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内500KV五卓Ⅰ路、Ⅱ路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内500KV五卓Ⅰ路、Ⅱ路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内500KV五卓Ⅰ路、Ⅱ路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邀请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FJLYCGJJ*******

受龙岩东肖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网络竞价时间定于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止,在龙岩公物采购网(网址: www.lygwcg.com)对以下招标内容进行邀请竞价:

一、竞价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本次选取供应商基本内容为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内500KV五卓Ⅰ路、Ⅱ路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编制。

2、项目概况:为满足龙岩新机场的净空、电磁环境要求,需对已建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内500KV五卓Ⅰ路、Ⅱ路输电线路和拟迁改线路方案与机场的电磁环境、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及气象等设施设备影响情况,并结合机场总体规划考虑近远期的机场整体发展规划和空管设备配置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确保迁改后的500kV线路路径与机场的设备运行同时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3、服务内容:(1)根据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拟建飞行区等级及跑道长度、位置、针对障碍物限制面,结合项目塔基位置经纬度坐标、地面高程等信息,进行净空保护区范围内的超障分析论证。(2)根据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周边净空环境与飞行程序,结合项目塔基经纬度坐标、地面高程等信息,完成本项目对机场飞行程序及飞机性能影响分析论证。(3)根据本项目的塔基位置及拟建高度等信息,结合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拟建各通信、导航、监视台站相关数据,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机场各拟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的场地保护要求并进行电磁环境影响评估分析论证。(4)结合机场总体规划考虑近远期的机场整体发展规划和空管设备配置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5)协助电力设计、施工单位确定拟迁改500kV高压输电线路路径最终的控高意见和线路迁改范围,为拟迁改500KV高压输电线路路径的可研、设计、施工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以确保迁改后500KV高压输电线路路径满足机场的净空、电磁环境等要求,并通过民航、电力等专业专家评审及获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意见。(6)建立500KV超高压输电线的电磁干扰传输的数学模型,对机场现行仪表着陆系统、VOR/DME台、VHF等台站进行仿真分析,明确高压输电线电磁干扰信号对机场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空管设备设施的影响程度,查找出易受干扰的位置,并提出优化和解决方案。(7)在机场总体规划批复后,必须对拟迁改线路路径的施工方案与机场的电磁环境、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及气象设施设备等影响情况进行复检。

4、服务周期:第一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交《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通过民航、电力等专业专家评审,并获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二阶段:在机场总体规划批复后,对拟迁改线路路径的施工方案与机场的电磁环境、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及气象设施设备等影响情况进行复检。

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90万元(含税),税率6%,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成交原则:各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报价,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竞价出价时间早的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并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供应商需在最新一期民航局《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公布表》中完成备案

3、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类民航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需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及近6个月社保凭证等相关扫描件;

4供应商必须是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航科院中宇(北京)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成都佰行航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6、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龙岩公物采购网-办事指南”、“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并提供《竞价承诺书》、《诚信承诺书》、保证金转账凭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三)技术和服务要求

1、编制要求

(1)需对已建500kV线路所涉及的拟迁改线路路径方案与机场的电磁环境、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及气象设施设备等影响情况,并结合机场总体规划考虑近远期的机场整体发展规划和空管设备配置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论证,确保迁改后的500kV线路与机场的设备运行同时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2)协助电力设计单位确定拟迁改500kV高压输电线路路径最终的控高意见和线路迁改范围,为拟迁改500KV高压输电线路路径的可研、设计、施工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依据,以确保迁改后500KV高压输电线路路径满足机场的净空、电磁环境等要求,并通过民航、电力等专业专家评审。同时,在机场总体规划批复后,必须对拟迁改线路路径的施工方案与机场的电磁环境、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及气象设施设备等影响情况进行复检。若按民航主管部门要求对《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还需进一步检测、监测,其检测、监测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

(3)建立500KV超高压输电线的电磁干扰传输的数学模型,对机场现行仪表着陆系统、VOR/DME台、VHF等台站进行仿真分析,明确高压输电线电磁干扰信号对机场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空管设备设施的影响程度,查找出易受干扰的位置,并提出优化和解决方案;

