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电子警察安装及技防网建设工程

视频电子警察安装及技防网建设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201506C********A0103 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target="_blank">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04" target="_blank">专业摄像机和信号源设备
受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的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2015年蓟县城区视频电子警察安装及技防网建设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5年蓟县城区视频电子警察安装及技防网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jxcg2015-100
二、项目内容
(一)高清视频电子警察系统9个点位、28个方向、46套抓拍。

序号

路口名称

抓拍方向

单向车道数



西


1

商贸街延长线与269路交口

三向


3

3

3

2

269路与迎宾路交口

三向

3

3

3


3

东风路与北环路交口

三向

3

2

3


4

北外环与中昌路交口

三向

3

4

3


5

东通路与喜邦公路交口

三向

4


2

2

6

京哈公路与喜邦公路交口

三向

3

4

2


7

湖东路与南外环交口

四向

5

5

5

4

8

269路与南外环交口

三向

4


4

3

9

渔阳南路与南外环交口

三向

4

3


3

(二)高清线圈测速卡口抓拍系统

序号

名称

是否测速

车道

1

侯三路

线圈测速

2

2

一线穿杨津庄东侧

线圈测速

2

3

九王庄大桥

线圈测速

8

4

军蓟路十棵树北侧

线圈测速

2

5

军蓟路杨玉公路

线圈测速

2

6

侯家营至三河、北京路

线圈测速

6

(三)高清视频卡口抓拍系统

序号

名称

是否测速

车道

1

一线穿津蓟高速西侧

不测速

2

2

仓永路玉田交界处

不测速

2

3

仓永路赵庄

不测速

2

(四)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蓟县马伸桥中学、邦均镇八中、擂鼓台中学、龙泉中心小学门前及周边监控系统,共50处,每处需要一个高清固定枪式智慧监控单元,监控所在路段过车情况,一个高清云台枪式监控单元,监控周围环境、行人、事件。
(五)后端中心
后端中心配合前端电警、卡口、监控进行建设,保证前端设备录像及图片信息能够正常存储。
(六)技防网建设
以上需求详细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预算827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谈判。
三、供应商实质性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二)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应包括电子设备)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三)若投标人不是电子警察系统、卡口抓拍系统的主要设备(600万像素高清电警抓拍单元、LED补光灯、信号灯检测器、电子警察前端控制主机、300万像素高清卡口抓拍单元、人脸补光灯、车检器、卡口前端控制主机)、高清解码器、视频终端软件、车牌系统中心软件、NVR存储服务器、高清网络摄像机、视频转发软件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上述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若无签约代理协议,则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如无上述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溯源到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五)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与蓟县分局交警支队现有的《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和蓟县分局技术通信科现有技防网实现无缝接入,应在递交文件前携带投标设备到蓟县分局交警支队和蓟县分局技术通信科进行平台对接试验,取得由上述两单位出具的《平台对接证明函》,否则其投标将会被拒绝。(携带投标设备进行平台对接试验时间:2015年6月19日上午9:00至11:00;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蓟县分局交警支队,高光135*****567***-********;蓟县分局技术通信科,汪永生186*****559
(六)投标人所投技防网视频设备应提供由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二十七站依据“天津市视频监控摄像机技术规范”出具的所投高清网络摄像机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七)投标人针对所投电子警察系统成套设备(不含低照度设备)应提供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视频取证设备技术规范》(GA/T 995-2012)标准和《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要求的检测报告。
(八)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且截至投标当日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5年6月15日至18日每日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以及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盖公章和身份证到蓟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101室)现场购买。
4.谈判文件的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6月23日8:30至9:30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103室)
3.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时间:2015年6月23日8:30至9:30
4.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101室)
5.谈判时间:2015年6月23日上午9:30
6.谈判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先生
2.联系电话:***-********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迎宾大街
3.采购人联系人:王臣
4.联系电话:139*****533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56号(体育局院内北楼一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022@163.com
7.银行开户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8.开户银行名称:天津农商银行蓟县东施古支行
9.开户银行行号:********3881
10.开户银行账号:****************027226
九、质疑方式:
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及供应商权益,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附件:谈判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15日

3竞争性谈判文件(货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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