责人须提供合伙人证明、常年法律顾问团队人员(含负责人)须提供律师执业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及完整的劳动用工合同。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的律师执业许可证正在年检的,竞谈人需要出具说明,并加盖律所公章或经授权的电子印章。 | / |
3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律师事务所在最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败诉,没有被投诉记录,没有骗取成交(隐瞒或提供虚假 资料等)行为和严重违法、违约记录,自身及所内律师均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书面承诺资料。 | /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至 2021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律所按律所成立时间提供)。 | / |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免费获取。凡有意参加的响应单位,需先行完成报名手续,请于下述报名时间将下列报名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报名登记表所填邮箱(报名登记表在提交报名资料后邮箱发送获取)。
序号 | 报名资料名称 | 报名资料要求 | 备注 |
1 | 提供报名单位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许可证。 | 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1份。 | |
2 |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 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1份。 | |
3 | 提供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1份。 |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6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邮箱:**********@qq.com。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昙华路989号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一楼116室。
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单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单位,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4)响应单位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六、谈判时间及要求
远程谈判方式要求:
为满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谈判响应单位无需前往谈判地点进行谈判,本项目进入谈判环节后,评审专家将通过谈判响应单位响应文件中的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联系谈判响应单位谈判。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即开展谈判工作,无法联系到谈判响应单位的,视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七、保密和廉洁纪律要求
(一)保密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廉洁纪律要求
谈判响应单位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的方式报价;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报价;不得向采购人或者采购工作组成员行贿,不得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谈判响应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一)异议阶段和时间要求
(1)对采购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采购人自收到之日起 3日内答复。
(2)对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答复。
不在上述阶段和时间要求提出的有关采购活动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异议提出主体
对采购文件、评审结果的异议,应当由谈判响应单位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
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相关人提出的有关采购活动的异议,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异议材料
异议人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异议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提出异议,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异议人应当在限期内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匿名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四)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报价活动的正常进行。对虚假、恶意异议等扰乱采购秩序的行为,将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谈判响应单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接受报价或市场禁入的处理。以下任一种行为将视为虚假、恶意异议:
(1)对同一项目同一问题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但事项不具体且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查询渠道的。
(2)对同一个项目提出2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经回复后仍继续提出异议的。
(五)异议内容涉及企业秘密和企业内部敏感信息,异议人无法证明信息来源合法途径的,将纳入采购人黑名单管理,记录在其信用档案中,作为谈判响应单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情节严重的实施一定期限不接受报价或市场禁入的处理。企业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标底、专家名单、采购过程音视频监控系统信息、评审报告、评审打分表、他人报价文件等。
(六)异议投诉渠道
异议监督受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昙华路989号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服务中心
异议监督受理电话:0871-******** 0871-******** 182*****428
异议监督受理邮箱:yndlwzgszbb@126.com
异议监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或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涉及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投诉受理电话:0871-******** 136*****728
涉及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投诉受理邮箱:yndlwzgs@126.com
涉及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投诉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或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不按上述规定渠道提交的异议和投诉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昙华路989号云南电力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0871-********、 0871-********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或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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