(4)根据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拟建飞行区等级及跑道长度、位置、针对障碍物限制面,结合项目塔基位置经纬度坐标、地面高程等信息,进行净空保护区范围内的超障分析论证;

(5)根据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周边净空环境与飞行程序, 结合项目塔基经纬度坐标、地面高程等信息,完成本项目对机场飞行程序及飞机性能影响分析论证;

(6)根据本项目的塔基位置及拟建高度等信息,结合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拟建各通信、导航、监视台站等相关数据,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机场各拟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的场地保护要求并进行电磁环境影响评估分析论证。

2、服务质量要求

(1)配合采购人完成本项目的局方沟通交流等相关工作;

(2)供应商研究开发完成的技术成果符合民航相关规范和文件的深度和审批要求,满足机场运行安全和民航行业规范;

(3)安排符合民航相关专业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

(4)供应商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符合民航相关规范和文件的深度要求,内容符合ICAO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5)后续服务响应时间承诺:在获取采购人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的需求提出,我公司主动与业主进行沟通后,将在24小时内按需做出书面答复;

(6)后续服务时限承诺:供应商将为项目提供2年售后服务和维保期限。

(四)报价要求

投标价格为固定包干价,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保持不变。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价格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准备费、踏勘调研费、调查与研究费、现状补充调查与分析费用、外购数据费用、基础资料(数据)搜集费、技术工作费、交通费、差旅费、人员调遣费、措施费、编制成果费用、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提交费用、印刷费、会务费、协作费、管理费用、利润、行政规费、税费(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参加有关主管部门审查与批复等一切相关费用。除了按约定支付本招标项目合同款外,采购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除电磁环境检测、监测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报价)。

系统竞价最高限价设置为******元(含税)。各供应商竞价开始至结束时间,进入竞价系统(竞价大厅)时,无需填写具体品牌、型号,只需在报价中填报投标金额,数量填写1即可。最后提交报价并在竞价附件处上传合并好的PDF格式文档后,出现报价记录时间,视为提交报价成功。

(五)合同

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截止时间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自行签订合同,合同不违背本公告招标实质性要求。

(六)付款方式

1、自签定合同且接到采购人通知项目启动之日,并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且通过民航、电力等专业专家评审,并获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14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本合同向采购人提交《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费用的50%;

3、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意见的《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并在机场总体规划批复后,对拟迁改线路路径的施工方案与机场的电磁环境、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及气象设施设备等影响情况进行复检合格后,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14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全额支付《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费用。

(七)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竞价过程在电子件管理选项中按PDF、JPG、PNG等格式以附件形式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竞价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承诺函

3、支付保证金凭证(转账须备注项目编号);

4、备案表截图(含网址);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身份证、社保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备注:上述“一、竞价基本内容及要求”的所有要求均为重要要求,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有任一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竞价无效。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出具如下承诺函及本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并统一合并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在竞价环节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无效。

承诺模板

****项目(项目编号:****),我公司(全称) 完全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的的要求。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上述要求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本采购文件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二、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2年12月26日16:00(节假日除外),成交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支付竞价保证金*****元到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报名时间内支付竞价保证金的(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竞价无效。

2、保证金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未备注的按未缴交保证金处理,竞价无效)

开户行:工行龙岩西城支行

开户名: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41*****190********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吴女士(0597-*******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597-*******

电子信箱:lywhxgs@163.com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12层

3、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缴交凭证向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4、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5%计收,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至代理机构账户。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并履约保证金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招标项目再次招标采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供应商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

7、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8、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9、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招标要求及内容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ggzy.com.cn)、龙岩公物采购网站(www.lygwcg.com)上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供应商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

12、本项目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终止竞价。

附:

1.网上竞价须知

2.技术咨询服务合同格式

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1

网上竞价须知

一、网上竞价基本程序

1、供应商在龙岩公物采购网(https://www.lygwcg.com/)上注册,接受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具体操作流程见龙岩公物采购网首页龙岩公物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

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其在龙岩公物采购网上的申请,正式成为网上竞价供应商。

3、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4、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5、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企业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未在《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及允许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收费标准:详见竞价公告正文。

三、网上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

2、自愿缴交网上竞价保证金;

3、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4、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其竞价将被拒绝。

