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分局现需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地水质监测及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服务一项的竞争性谈判公告-CXCG-2022TP-014-2号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分局现需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地水质监测及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服务一项的竞争性谈判公告-CXCG-2022TP-014-2号

项目概况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分局现需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地水质监测及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服务一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外楼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CG-2022TP-014-2号

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分局现需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地水质监测及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服务一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分局现需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地水质监测及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服务一项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千吨万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地水质监测及农田灌溉水水质监测服务一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合同签订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取得三证合一的供应商还须出具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须提供截图证明,自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4)投标企业须在伊犁州直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伊犁州直范围内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异地企业提供与本地企业的售后服务协议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收据;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证件除特殊说明外均提供原件、另备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外楼五楼

方式:在集中采购机构处拷贝电子版文件(自行携带U盘)(售出不退)(如报名不成功,取得的招标文件无效)

售价(元):1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外楼五楼开标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6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新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外楼五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特定资格要求中(1)-(4)项;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分局

地 址:察布查尔县新城区合属办公区

联系方式:0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联系方式: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中心

电 话:09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