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砚山县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1 16: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砚山县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砚山县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文山州”)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532*****2221001
2.项目名称:砚山县审计局2022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6.33万元(一标段:采购预算22.61万元;二标段:采购预算23.72万元)。
4.最高限价:一标段:22.61 万元;二标段23.72万。
5.采购需求:本次招标设二个标段;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直接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总公司和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共同参与投标时,只允许以其中一家的资质和名义进行投标响应。同一投标人只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中一个标段的投标。
一标段:采购预算22.61万元,具体为:1.砚山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汽车4S汽车教学实训基地EPC建设项目、2.砚山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3.砚山县人民医院救治能力提升工程装修项目等3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二标段:采购预算23.72万元,具体为:1.砚山县平远镇差黑村2021年以工代赈工程、2.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洪福等3个村马鞍山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等2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合同履行限期:完成所有项目的竣工结算审计并提交结果为止。
7.质量要求:依据现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现行计价文件及规范、以及审计机关、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等,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依据清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财政部或民政部或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证明资料为判定标准。④供应商满足以上任意一项给予价格10%的扣除,以上政府采购政策不得叠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备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 )的相关规定。
3.2拟派本项目工程审计服务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兼工程审计服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2.2工程造价咨询专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均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期间的任意连续2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如:a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b社会保险缴款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缴税(费)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自行承诺);
3.6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相关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11日(节假日除外),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 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会议时间,下同)2023年1月12日09时 00 分;
2.开标地点为: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砚华东路84号原畜牧局4楼开标室)。
3.投标人须对本次采购递交完整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电子文件的递交:
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文山州”,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各投标人在开标会议时必须使用编制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进行投标文件的网上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网上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本项目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采取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开标。
7.重要提示: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持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做好网络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工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须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工作(招标机构下达远程解密命令三次,每次3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开标结束后投标人须在开标记录表签字确认,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招标机构下达远程签名确认命令三次,每次3分钟),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以下情况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因投标人不按时参加开标会;
(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4)因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砚山县政务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它网站转载的公告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限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元(贰仟元整)
7.2缴纳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系统确认到账时间为准。并将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于响应文件中。
到帐(账)截止时间:2023年1月11日17时00分前。
一标段:
开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银行账号:400*****558*****-0854
二标段:
开户名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云南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马支行
银行账号:400*****558*****-0855
联系电话:0876-*******
7.3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1月11日17时00分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到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或者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保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文山州”完成电子保函服务在线申请,由相关金融服务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具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此次采购活动。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建设工程保险信息化平台官网(www.ynzhuopu.com),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2.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及联系电话;
3.本系统为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交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操作说明如下:(1)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2)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交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3)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
保证金交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交纳回执需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送交代理公司上传到系统内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3)流标、废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砚山县审计局
联系人:刘红艳
联系电话:0876-*******
地址:砚山县双拥路60号
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杰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和谐路尚都紫荆步行街4-15号
联系电话: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兴艳
电话:0876-*******
日期: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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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文山州审计局 0876-******* |
标签: 政府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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