四、网上竞价公告及报价时间

竞价时间规定:采购信息公告时间原则上为三个工作日,竞价开始时间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9时开始至当日下午4时截止。

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

五、项目要求(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一)质量技术要求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及提供货物操作说明书、等服务。

2、采购商品需在龙岩交货,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地点交货。

3、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其自身的承诺及生产厂家制定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采购项目另有服务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六、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一)竞价供应商对网上发布的竞价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提出询问或要求澄清,但应在竞价公告之日起报价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予以澄清、补充、修改。

(二)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三)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竞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价响应文件

(一)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见公告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

(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1、商品的细项单价;2、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不得出现类似于“与竞价采购文件一致或完全响应”等的字眼。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三)每个包号商品均为单独的合同包,供应商可对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包号商品进行报价。

(四)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五)竞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到达交货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截止时龙岩市公物采购网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我公司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如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八)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八、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成交原则

(一)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二)项目有品牌要求的,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有多种商品的项目,且商品须组成有机整体才能发挥作用的,主要设备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三家,否则终止竞价。

(四)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时,则该次竞价无效,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六)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须知 七“竞价响应文件”第(二)款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十、最终审查

(一)采购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进行网上公告,公告为1个工作日。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采购结果。

十一、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

十二、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二)货物到货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

(三)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四)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结论是项目验收意见的组成部分之一。

(五)项目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要求执行。

十三、货款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交《成交通知书》原件一份、《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一份和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向采购单位办理相关货款支付手续。

十四、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年参与龙岩市公物采购网采购资格等。

1、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竞价成交供应商若有以下行为视为违约: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无法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的;

4、提供的商品或所用的材料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5、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6、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7、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

8、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履约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成交供应商每发生以上一项行为视为违约一次(一次发生多项的行为视为多次违约)。对供应商的违约情形,处罚规则如下:

(1)违约一次,予以警告。

(2)违约二次,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5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违约三次,取消其六个月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8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违约四次,取消其一年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全部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五次及以上的,或严重违规、违法的将报请龙岩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罚。

(三)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火灾、人员触电等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的违约记录,以本须知实施之日起三年为周期进行计算,三年期满所有供应商的违约记录归零进行重新计算。

十五、质疑

1、供应商对网上竞价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网上竞价过程和采购结果。

4、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网上竞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本须知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网上竞价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重新采购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备注:竞价供应商未按上述“5”方式提交质疑函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十六、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媒体

龙岩市公物采购网:(https://www.lygwcg.com/)。

1.(二)本须知由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附件2

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内500KV五卓Ⅰ路、Ⅱ路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编制项目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内500KV五卓Ⅰ路、Ⅱ路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编制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并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乙方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要求和方式:

1.咨询服务内容: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内500KV五卓Ⅰ路、Ⅱ路输电线路迁改工程《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编制。

主要内容应包括:(1)根据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拟建飞行区等级及跑道长度、位置、针对障碍物限制面,结合项目塔基位置经纬度坐标、地面高程 等信息,进行净空保护区范围内的超障分析论证。(2)根据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周边净空环境与飞行程序,结合项目塔基经纬度坐标、地面高程等信息,完成本项目对机场飞行程序及飞机性能影响分析论证。(3)根据本项目的塔基位置及拟建高度等信息,结合龙岩新机场隘头场址拟建各通信、导航、监视台站相关数据,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机场各拟建通信导航监视台站的场地保护要求并进行电磁环境影响评估分析论证。4)结合机场总体规划考虑近远期的机场整体发展规划和空管设备配置情况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5)协助电力设计施工单位确定拟迁改500kV高压输电线路路径最终的控高意见和线路迁改范围,为拟迁改500KV高压输电线路路径的可研、设计、施工等提供科学准确决策依据,以确保迁改后500KV高压输电线路路径满足机场的净空、电磁环境等要求,并通过民航、电力等专业专家评审获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意见。6建立500KV超高压输电线的电磁干扰传输的数学模型,对机场现行仪表着陆系统、VOR/DME台、VHF等台站进行仿真分析,明确高压输电线电磁干扰信号对机场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空管设备设施的影响程度,查找出易受干扰的位置,并提出优化和解决方案7)在机场总体规划批复后,必须对拟迁改线路路径的施工方案与机场的电磁环境、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及气象设施设备等影响情况进行复检

2.咨询服务要求:按国家及部、民航、省、市有关规范技术标准及甲方要求完成《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通过民航、电力等专业专家评审获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意见

3.咨询服务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拾份、相应的电子版本壹份(具体数量如有变化,以报批需要为准,费用不予增加)

第二条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第一阶段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通过民航、电力等专业专家评审获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二阶段在机场总体规划批复后,对拟迁改线路路径的施工方案与机场的电磁环境、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及气象设施设备等影响情况进行复检

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根据乙方要求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图纸、文件等;

2.提供工作条件:在乙方工作期间,除甲方应提供派专人配合、协助和协调工作,包括与设计单位、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等外,所需的工作条件均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其他:甲方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用;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为确保方案编制进度,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该上述资料和图件。若甲方提供资料时间延迟,则乙方提交方案的时间按甲方延迟的天数相应顺延。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为:

1. 本合同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 元)包干,该费用包含符合方案编制主管部门监管要求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准备费、踏勘调研费、调查与研究费、现状补充调查与分析费用、外购数据费用、基础资料(数据)搜集费、技术工作费、交通费、差旅费、人员调遣费、措施费、编制成果费用、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提交费用、印刷费、会务费、协作费、管理费用、利润、行政规费、税费(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参加有关主管部门审查与批复等一切相关费用。除了按约定支付本招标项目合同款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除电磁环境检测、监测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报价

2.技术咨询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1、自签定合同且接到甲方通知项目启动之日,乙方并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交《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通过民航、电力等专业专家评审获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14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向采购人提交《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费用的50%;

3、乙方向甲方提交获得民航主管部门意见《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并在机场总体规划批复后,对拟迁改线路路径的施工方案与机场的电磁环境、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及气象设施设备等影响情况进行复检合格后,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14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费用。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第五条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提交形式

履约保证金:签约合同价的10% ,乙方须在签定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岩分行

帐户名:龙岩东肖机场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3505 0169 2490 0000 1218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限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第六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建设项目(法律规定或政府部门要求的除外)。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成果的形式: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拾份、相应的电子版本各壹份(具体数量如有变化,以报批需要为准,费用不予增加)。

2.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提交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通过民航、电力等专业专家评审获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九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1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

1.2 甲方变更委托服务项目、规模、条件,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承包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服务费。在未签合同前,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服务和咨询工作(如有),视作对甲方的支持和优惠,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1.3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服务周期。

1.4 配合乙方完成现场勘察和资料采集工作。

1.5 参加项目技术评审会。

2.乙方义务

2.1乙方应按国家、地方、民航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及甲方提出的编制要求开展编制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2.2乙方负责对所提交的方案编制中出现的遗漏和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负责方案评审时的汇报及疑难问题的解答。

2.3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2.4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向甲方提《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通过民航、电力等专业专家评审获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意见

2.5乙方必须保证《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通过民航、电力等专业专家评审获得民航主管部门的意见

2.6乙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服务,出现关键性技术问题时,应随叫随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一律视为违约,应当支付甲方违约金******元/次;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甲方除收取乙方违约金外,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2.7 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工作、生活、交通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2.8 乙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第十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成果质量不合格或未按甲方要求积极做好评审、批复等服务或未能按约定时间通过民航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批复、意见,以及机场总体规划批复后,对拟迁改线路路径的施工方案与机场的电磁环境、飞行程序、通信、导航、监视及气象设施设备等影响情况进行复检不合格不配合协助电力迁改设计、施工过程中涉及民航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等情况,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内给予补充修编完善使其达到符合审查机构的技术审查要求,和积极配合协助电力迁改设计、施工单位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第二条约定,逾期交付咨询成果文件的,每逾期交付一日历天,乙方按合同总价千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20日历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预付款。

4.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乙方还应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应保证甲方一旦使用其编制的《净空、电磁环境可行性分析论证报告》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6.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交付一日历天,甲方按合同总价千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第十一条双方确定: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双)方所有。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负责该项目实施期间甲、乙双方具体工作联系及协调等事宜

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 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起诉。

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 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根据乙方要求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图纸、文件等

2. 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批文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持叁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委托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标签: 输电线路 论证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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